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13:07 19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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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10月27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较大修改,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股东出资方式和条件作了较大修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减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减为人民币500万元。同时,公司可以在2年内分期缴纳,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此外,放宽股东出资方式,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允许股东在两年内分期缴纳出资,放宽出资方式,依法可以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非货币性财产,未来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将大大增加。对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责任及如何处理作了简要介绍。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是什么。虚假出资:是指声称已出资但事实上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如使用虚假的银行对账单和无实际货币的对账单,或者使用虚假的实物投资程序取得验资报告和公司登记。抽逃出资:公司成立或者验资后抽逃出资,延期出资:指股东未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出资或者办理实物等财产权利转移手续的行为。投资不足。所谓出资不足,是指股东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仅部分履行了出资承诺,至今仍未补足出资的情形。出资不足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最常见的现象

瑕疵出资:是指股东交付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评估价值,导致房产实际价值下降

Second,《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关于违反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按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或者验资后抽回出资或者迟延出资的,公司可以直接要求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足额缴纳出资,并依法赔偿迟延出资的损失。股东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起诉法院,请求法院责令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出资股东的违约赔偿责任一方面,出资是公司法上的一项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契约义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多人(自然人、法人)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作为合同的一方,股东违反公司章程,不履行出资义务,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履行对其他各方的承诺,按照约定向公司缴纳出资,公司往往因故不能采取诉讼救济。此时,出资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为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向法院起诉,股东不出资的,应当履行出资义务,赔偿公司相应的损失。股东代表公司起诉要求非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时,也可以要求非出资股东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在违约金的归属上,根据相对性原则,未出资的股东违反与其他股东的约定,承担惩罚性责任。当然,违约金应当归其他出资的股东所有,而不是由一个股东起诉。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一)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对因股东虚报注册资本致使公司实际资本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承担无限责任,虚报出资和瑕疵出资(新《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投资者为合伙企业。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外债的,成立时全体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公司的实际资本未达到股东瑕疵出资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的,全体股东承担无限责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法适用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的实际资本未达到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的,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各投资者不具备法定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报注册资本、补缴出资的,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使公司实际投入的资本不能达到注册资本,但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股东未出资的,应当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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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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