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不能转让,是否有权起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9:04:21 107 人看过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受人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不能提起确认权利的诉讼,但可以提起违约诉讼。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间届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责任违约,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经办机构(2)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为未完工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3)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金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息计收标准计算。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房屋权属登记期限届满一年以上,买受人因出卖人原因不能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如买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二,房屋过户的过程是什么?

首先,买受人选择可靠的中介搭建桥梁,中介带领买受人参观了解房屋及产权的整体状况,并要求出卖人提供合法证明,包括房产证、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二是买卖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三份。同时,我们需要提供房屋的合法证明,购房者可以交纳定金,并由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第三,买卖双方都需要向相关房地产部门申请过户,核对证件后才能进行交易。第四,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缴纳相应的税费。一般分为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构成复杂,需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来确定。比如,房改房、危房、经济适用房等商品房的税费构成不同。

第五,双方需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需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书到发证部门办理新的产权证。

第六,上述步骤全部完成后,买受人付清房价并领取房产证,出卖人支付房屋款并结清物业费、水电煤气费等杂费,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即告完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房屋所有权转让两年后还能起诉吗
    房子过户两年,我们还能起诉吗。房地产纠纷的起诉需要哪些材料,业主的房屋产权证往往被拖延很长时间。如果业主想起诉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三份民事起诉书(其中两份提交法院,一份留作开庭之用);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证需正反面复印)3。委托书(如律师或其他人);4。三套证据(其中两套提交法院,一套留庭)。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购房价格发票、房屋产权证(如有)、入住日期证明(如入住通知书、入住预算、物业费发票、产权证代理费收据等)。
    2023-05-08
    230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未转移时,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终止
    1、房屋买卖合同不过户能否解除?如果房屋所有人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而不转移所有权,则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交易安全,不应予以支持。本合同继续履行。解除合同应当有约定或者法律原因,一方或者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否则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四)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五)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法律。
    2023-05-08
    373人看过
  • 买卖双方能否申请所有权转让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买卖由买卖双方共同完成。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时,一方可以申请,但双方需到现场办理过户登记。第二条房地产登记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树木等固定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的一致性。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证;二、买卖合同,交换捐赠;(3)继承人或者遗赠的材料;(4)分立、合并协议;(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有效法律文件;(6)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有关纳税证明;(八)其他必要资料。
    2023-05-08
    448人看过
  • 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能不能转让
    所有权保留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是不能转让的。保留所有权买卖取回权《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在延续了现行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制度”的基础上,新增了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登记对抗主义”,为实务操作中关于所有权保留效力的优先性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执行异议案件的办理中,根据《民法典》规定,在买受人未经出卖人同意而将标的物转卖或者设定抵押、质押等负担,抑或买受人的一般债权人主张执行该标的物的,出卖人如果办理了所有权保留登
    2023-08-17
    372人看过
  • 民法典买卖房屋的定金合同能否转让
    一、民法典买卖房屋的定金合同能否转让买卖房屋支付定金签订定金合同的,定金属于债权保证金,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怎么办首先,从当前的规定看,买受人交付定金后,跟商品房开发商就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达成一致,买受人不买房了,合同未订立的,开发商就要退还定金给买受人。其次,商品房开发商不肯退还定金的,买受人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进行处理。具体而言,去法院起诉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先准备起诉状。写明要求
    2023-04-12
    372人看过
  • 拆迁房屋权益能否转让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权益一般是专属于被拆迁人的,所以不能转让,但被拆迁人取得拆迁补偿款后,可以将补偿款赠与给其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
    2023-03-01
    478人看过
  • 转让是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买卖房屋时,办理过户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房屋出卖人应当帮助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所有权;(二)买卖、交换、赠与合同;(三)继承、遗赠材料;(四)分立、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有效法律文书;(六)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有关纳税证明;(八)其他必要的资料。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抵押等原因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由双方共同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一)未登记的房地产首次申请登记;(二)房地产权利是通过继承或者接受遗赠取得的;(三)人民政府的法律文件或者决定已经生效的法院、仲裁委员会或者已经生效的人
    2023-05-08
    405人看过
  • 房屋买卖该不该“让”,房屋买卖应该如何“让”
    一、房屋买卖该不该“让”?答案自然是应该,买卖都是要“谈”的,你有你的说法,我有我的见解,如果双方各执一词,交易便不可能完成。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论是价格,抑或是房屋本身,只要意见产生分歧,售房者和购房者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各退一步,结果就会是皆大欢喜。二、房屋买卖应该如何“让”?1、价格必须“让”价格必须“让”的意思就是说,你在制定房价的时候一定要有一个可以还价的空间,断不能对房屋价格抱有理想化的态度,认为房子只能是以这个价格出售,一分都不能少,这样就太过于绝对化,房产交易很难顺利进行。当然,你也不能允许购房者过度压价,不然只可能会引发矛盾,谈价需要交易双方在彼此都能接受的范围内做出让步才可以。2、必要时候需让步如果你在出售房子的时候,跟一个购房者讨价还价了很久,终于协商好了价钱,但购房者表示自己没有带足购房款,希望晚几天再补给你,你这个时候要说什么?是“不行,一定要现在给”吗
    2023-12-20
    342人看过
  • 能否转让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一、能否转让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能转让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应当符合一定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食方面:1.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应当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关系。这是优先购买权得以存在的前提条件,也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基础和前提。这专要件也要求,出卖人出卖租赁房屋是在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才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租赁合同期满,租赁关系消灭,承租人则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当然也就不享有优先购
    2023-10-30
    325人看过
  • 虚假买卖房屋再转让有效吗
    虚构交易的房地产所有权转移被判定为无效。房地产所有权的转让必须依照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进行,不可存在恶意串通之情形,即签订买卖协议时的意图并非真正达成协议,而是双方故意作出虚假的意思表示。这种有意识地导致行为结果不实的情况被视为无效的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5-07
    351人看过
  • 没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案子是否能起诉
    律师解答:可以起诉。可以起诉。可以提供其他证明证明存在买卖关系,如果无法举证的,法院不会支持诉讼请求。合同纠纷应当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双方达成的口头合同中确定了合同履行地的,也可以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4-04-22
    47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转让有什么风险
    房屋买卖只公证不转让的风险如下:一、卖方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并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在判决此类纠纷时可能不会判决该房屋属于买方;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因为民事诉讼和刑事处罚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不能全面行使。这样的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买方只能要求卖方返还本金和利息;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出售房屋;四、卖方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五、联建房屋和小产权房屋无法取得产权证。买受人购买此类房屋后,不能取得合法房产证。如果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免费拆除此类房屋,所有损失只能由买受人承担。房产权证变更为房产权证。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的风险是什么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不能取得如下权利: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
    2023-07-21
    84人看过
  • 那些房地产不能买卖(转让)?
    依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费,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额不足25%以上的;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未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定房地产权利的。(4)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5)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6)权属有争议的。(7)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它情形。
    2023-06-10
    171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双方能否通过合同转让所有权
    不是通过合同。完成转让需要以下材料。一、普通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网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5。限购期间家庭购买情况证明;6。契税缴纳或者减税证明原件;7。房屋平面图。2。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4。网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5。限购期间家庭购买条件证明;6。契税缴纳或者减税证明原件;7。房屋平面图;8。关于商品房上市销售的政策性书面意见;9。第一步是查清房屋产权。在审批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时,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名称是否与出卖人一致,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第二步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可到各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咨询服务台领取格式合同文本,并在合同中约定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交付时间,签订定金合同。如需按揭,买卖双方需到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按揭业务。第三步,买卖双方需携带申报
    2023-05-08
    16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中产权转让所有权转让是否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3
      房屋所有权转让以变更产权登记为准,在未办理产权变更前,你仍然是房产的所有权人。 如果没有其他违法因素的话,你们三者之间的两个买卖合同还是成立并生效的。你有义务履行你与万某签订的协议,如果不履行,则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则以因你违约给万某造成的损失为限进行赔偿。 王某与你不存在直接的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 另外,本案存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嫌。
    • 房屋买卖是否属于个人房屋转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1
      房屋买卖属于个人房屋转让的一种形式。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出售或购买房产的一种交易行为个人房屋转让有几种形式: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2.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3。其他合法方式: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
    • 房屋买卖能否视为转让所占土地使用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6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上述法条规定,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后房屋买卖双方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相关证件,到同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
    • 能否起诉房屋买卖双方确认产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2
      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因房屋产权产生争议的,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确认产权的,一方可以以法院的判决书办理产权登记。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股权转让有限公司股权是否能买卖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2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内部转让是自由的,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