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全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9:53:52 397 人看过

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实施工作,保障生育妇女的合法权益,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生育妇女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属于计划内生育”的条件,范围是:

(一)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的;

(二)符合再生育条件并经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

(三)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

二、办理程序

“属于计划内生育”的妇女,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之前,应办理《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程序如下:

(一)本市户籍生育妇女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到本人居住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按规定不由本机关受理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三)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出具《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生育妇女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委托他人办理时,除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生育妇女在办理《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时,需提供如下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

2.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在本市居住的外省市生育妇女,还需提供本市居住证明;

3.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4.本市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或者外省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和病历。

(二)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以外,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生育妇女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且本人户籍为外省市的,应当提供由其户籍地或者本市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2.生育妇女符合再生育条件再生育的,应当提供由本市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或者由外省市县级或者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再生育的证明。

四、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样张)

2.再生育子女告知书(样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2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关于上海生育保险金申领材料及生育保险待遇
    一、申领手续: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参加农保的从业人员仍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实名制的活期银行存折(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邮政储汇局),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证明》;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失业的生育妇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从业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
    2023-06-07
    478人看过
  • 计划生育法全文2024
    法律综合知识
    计划生育法全文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六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
    2024-04-12
    364人看过
  • 生育保险待遇怎样才能享受
    国家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要求为:(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此外,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参保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在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基金。在欠费期间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不予从保险基金中支付,待所在单位足额补缴后方可办理结算。生育保险保障了妇女在生育期间的生活,优化了生育环境,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必要措施。
    2023-05-08
    451人看过
  • 生育保险待遇上海市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办理程序
    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办法适用范围生育妇女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属于计划内生育”的条件,范围是:(一)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的;(二)符合再生育条件并经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三)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但妊娠后流产的。办理程序“属于计划内生育”的妇女,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之前,应办理《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程序如下:(一)本市户籍生育妇女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外省市户籍生育妇女到本人居住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并提供规定的材料。(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按规定不由本机关受理的,乡(
    2023-11-28
    351人看过
  • 鞍山批准生育均享生育保险待遇
    鞍山自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经计生部门批准生育的均在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在办理生育险报销时,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生一个孩方可报销。从市社保局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经计生部门批准生育的均在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即女职工生育后由所在企业凭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不必再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至此,我市结束了生育保险实际是独生子女生育保险的历史。据介绍,以往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办理生育险报销时,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生一个孩方可报销,如是双胞胎、多胞胎以及夫妻带孩离婚再婚生孩的,均不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参保人员反映,一胎生一个孩还是生多个孩不是他们能决定的,生一个孩给报销,生多个孩就不给报,不是很合理。此次人社局出台新政策,只要参加生育保险,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经过计生部门批准生育的,即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2023-05-01
    127人看过
  • 有哪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答:(一)前已参加生育保险,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人员;(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退休人员;(三)职工未就业配偶。
    2023-12-13
    99人看过
  • 参保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如何申领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及计划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参保人应在手术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携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医疗收费收据原件(仅申请计划生育津贴的无需提供);(3)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4)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5)门诊病历复印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6)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7)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8)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限社会保障卡未发放或所持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时提供);(9)配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限申领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计划生育待遇时提供);(10)配偶生育前由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复印件(限申领未就业配偶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时提供);(11)劳动合同或者用
    2023-12-03
    218人看过
  • 哈尔滨市民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的条件
    申请享受生育表现待遇须符合的2个条件:1、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连续满12个月的用人单位职工;2、按政策规定生育或计划实行生育的参保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保险]
    2023-12-11
    198人看过
  • 生二孩可享受哪些生育险待遇
    生二孩女职工生育津贴少7000多元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来负担,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其中女职工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30日,如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增加3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对于包头市参保女职工来说,生育二孩领取生育津贴也按照相应标准执行。自2013年4月1日起,包头市女职工的生育津贴标准由原来的以本人当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调整为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具体的就是津贴的天数再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的80%,今年的津贴标准是一个月3500多元。”包头市医保局生育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也就是说,正常生育二孩的女职工可以享受3个月的津贴,大约10500多元,难产的可以再增加半个月,大约1750元。”“而对于生第一胎的女职工来说,如果符合晚育的要求,可以再增加一个月津贴,如
    2023-05-05
    349人看过
  • 佛山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办理材料
    1、属政策内一孩的一孩情况内带夫妻双方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借读生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广东省内户籍人员还需持户籍地办理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1、婚姻发生变动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判决书/调解书2、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资料3、收养的需提供合法收养资料以下情况,均需提供以上一孩政策内的办理材料2.属政策内生育二孩的符合生育第二胎子女的证明(即二孩生育登记,或再生育审批决定书),3.政策外生育的政策外生育已处理完毕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夫妻双方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收据,
    2023-05-29
    361人看过
  • 生育保险常见问题详解生育保险能够享受的待遇
    1、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且属非职工的,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的50%有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补偿。2、生育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哪些费用(一)违反《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规定,而发生的各项生育费用;(二)因犯罪、酗酒、吸毒、自伤、自残、非婚内生育、责任事故等造成终止妊娠的一切费用;(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四)未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节育手术的医疗费;(五)自己购买避孕药、避孕工具等费用;(六)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发生的除分娩医疗费外的费用;(七)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刚出生婴儿患病不能享受父母的参保待遇,可选择给其参加居民医保)(八)超出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3、哪
    2023-05-29
    345人看过
  • 义乌市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须具备什么条件,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1、企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须具备哪些条件?(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2个月;(2)符合法定生育条件。2、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定额标准进行补偿。标准如下:平产:2400元;难产:2500元;剖宫产:3800元。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产或者流产上月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具体如下:(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按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产假及生育津贴。(一)
    2023-12-02
    173人看过
  • 广州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审核表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填写参保单位名称参保人姓名社保号个人电脑号所在区电话联系人单位盖章:年月日联系电话所属社保基金中心申报理由(在相应栏目上打√)放置宫内节育器输卵管结扎术取出宫内节育器输精管结扎术人流术(负压吸宫)输卵管复通术人流术(钳刮术)输精管复通术引产术就医医院所带资料(在相应栏目上打√)就医病历复印件医疗费发票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明细单计划生育服务证异地手术申请表其它证明批准复通术证明发生医疗费用仟佰拾元角分仟佰拾元角分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填写审核意见不予报销费用:仟佰拾元角分仟佰拾元角分核准报销费用:仟佰拾元角分仟佰拾元角分说明:审核人签名盖章:年月日领导意见:办理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需携带资料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此证的须提供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施行复通术者须提供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
    2023-06-07
    463人看过
  • 生育保险费如何缴纳,享受正常生育待遇如何办理
    一、生育保险费如何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目前我市生育保险费的缴费费率为0.8%,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职工本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二、本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几项?本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三、享受正常生育待遇如何办理?(一)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怀孕后,携带个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准生证)、本人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后,就可以直接在生育定点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待生育定点医院上传生育信息的次月,生育津贴会按月发放到生育信息登记时提供的银行卡上。(二)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男职工配偶怀孕后,携带男职工社会保障卡、男女
    2024-03-28
    33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女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5
      对于女职工的生育保护,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法》规定了其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待遇与解雇保护政策。但是,对女职工的生育保护待遇的全部适用,应当有一个前提;即该女职工的生育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目前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生育以结婚为前提;二是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胎,除非符合当地生育二胎的条件。违反这两个原则的,则应当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依据《女职工保护规定》第15条
    • 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享受什么待遇有什么标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5
      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1、单位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地税电脑编码);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新参保人员应填写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申请表及生育人员增减花名册一式二份(新增人员需附身份证复印件)。生育保险享受什么待遇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
    • 男员工可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男员工可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男员工可享受的生育险待遇: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10日的护理假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此外,在某些地方比如天津,男职工交了生育保险而其配偶无生育保险的,配偶可以用其生育保险进行报销。 具体规定: 在其配偶生育前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
    • 生育保险缴费满一年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6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
    •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2
      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一般规定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