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补偿金(一)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补偿费用。当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时,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二)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为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每满一年发给其一个月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上述办法执行。二.生活补助费(一)生活补助费是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的费用。(二)生活补助费为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其一个月终止劳动合同前职工本人上年度企业与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职务)所对应的工资,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三)国有企业在《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废止前改制结束的,原国有企业职工在改制后继续工作,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计发职工至改制结束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国有企业在《规定》废止后改制的,原国有企业职工在改制过程中劳动合同期满或在改制后企业继续工作至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计发职工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三.安置费(一)安置费是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时对1986年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费用。(二)纳入国家计划的关闭、撤销、破产企业,原固定职工的安置费,按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四.三项费用不得重复计发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安置费适用不同的情况,不得重复计算和支付。五.其它问题(一)1986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县级以上城镇大集体单位的原固定职工,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经组织、人事、劳动行政部门(不含所属中介机构,下同)批准调动并办理了完备调动手续的,鉴于当时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其未享受原单位的经济补偿金,比照养老保险制度有关规定视同投保年限的规定,根据劳办发[1996]33号文件第四条授权,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时,可将其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视为现单位的本单位工作年限。(二)1986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与企业签订有期限劳动合同的原固定职工,下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办理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后,应当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上年度一个月平均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参阅文件:《关于分流安置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11月10日云劳社[2003]101号)《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2003年2月8日云劳社[2002]20号)《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有关劳动关系问题的处理意见》(2001年7月12日厅办[2001]178号)《关于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给予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安置费等问题的处理意见》(2000年2月21日云劳社[2000]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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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的生活补助费是如何规定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6规定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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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要支付什么样的生活补助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4规定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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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能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7原国家劳动部发布的现在仍然有效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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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8经济补偿是指劳动者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按照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的经济补偿,计算标准是工作期限满一年按照一个月工资给,工作多少年就给多少个月工资,但不超过12个月;赔偿金是其他方面的经济赔偿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劳动者工资等。 因为,你所述的情况并不能真实的反映事情的真实情况,因为你非专业人士,看待问题有所偏差,故,为了更好的解决你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请带上你的相关资料,与律师当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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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能否兼得生活补助费与经济补助费两者的区别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5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而生活补助费是指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续约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助金,其在本质上具有补助性。但在某些情况下,经济补偿金与生活补助费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