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承包田被征用承包人要签字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6 06:26:02 52 人看过

一、农民承包田被征用承包人要签字吗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尊重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确认权以及对补偿安置方案的异议权,并依法保障其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1.知情权涉及征地原因、用途、范围及补偿安置方案等事项的告知,通常由政府发布公告来保障。

2.确认权则体现在被征地农民对自己被征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物的种类数量在调查文件上进行签字确认的权利,这一环节通常需要每家每户的签字。

因此,农民承包田被征用时,承包人确实需要签字确认,以确保其知情权和确认权得到保障,并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土地征用补偿流程

土地征用补偿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征地告知: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需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信息告知被征地农民,确保他们的知情权得到保障。

2.现状调查及确认:对拟征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包括地类、面积、地上物的种类数量等,并需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如有必要,国土资源部门还需组织听证。

3.征询意见及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需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以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调查结果和补偿安置方案,编制相关文件并上报审批。

5.征地的审核和报批:征地材料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6.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地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及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通知被征地农民相关事宜。

7.办理补偿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持相关证书到指定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8.拟定和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公告,听取意见。

9.举行听证:如被征地农民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或要求听证,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0.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公告期满且当事人无异议或方案完善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备案。

11.实施征地、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落实相关事宜,确保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在整个过程中,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至关重要,这有助于减少纠纷并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政府也应积极回应农民的合理诉求,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补偿安排的确认与纠纷

在土地征用补偿流程中,补偿安排的确认是一个关键环节。

1.这通常涉及到对补偿标准的核定、补偿方式的确定以及补偿款项的发放等具体事宜。为确保补偿安排的公平、合理和有效,相关部门需与被征地农民进行充分沟通,确保他们的知情权和确认权得到保障。

2.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补偿安排可能会引发纠纷。这些纠纷可能源于补偿标准的不合理、补偿方式的不满意、补偿款项的发放不及时等方面。

(1)为解决这些纠纷,相关部门需积极与被征地农民进行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2)政府也应加强对征地补偿工作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承包农田征地补偿款怎么分摊?
    承包土地征地补偿的划分标准如下: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费用用于补偿投资土地的人,一般指土地承包人;2、安置费应当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3、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去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当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农田国家补助标准土地承包补贴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可以享受国家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购种补贴;种粮农业保险国家补贴75%的保险款。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
    2023-08-08
    326人看过
  • 在农村承包田地搞养殖要不要签合同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
    2023-06-15
    266人看过
  • 农村责任田承包政策
    征地补偿费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承包程序合法。一、集体土地补偿的分配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村民。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分配因产权人、种植人相对比较明确,一般不存在很大的争议,容易产生纠纷的主要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分配方式一般有二种:一是由分有责任田的农村
    2023-04-06
    468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转让需要谁签字
    一、农村承包土地转让需要谁签字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地块名称坐落(四至)地块数(块)面积(亩)质量等级(肥力水平)备注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三、转让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
    2023-06-05
    425人看过
  • 农民承包责任田养鹅占用四分多地违法吗
    从事养殖生产活动在占用耕地的情况下并不构成违法行为。鉴于养殖行业所具备的农业性质,该类经营活动被授权得以运用农用地开展,同时也可使用一般类型的耕地资源,但无需执行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以及耕地占补平衡的强化措施,然而需要确保不能对耕地中的耕作层造成损害,不可破坏农作物生长所需的种植环境,更要避免占据基本农田的宝贵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
    2024-05-07
    375人看过
  • 农民承包土地怎样征收
    法律综合知识
    1、国家征收农村土地如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进行地籍调查、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登记征地补偿、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资金,征收土地。2、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
    2024-04-23
    55人看过
  • 承包基本农田使用具体要求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等;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第十九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提高土地利用率;(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
    2023-06-17
    344人看过
  • 农村签订承包合同村长签字生效吗
    一、民法典农村签订承包合同村长签字生效吗农村签订承包合同,村长签字是不生效的,必须是发包人方的负责人签字,才会产生法律效力。签订双方应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双方协商在都认同该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此合同,该合同才能生效。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承包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一、签了空白协议还要签吗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合意,合意就要有双方共同的认同性,但是空白合同不具有双方共同认同性,不属于有效合同。该合同上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很难辨别是
    2023-03-12
    472人看过
  • 村委会征用农民的承包地,这合法吗
    一、村委会征用农民的承包地,这合法吗村委会是没有权征用土地的,所以村委会征用村民承包的土地是不合法的。村委会应该与村民协商,将土地出租给村委会,而不是征用。二、相关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
    2023-02-02
    125人看过
  • 农田大户承包补贴措施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财政对土地流转方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1、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2、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对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规模流转,流转价格的确定应采取实物计价、货币兑现或根据项目盈利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分年段确定增长幅度,以确保农民长远土地收益不降低。3、对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运作规范(有章程、股权证书、实行“保底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先扶持。4、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操作规范、流转合同手续完备。国家农田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一般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
    2023-07-16
    151人看过
  • 承包农田每亩补贴多少
    法律综合知识
    承包农田的补贴金额因地区、政策、种植作物等因素而异,因此无法给出一个具体的统一标准。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补贴政策会根据不同年份和农业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补贴的具体数额也会随之变化。一般来说,农田补贴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粮食直接补贴:根据农民承包的计税耕地面积,每亩每年可能会有一定数额的直接补贴,这个补贴通常是为了保障农民种粮的基本收入。良种补贴:鼓励农民种植良种作物,提高农业产量和品质,根据实际种植的良种作物面积,每亩每年可能会有一定的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为了减轻农民种植成本的压力,可能会有农资综合补贴,补贴金额会根据种植面积和农资成本的变化而调整。其他专项补贴:针对特定的种植项目或农业活动,如种植大户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这些补贴通常会有更具体的条件和标准。为了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农业行政部门或查阅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农业补贴政策文件。此外,由于补贴政策可能会随着国家宏观
    2024-04-26
    176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承包,农民有补贴吗
    律师解答:有。有,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4-27
    26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后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认定被征地农户
    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集体再分配给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这里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和承包户可以不是同一主体,因为承包户可以将承包地的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租赁等形式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发生移转。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应当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被征地农户”。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律师补充: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
    2023-05-06
    20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要交承包费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出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入股是出资的一种方式,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模式1、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2、交租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
    2023-03-09
    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承包田被国家征用后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4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转包、出租地流转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
    • 农村土地征用调查报告表需要承包村民签字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1
      按照报告用途应当需要,不然怎么证明报告的真实性。
    • 能用承包农田建房子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无论如何法律绝对不允许在承包地性进行建房(除非国务院批小一点用地也得省政府审批)。没有程序可走。你不可能得到审批。但是实践中有很多承包地建房的,但他们绝对没有土地使用证。只是土地有关部门不管罢了,还有就是做一个临时占地的审批。
    • 继承人无子女能继承农田承包使用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8
      没有。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承包地使用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土地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该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 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上用假名签字有效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2
      这个问题看怎么理解了,你没把问题描述清楚。如果是曾用名,有效;故意将部分字写错,通过其他谐音或证据能证明是书立人所为的,有效;压根没这个人的,有效、无效、可撤销或者构成犯罪都有可能,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