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1)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逮捕后,无罪释放属于上面的情形(1),因此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案件在进行起诉的那一刻起,律师的作用不可忽视,常常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尤其对于那些对法律常识不健全、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众。法律往往维护的是相对争议,而律师往往是站在自己当事人身上进行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当然一切都站在法律的前提下。
公安局干部被错误逮捕获得国家赔偿
四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原峨眉山市公安局干部郭恩喜请求峨眉山市检察院因错误逮捕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国家赔偿案。经该院赔偿委员会审理,郭恩喜的赔偿请求得到了支持。赔偿请求人郭恩喜原系峨眉山市公安局干部,曾任该市保安服务公司经理和该市四通钢厂厂长。1993年11月,乐山市五通桥区唐某等人到四通钢厂联系购买钢材,四通钢厂从该市锻压厂赊得钢材33.26吨销与五通桥建筑建材工业公司批发部。
事后,锻压厂催四通钢厂结付货款,四通钢厂在不能及时收回货款的情况下,以四通钢厂作担保,以峨眉山市保安公司名义分别于1993年12月8日和1994年1月24日两次向该市工商联峨眉城市信用社贷款10万元偿付锻压厂货款。1996年6月29日,峨眉山市检察院以郭恩喜构成挪用公款罪为由决定对郭立案侦查,7月5日将郭逮捕。1997年1月13日,以郭挪用公款归还个人营利活动所欠货款108434元且拒不归还,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为由,向峨眉山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成立,郭的行为属企业之间的正常经营活动,其间所发生的贷款事实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构成犯罪。1997年3月25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宣告郭无罪。峨眉山市检察院对法院一审判决提出抗拆,后经乐山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抗诉不当,决定撤回抗诉,乐山市中级法院准许撤回抗诉。郭被羁押的期间为1996年7月1日至1997年3月25日,计268天。郭于1999年11月2日,以错误逮捕为由,要求峨眉山市检察院对其因错误逮捕而被羁押268天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为其恢复名誉以及返还被扣押的物品。经乐山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决定峨眉山市检察院支付郭恩喜被错误羁押268天的赔偿金8809.16元。
-
国家赔偿法对错误逮捕的确认
98人看过
-
对于错误羁押国家赔偿吗,错误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203人看过
-
国家赔偿作出逮捕决定属于错误逮捕如何认定
121人看过
-
错误逮捕国家赔偿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损失费
222人看过
-
2024对错误逮捕进行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204人看过
-
错误逮捕如何共同赔偿
203人看过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
国家赔偿予以逮捕属于错误逮捕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30根据法律规定,构成错误逮捕的国家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了错误的逮捕决定。 2、被逮捕的人无罪,这是形成错误逮捕的本质要素。 3、被逮捕的人有被实际羁押的事实4、错误的逮捕决定与无罪羁押之间有因果关系。
-
逮捕错误程序规定中,对于错误逮捕国家会不会赔偿?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第二十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程序适用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
-
错误逮捕的情况有哪些,错误逮捕可以得到赔偿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1.对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予以逮捕的 2.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捕错了人或者不应逮捕,但却拒绝释放或者延期释放的 3.逮捕前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逮捕后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相反,如果作出逮捕决定时并没有查清犯罪事实,在逮捕后查清有罪的,不认为是错误逮捕,不发生国家赔偿问题。因为这种逮捕毕竟是应当施加于被告人的,被告人并未因此受到损害。
-
国家赔偿作出逮捕决定属于错误逮捕如何认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29根据法律规定,构成错误逮捕的国家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了错误的逮捕决定。 2、被逮捕的人无罪,这是形成错误逮捕的本质要素。 3、被逮捕的人有被实际羁押的事实4、错误的逮捕决定与无罪羁押之间有因果关系。
-
检察院逮捕错误国家赔偿程序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1错误被逮捕后进行司法赔偿的程序: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或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的,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本规定予以审查立案。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看守、监狱管理权时违法给无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