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制
管制刑作为一种限制受刑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对犯罪分子实行不关押,而是在公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改造,它是我国在长期革命实践中不断总结出来的成果,是我国的一种独创。
(二)拘役
拘役则是一种短期的剥夺受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方法,在执行上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原则上,在其劳动改造期间,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根据其表现,还可以每个月回家一至两天。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在主刑的执行当中,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应是徒刑的执行,徒刑的执行可以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两者都是放在固定的执行场所当中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2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在执行方法上,徒刑的执行经历了从残酷到人道的发展演变的过程。在监禁制度上,陆续创立了独居制、沉默制、点数制、分类制、中间监狱制、自治制和累进制等。
(五)死刑
死刑的执行是所有主刑执行中最为严厉因此也应当最为慎重的一种执行方法。
一、死缓是主刑吗
不是。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二、非刑罚处罚的方法有哪些
(一)经济性的处理方法
在本条主要是指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犯罪人,责令其向被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的处理方法。
(二)教育性的处理方法
它包括以下三种:
1、训诫
训诫,是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人,以口头的方式对其当庭公开进行谴责的教育方法。
2、具结悔过
具结悔过,是指人民法院责令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人用书面方式保证悔改,以后不再重新犯罪的教育方法。适用具结悔过,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3、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是指人民法院责令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人公开向被害人当面承认错误,表示歉意的教育方法。
(三)行政性的处理方法
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情况向犯罪人所在单位提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司法建议,而由主管单位给予犯罪分子适当行政处罚或者处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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