承包人工作中发生事故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21:42:49 133 人看过

2000年8月17日,上海市某汽车出租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一份《承包协议》,其中约定,由出租公司提供一个出租车经营权牌照和一辆捷*牌小客车,由张某承包驾驶,该车辆的汽油费、路桥费、修理保养费等都由张某承担,且张某每月向出租汽车公司上缴利润3000元。工作不到一年,张某在营运中发生事故,不但造成车辆毁坏,自己也受了重伤,至今仍在医院治疗,已花去医疗费近万元。张某的父亲张老伯向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确认张某属工伤,不知是否能得到支持

王*平:张某以何种身份与出租公司签订《承包协议》是问题解决的前提。如果张某与汽车出租公司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张某的伤害必然不是工伤;如果张某与汽车出租公司是内部关系,工伤的认定就很大可能得到支持。根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有经营资质从事客运服务的主体有个人和法人单位两类,均需满足特定要件,换句话说,并非所有的自然人都能与出租公司签订《承包协议》。就本案,出租汽车公司是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营业且获利,张某也接受公司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两者之间是一种内部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上的分担,张某发生的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

汪*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明文列举了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具体情形,其中即包括“在营运中发生事故”这类情况,但《条例》规定的受保护对象为“职工”,因而张某的身份算不算“职工”便是我们需要探讨的问题。我认为,虽然张某与汽车出租公司表面上签订的是《承包协议》,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订立有劳动合同,但是,细细分析会发现,他们之间实际上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承包协议》严格上讲就是劳动合同,而出租公司与张某之间实质是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只不过写法有点模糊,所以,张某的事故应当被认定工伤事故。

李*:本案涉及的实质上就是“大承包”与“小承包”的关系。总承包商每个月收取管理费就应该对“小承包商”行为负责,这点没错,但是,对于张某发生的事故性质,需要深入追究,因为性质的不同引发的结果也不尽相同,比方说,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醉酒以及自残、自杀而伤亡的都应当被排除在工伤之外。因此,我觉得工伤是否被最终认定还取决于“事故”明确定性。

陆*波:第一,本案的焦点是对张某与汽车出租公司之间关系的认定,也就是对《承包协议》的性质界定,如果双方是劳务关系,是平等民事关系,不存在工伤问题,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对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是劳动关系,张某的工伤认定才可能成立。第二,所谓的“承包协议”实质上是一种小承包协议,是用人单位劳动报酬的分配方式,其不改变劳动关系的性质,张某与出租公司之间只是一种内部关系。第三,“在营运中发生事故”所指“营运”一般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这与“工伤认定”要求的基本要素相吻合,除非出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特例情形,如犯罪,违反治安管理,醉酒以及自残、自杀而伤亡,但本案并未反映此信息,因此对张某可以做出工伤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退休人员发生事故能不能认定成工伤
    1、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不能认定成工伤。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双方属于劳动关系,若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的,也属于劳务关系;若退休人员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一、工伤赔偿哪些费用工伤有什么赔偿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023-02-19
    193人看过
  • 实习生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可以的,实习的时候最好和公司签定一些合同。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所称“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主体,实习生虽然不是该厂招聘来的合同工、固定工、临时工,但属于学校安排到该厂边劳动、边学习的实习生,也是不同用工形式、不同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生也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工伤主体,实习生在工作中遭到伤害,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并应获得赔偿和享受工伤待遇。一、实习生是否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实习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2023-02-25
    137人看过
  • 实习生在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实习人员可以参照单位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在,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后,实习生不再属于工伤保险保障的范畴了。因为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是存在劳动关系,而实习生因为学生身份,无法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实习生无法参加工伤保险,其在在工作期间受伤也无法认定为工伤。但是,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形成了雇佣关系,实习生可以根据最高法院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要求单位依法承担雇主的赔偿责任,处理。该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按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2023-04-22
    216人看过
  • 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劳动者因单方交通事故而受伤,如果本人应当负全部责任的,不能够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一、下班途中把人撞伤算工伤吗根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不是本人负主要责任的是工伤,若是自己要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不属于工伤。二、在上班途中在路上摔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不算工伤,自己承担医药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醉酒或者吸毒的。三、下班回家路上摔了算工伤吗不算。因为摔
    2023-03-09
    75人看过
  • 冒名他人上班,发生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一、冒名他人上班,发生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1、冒名他人上班,客观上来讲,冒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还是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所以,只要发生属于工伤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或者是患职业病的,还是应当认定为工伤。2、但是,由于冒名他人参加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很难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存在重大过错,应当就不能支付的这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来承担责任。3、但是,工伤待遇当中,无论是否参加工伤保险,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的那部分待遇,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还是要承担的。4、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而且明知员工冒名他人工作,而长期放任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
    2023-04-22
    66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一、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如何认定?根据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
    2023-02-25
    20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承包人工作中发生事故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3
      1、要根据承包人与被承包人之间的关系确定。 (1)如果双方是劳务关系,是平等民事关系,不存在工伤问题,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对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2)如果双方是劳动关系,承包人工伤认定才可能成立。 2、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
    • 喝酒发生事故在工作中能认定为工伤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9
      工作中因接待喝酒发生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有争议。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二)款规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虽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醉酒导致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对受领导指派醉酒导致事故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争议。主流观点认为不能认定为工伤,也有观点认为出于保护职工出发,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作中因接待喝酒发生事故,可以想当地人力资
    • 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4
      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不能认定成工伤。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按照劳务雇佣关系处理,聘用单位作为雇主应向退休返聘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工作中因一些酒喝多发生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0
      工作中因接待喝酒发生事故是否认定为工伤有争议。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二)款规定,职工遭受事故伤害,虽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醉酒导致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对受领导指派醉酒导致事故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目前司法实践中有争议。主流观点认为不能认定为工伤,也有观点认为出于保护职工出发,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作中因接待喝酒发生事故,可以想当地人力资
    •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怎么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
      《公司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