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股东权益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0:44:58 467 人看过

公司股东资格一般是可以继承的,除非继承人不愿意继承公司股东资格。或者公司的公司章程另外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来进行处理。公司章程约定了禁止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继承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进行处理,实现自己的股权继承权。《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资格的继承

1、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实务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资合性双重特征,且通常认为人合性特征更为明显,股东间的相互了解、信任是合作的基础。股东的亲属往往与其他股东相互熟识,再考虑到维持公司股权结构基本稳定、合理保护继承人股权权益等问题,公司法允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由继承人继承。但是,股东资格由继承人继承时,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1)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股东资格由其继承,股东人数迅速增加,且每个继承人的经营理念可能差异较大,会导致经营决策、公司治理上的不顺,甚至形成公司治理僵局。如果死亡股东没有第一序位继承人,其股权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继承中再引入转继承、代位继承等问题,则股权分配、公司治理问题将更加复杂。

2)继承人中如有法律意义上的外国人,公司性质将因股东外国人的身份发生变更,股权变更的审批、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开展等均可能受到影响。

3)有些股东间的合作,仅仅是基于对股东本人的信任、对其能力的认可而展开,换作股东继承人时,合作基础可能不再存在,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基于以上考虑,公司法在规定股东资格可由继承人继承的同时,增加一但书,允许股东约定继承,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3、操作建议

中国已经进入到无股权不富的时代,对股权的重视和争夺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实务者应特别重视对股东资格继承问题的处理,笔者建议在公司章程中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退而求其次的方案是,由股东指定被其他股东认可的继承人继承,且应注明当被指定的继承人先于继承人死亡的,股东资格不允许再被继承。

十一、公司解散

1、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2、实务分析

从公司法规定的解散原因看,可分为股东自主决定解散与被强制解散两大类。股东自主决定解散又可分为事前约定与事后达成解散决议两类,而事前约定则包括预设的营业期限届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理想状况下,公司可以因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由股东决议解散而寿终正寝。但实务中,伴随着公司利益之争愈演愈烈,个别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想通过解散来保护权益、降低损失时,顺利解散越来越难。这种情况在中外合资、国企与民营合作、原始股东与财务投资者、大企业集团与小民营企业股东之间多有发生。例如:

1)有的投资机构以高溢价投资某公司,对公司投资的资金远超过原股东的投资金额,但持股比例远低于原始股东且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当被投资公司、原始股东违背诚信,无心经营,挥霍投资机构的资金时,投资机构往往束手无策。

2)有的中外合资公司,外资方以技术投入,中资方投入大量现金及实物资产,但企业被外资方控制,当实际控制一方恶意损害另一方利益时,利益受损方的救济手段往往显得孱弱无力。

一般而言,公司非常规解散,股东权益会受到较大损失,所以解散并不是保护股东权益的优选方案。但是,当以上情况及类似情况发生时,受损股东如可按程序解散公司,至少可降低损失数额并阻止损失的进一步发生。基于此,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授权,在公司章程中补充约定解散事由,在非常态下通过解散公司降低损失。

3、操作建议

公司解散是把双刃剑,可以保护小股东利益、降低损失,也可能使部分股东以公司解散为由损害企业的正常经营及其他股东的权益。应当将何种情况列为解散事由,不一而足,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但是,笔者认为,股东预设解散事由应极其慎重,须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司正常经营;除非确有必要,少增设或不增设解散事由。

十二、执行董事的职权

1、法律规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2、简要分析

执行董事的职权并非参照董事会职权执行,而是由公司章程规定,且如何规定完全授权股东决定。

十三、监事会职工代表比例、监事会职权扩充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除行使公司法赋予的六项职权外,还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扩张监事会的职权。

十四、附公司必要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

1、必要记载事项

必要记载事项,是指公司章程中必须记载的事项,如果无记载则构成公司章程无效,按照《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以下7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对前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虽属法定事项却并不乏自由约定的用武之地;另有散见于《公司法》一系列条款对必要记载事项的内容进行了方向性的规定,这些都需要通过自由约定来确定具体内容,详情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第13条);

(2)股东会的定期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3)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4)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十五条);

(5)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十条);

(6)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十一条);

(7)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的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七十条);

(8)公司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一百六十五条)。

2、任意记载事项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这就是任意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只有在公司章程中记载才能生效,若欠缺该事项并不影响公司章程的效力。简言之,公司章程任意记载事项即不同于《公司法》规定的事项,包括《公司法》有一般性规定但股东可以通过章程约定排除该规定的事项,以及其他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事项。《公司法》对公司章程中任意记载事项的规定,也是散见于各个条款之中。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记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中有记载,则按照公司章程。具体来说,共有以下15项:

(1)公司章程对公司对外担保的作出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公司对外担保的限额(第十六条);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会法定职权以外的职权作出规定(第三十七条);

(3)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会通知的规定,且该规定优先于《公司法》适用(第四十一条);

(4)公司章程关于股东在股东会上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规定(第四十二条);

(5)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做出不违背《公司法》规定的规定(第四十三条);

(6)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法定职权范围之外的职权的规定(第四十六条);

(7)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不违背《公司法》规定的规定(第四十八条);

(8)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的规定,且该规定优先于《公司法》适用(第四十九条);

(9)公司章程对监事会法定职权范围之外的职权的规定(第五十三条);

(10)公司章程对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不违背《公司法》规定的规定(第五十五条);

(1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规定,且该规定优先于《公司法》适用(第七十一条);

(12)公司章程对自然人股东死后继承问题的规定,且该规定优先于《公司法》适用(第七十五条);

(1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决定(第一百六十九条);

(14)公司章程对公司解散事由的规定(第一百八十条);

(15)公司章程对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规定(第二百一十六条)。

(原文标题:公司章程可自主约定的事项整理大全(完整版))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2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权益相关文章
  • 法定继承人之外,死亡股东的股权如何继承?
    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可以继承吗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后,其子女可以继承的,只要是第一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023-08-18
    58人看过
  • 法律规定股权继承要交税吗?
    一、法律规定股权继承要交税吗?不需要。继承人所继承的股权,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我国遗产税虽在酝酿之中,但尚未形成具体税目。我国现行法律没有针对遗产所得予以征税的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法》也没有予以规定。因此,继承的股权所得收益仍是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真空”,根据税收法定原则,自然人继承股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如何办理股权继承?1、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
    2023-04-16
    148人看过
  • 股权继承有哪一些法律规定
    一、股权继承有哪一些法律规定股权继承是指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在我国,股权继承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公司法》中。1.对于股份公司股权的继承,由于《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并未明确规定,因此可以推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2.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继承人可以取得被继承人的股权,但并不能自然取得被继承人生前在公司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二、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的限制1.对于有限公司股权的继承,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2.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有限公司的人合性特点,即股东之间的合作基于相互间的信任。当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并非原股东本人,股权实质上发生了转让。3.在这种情况下,其他股东对原股东的信任可能无法自然转变为对继承人的信任,因此可能不愿意与继承人合作,从而导致股
    2024-07-16
    156人看过
  • 股东继承人怎样继承股权,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一、股东继承人怎样继承股权,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二、法定继承权的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法定继承权人的继承顺序:(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024-01-17
    303人看过
  • 股东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法律怎样规定
    一、股东继承的程序是怎样的,法律怎样规定股东继承的程序:1、召开股东会;2、将继承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3、修改公司章程;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二、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是怎么样的我
    2024-02-04
    139人看过
  • 股东权益纠纷如何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股东权益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股东之间相互协商;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处理方法。常见股东权益纠纷包括: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东分配权纠纷;其他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024-05-06
    93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下的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法对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1、股东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表决、查阅公司相关文件、分红、优先认购等权利;2、公司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股东有权直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3、公司法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其他法律规定。新公司法对股东投票权的规定有哪些《公司法》对股东投票权的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
    2023-07-05
    476人看过
  • 法律对继承权的规定
    适用于继承的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将继承的遗产转让给继承人。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因某种原因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份额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私生子的继承权法律规定如何的私生子有继承权,私生子作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平等作为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行使继承权,分得遗产。《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包括了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2023-08-05
    143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股东的股权?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司股权吗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多数认为股权的可继承性。如德国《有限公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股权可转让并可继承。但是,因继承而发生股权转让时,新股东能否当然取得原股东在公司中法律地位《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如英国公司法规定已故股东的私人代表只有在重新申请并登记注册后,才能取得股东的地位。法国《商事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通过继承方式或在夫妻之间清算共同财产时自由转移,并在夫妻之间以及直系尊亲属或直系卑亲属之间自由转移。但是,章程可以规定,配偶、继承人、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只有在章程规定的条件获
    2023-07-07
    137人看过
  • 公司章程能否限制股东权益的合法继承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本章程是调整公司全体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必要文件。股东自治是股东自治的体现,但公司章程的自治是相对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公司章程能否规定股东资格不能继承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资格不能继承,尊重股东的意志自由,承认公司章程合法有效。公司章程未规定死者死亡后如何处理股权的,继承人有权依法取得该股权的经济利益。公司可以通过向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转让股权的方式实现股权。(2)公司章程能否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股权不能继承,由公司无偿收回本章程对股权继承的限制或排除源于公司的人性。这种限制或排除不仅包括对继承人范围的限制或排除,还包括对股权继承份额是否可以分割的限制或排除。然而,无论限制程度如何,限制或排除只能延伸到人身权利,而不能延伸到财产权利。公司无偿收回侵犯了财产权。公司
    2023-05-07
    243人看过
  • 继承股权就一定继承股东资格吗?
    继承股权不一定就继承股东资格《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股权同自然人的财产一样,在自然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合法继承。但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合资公司,一般还具有人合性的特点。股东之间的关系忽视不得,股东退出或死亡都关系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由其继承人继承是天经地义,但是否接受该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也关系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所以,新《公司法》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要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不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公司或其他股东以合理价格收购,则继承人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只能将继承的股权转让。知识关联:股东资格的认定条件:1、实际出资股东出资是判断股东资格最重要的标准,因为股东之所以能够成其为股东,从根本上是源于其对公司的出资
    2023-06-08
    461人看过
  • 股东继承人继承股权受阻的救济方法
    一、继承人向法院提起确认股东身份的诉讼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的特点,其他股东可能会基于人的合作因素考虑,来阻碍继承人继承股份,此时,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要求公司确认其股东资格,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应到工商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原股东死亡后,公司其他股东通过股东会议,减少其出资股份,并在未通知其继承人参加股东会议的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自然人股东资格继承必须经股东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以此来限制死亡股东的继承人。由于章程的修改,且没有其继承人参加,即死亡股东生前所持有的股份没有代表参加表决,尽管参会股东有签字,但由于其表决程序不合法,亦应不具备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所以,该章程规定不适用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依据新《公司法》第32条的规定,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如
    2023-06-16
    378人看过
  • 股东权益不是股东权益是企业的股东权益吗?
    股东权益是指从公司总资产中扣除债务剩馀的部分,也称为纯资产。股东权益包括实际支付股东和保留收益,其计算方式为资产总额减去债务总额。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因此,股东权益和所有者权益是相同的概念。所有者权益按其构成,分为投入资本,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三类。第一,投入资本,是指所有者在企业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实际投入的资本。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投入资本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在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资本表现为实际发行股票的面值,也称为股本,在其他企业中,投入资本表现为所有者在注册资本范围内的实际出资额,也称为实收资本。第二,资本公积是指所有者共享的非收益转换形成的资本,主要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等。第三,保留收益是指所有者共有的,由收益转换形成的所有者权益,主要
    2023-08-05
    211人看过
  • 股东去世后遗嘱能否规定股权的继承
    一、股东去世后遗嘱能否规定股权的继承可以通过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处理。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依法享有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股权继承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2023-09-16
    31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益是,股东因其股东地位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有分红权、公司经营决策等事项的知情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及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诉权。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 更多>

    #股东权益
    相关咨询
    • 继承人如何申请股东权益继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4
      多个继承人同时主张对股东资格的继承,是应该按多个继承人对股东资格的分别取得来处理,还是按多个继承人对一个股东资格的共有来处理,《公司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我们认为应按多个继承人对股东资格的分别取得来处理,公司应按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析分持股份额,并将他们分别登记为股东,而不宜按多个继承人共有一个股东资格来处理。这是因为,承认多个继承人共有一个股东资格,不仅会给股东名册的记载和工商登记带来难题,而且会
    • 股东去世股权继承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4
      你可以参考以下回答 但有几个前提条件: 1、你是否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如有其他人也享有继承权,你就要和他们进行协商,经他们一致同意后,你才可以继承。 2、有限公司体现的不仅是一种资合性,更讲究一种人合性。因此股权是否可以继承,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约定,故你要调取公司章程。如公司章程没有限定不能继承,你就可以直接成为股东。 另外,对于你丈夫在有限公司中的职务身份,那是公司的经营职务,并不是你
    • 股东持股继承的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5
      新公司法对股权继承的规定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新《公司法》第76条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股东资格继承的条款只是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 该条款包括两层含义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继承有哪些规定,法律是怎么规定继承股权继承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
    • 有没有干股受益可以继承的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13
      干股受益可以继承,因为这是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