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王晓荣的父亲王某某向鹤峰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21000元。因逾期未还,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王某某告上法庭。经过审理,鹤峰法院判决王某某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还清借款本息共计23000元。
因王某某一直未按法院生效判决履行,2009年11月4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人员经查询得知王某某在某银行尚有存款8000元,就依法冻结了该笔存款。在外打工的王晓荣获悉后,于2009年11月10日向执行法院提出了书面执行异议。其异议理由为:该笔存款系其在外打工所得,因自己在外存钱不方便,故汇回家乡交由其父亲帮忙代为存入银行。法院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执行案外人的财产。
执行法院收到王晓荣的书面异议后,对其异议进行了审查,由于其异议与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不符,且所称该笔存款系其打工所得的事实没有证据证实,故依法驳回了其异议。王晓荣父亲王某某的存款8000元被依法划拨给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评析】
案外人执行异议制度是200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赋予案外人在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一种新的救济制度。
该法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作为案外人,认为自己的财产被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当做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但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必须做到合法有据。合法就是所执行异议理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有据就是提出执行异议的时候,应向执行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审查。
在本案中案外人王晓荣提出的异议理由与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不符,其所称该笔存款是其打工所得的理由又没有证据证实,故执行法院驳回了其异议。
-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起诉怎么走,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能否再起诉
381人看过
-
执行异议被驳回的救济途径
149人看过
-
驳回执行异议的情况
461人看过
-
被驳回执行异议的后果是什么
145人看过
-
异议被驳回可拍卖被执行人房屋吗
126人看过
-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是否还能上诉?
397人看过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
执行异议复议被驳回能第二次提起吗执行异议被驳回应该怎么办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6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
-
问一下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果山西在线咨询 2024-09-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过程中一并提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该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外人撤回异议或者被裁定驳回异议后,再次就同一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应该如何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4-08-24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怎么办 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
-
驳回执行异议怎么办呢?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30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执行异议被驳回的救济方法有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5执行异议申请被法院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第十七条案外人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