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方无过失的缺陷性医药器材致人损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05:31 256 人看过

医方无过失的缺陷性医药器材致人损害,是指医方使用的医药器材存有质量缺陷,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但医方的使用行为本身并无过失,它包括两类损害:1?医疗器械本身存在缺陷所致的损害。缺陷系指医疗器械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指不符该标准。医疗机构对使用的医疗器械有形式审查义务如是否注册、有无合格证、过期或失效与否及被淘汰与否的注意。但形式审查不能完全排除有缺陷的医疗器械,由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但依产品质量法患者有权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2?药品质量缺陷所致的损害。依据相关法规医疗机构必须从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并且不得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和失效药品等。但“不得使用”以其知道或应知害的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依产品质量法,受害人向其主张赔偿的,仍须先予赔偿。

相关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和失效药品以及违禁药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修正)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修订)

第三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用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纠纷都有哪些?
    医用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纠纷,指医院在对患者进行诊疗护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及医用卫生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用产品质量标准,使用后造成了患者身体健康及生命权的而引起纠纷。这类纠纷,由于患者无法确定所使用的医用产品,谁是真正的生产者,但确在医院接受其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医院承担的医用产品责任等于销售者的责任。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其使用旨在达到下列预期目的:(一)对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护、缓解;(二)对损伤或者残疾的诊断、治疗、监护、缓解、补偿;(三)对解剖或者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调节;(四)妊娠控制。国家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指,对
    2023-06-05
    419人看过
  • 医保工作的缺陷
    人寿保险
    1、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碎片化问题,且缴费标准和支付待遇相差较大,给归并和统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带来很大困难。2、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滞后,影响城镇职工就业和养老保险的公平性。3、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配套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结余资金投资运营机制建立严重滞后。4、补充养老保险和商业人寿保险发展缓慢,还没有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力支持力量。在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健全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应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一些有力举措。医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一)职工参与统筹面较小,社会化程度不高;(二)多种原因导致公共财政实现基本保障支付风险加大;(三)医保用药价格偏高,医院药品价格和市场药品价格混乱,难以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利益;(四)住院报销比例太低,参保人员不堪重负;(五)医保启动较晚,整体推进步伐缓慢;(六)具体操作还有很多不便;(七)医疗保险宣传力度、深度和广度不够;(八
    2023-07-03
    76人看过
  • 过失致人重伤包括医药费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过失致人重伤医药费要赔。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物质损失赔偿,如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一、聚众斗殴起诉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聚众斗殴起诉是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关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规定是,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被告人已经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影响民事责任被告人已经承担刑事责任不影响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民事损害赔偿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被害人个人由于交通肇事者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对其损失进行赔偿;2、如果被害人是国家或集体的,可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对国家、
    2023-04-06
    215人看过
  • 医疗器械产品有缺陷厂家退货吗
    依据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发现生产的医疗器械有质量缺陷,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召回生产的产品并且停止生产。相关法律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医疗器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或者存在其他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消费者停止经营和使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医疗器械,采取补救、销毁等措施,记录相关情况,发布相关信息,并将医疗器械召回和处理情况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报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现其经营的医疗器械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认为属于依照前款规定需要召回的医疗器械,应当立即召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规定实施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
    2023-06-23
    234人看过
  • 药物性肝损害致死
    委托单位及联系人:***委托及受理日期:***年**月**日案由:***诉**市结核病防治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委托鉴定项目: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行为?2、损害后果?3、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提供鉴定资料:***病历资料及X线片鉴定方式:文证审查、法医学检查、专家会诊被鉴定人:****,女,42岁,住*****案情摘要2004年6月25日原告之妻***因肺结核到***市结核病防治所住院治疗,7月23日出院,带药一个月。8月25日原告之妻去**市结核病防治所复诊,拍胸片,原告方要求复查肝功能,被告方认为原告方已进食,查肝功能不准确而未查。8月27日原告方去**区人民医院查肝功能,8月28日拿到肝功能结果,8月30日原告之妻感到不适,因适逢双休日便于9月1日去被告方复诊,被告方开了七天护肝药让***回家打针。9月6日***更感不适,去**区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药物性肝炎,于同日收住院。2004年9月
    2023-06-11
    372人看过
  • 在制产品质量缺陷致人损害赔偿吗
    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如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生产者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但产品未投入流通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产品质量缺陷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产品责任的人身损害包括三个方面: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残疾的,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在承担前一种情形中的赔偿责任的基础上,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
    2023-04-28
    85人看过
  • 医疗存有缺陷致过敏患者获赔七千
    中国法院网讯江苏省通州一患者注射TAT(破伤风疫苗)时,虽经皮试测试为阴性,但仍出现过敏反应,经抢救后脱险。患者为此将通州某医院告上法庭,经通州市人民法院调解,医院自愿赔偿原告7000元。2006年1月,原告吴某因交通事故受外伤,至通州市某医院进行治疗,于次日注射TAT。在注射前,原告告知医生曾有青霉素过敏史。医生经TAT皮试,结果反应为阴性。原告在注射TAT约40—50分钟后,出现意识不清,小便失禁,经及时抢救并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后好转出现,用去医药费2万余元。原告吴某为赔偿问题将通州市某医院告上法庭。通州市某医院申请法院作医疗事故鉴定,经南通市医学会鉴定,患者注射TAT前做了皮试,皮试结果为阴性后进行注射,医方在患者出现严重过敏后及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抢救,未违反医疗原则和护理常规。但医方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对既往有青霉素过敏体质的患者注射TAT后观察尚不够严密,对早期不典型休克认识
    2023-06-08
    343人看过
  •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怎么承担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两者的不同(一)构成要素不同:(二)主观归责原则不同:对销售者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和特殊情况下的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生产者则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造成损害,生产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论主观是否存在过错。(三)赔偿顺序不同:因此,赔偿顺序有先后之分。而产品缺陷的赔偿责任则无先后顺序,受害人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
    2023-07-26
    435人看过
  • 产品质量缺陷致人损害的具体含义问答
    什么是产品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免于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条件是什么?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销售者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应当向谁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2023-06-08
    264人看过
  •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该承担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一、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如何承担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
    2023-03-24
    341人看过
  • 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失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缺陷产品造成财产损害不包括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缺陷产品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其他重大损失是指实际的经济损失,如财产损害的施救费用,以及可得利益的损失,如被损害财产的利润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给出了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的修理、更换、退货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售出的产品”。也就是说,只有在销售者将产品销出之时,产品的质量责任才能产生,产品未售出,不可能产生质量责任。产品售出,是指消费者接受销售者交付的产品,消费者向销售者支付产品价款的物权转移的行为,通过这种行为,消费者从销售者手中取得了产品的所有权,只有在物权发生这种转移时,销售者才
    2023-05-01
    189人看过
  • 运输者过错致使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向谁追偿
    一、运输者过错致使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向谁追偿1、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过错致使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2、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过错使产品毁损、存在缺陷,造成购买人等人身、财产损害的,应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一千二百零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道路运输合同纠纷如何请律师依法律规定,请律师的具体步骤如下:1、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聘请有资质的律师。查验律师的执业证,看
    2023-06-12
    403人看过
  •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有什么
    1、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质量不合格即该产品存在缺陷。2、不合格产品造成了他人财产、人身损害。3、产品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有何区别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因为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不包括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应由消费者另行向责任人主张产品质量责任。另外,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而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则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二、产品质量不合格有几级产品质量不合格,根据程度可以分为三级,分别是严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和次要不合格等。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023-03-22
    325人看过
  • 销售缺陷产品致人损害案件赔偿责任的承担
    2003年7月,原告王财生在江西省铅山县湖坊镇经营超市期间,被告苏代良向其推销唐山市田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田力牌奶粉。该奶粉的生产厂家为唐山市田力乳业有限公司,其生产的奶粉在2003年11月经国家调查组在安徽省阜阳市的抽检中列为不合格奶粉。被告苏代良系江西省横峰县龙门乡的个体工商户,向被告供货的为唐山市田力乳业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原告购得该奶粉后,在当地进行销售,因奶粉质量不合格,导致湖坊镇二名婴儿营养不良,造成了人身损害。铅山县工商局将该奶粉送检,结果表明奶粉中蛋白质含量明显低于国家标准,系劣质奶粉。事后,原告对二名婴儿进行了赔偿。同时,铅山县工商局对原告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的行政处罚。原告就上述损失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3428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横峰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的田力牌奶粉质量不合格是因蛋白质含量明显低于国家标准,该产品缺陷通常是在产品投入流通时就已存在,原、
    2023-06-07
    19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器械缺陷致害医疗机构哪些人造成损害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因医疗器械缺陷受损害的,患者可向医疗机构索赔,也可以向医疗器械的生产者索赔。 因为法律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 医疗器械缺陷造成的人身损害谁主要责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因医疗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患者受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提供者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 解答医疗器械缺陷受损害给谁的赔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28
      患者可以向医疗器械生产商追偿,也可以向医院追偿。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
    • 什么是医疗过失和缺陷?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医疗工作中,由于医疗系统的低能状态或管理过失等原因,给病人造成了允许范围以上的损害,甚至死亡,谓之医疗不安全,是医护人员所不希望发生的后果。医疗不安全因素,可以导致医疗过失,造成医疗缺陷,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医疗过失也即失误,是指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这两种心态所造成的结果。它与故意伤害是绝然不同的两种性质。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过失,属于技术性过失。医疗过失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缺陷。医疗缺陷是
    • 医生开过药导致损害医院有责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6
      医院是否有责任,关键看医院是否有过错,要证明医院过错的方式只能是鉴定,鉴定的方式又有两种,医疗事故鉴定或是医疗过错鉴定,相对而言后者要有利于患者这边的,医院纠纷比较复杂的,建议你最好携带病例与律师面谈咨询一下法医看是否存在过错情形的,一旦存在那么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