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放高空坠物如何处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20:21:38 300 人看过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则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责任人。

一、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推定加害人)。具体如下:

1、责任主体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责任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3、责任主体是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二、安全隐患

在一些居民楼尤其是老旧小区的阳台,堆砌杂物、盆栽,甚至悬挂拖把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些空调外挂机上都堆有放着随时有坠落风险的杂物。

这些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转化为一起伤人事件。记者粗略梳理相关报道发现,2017年6月以来,仅媒体公开报道的重庆高空坠物事件就多达数十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一楼防高空坠物不违规吗
    一楼防高空坠物设施是否违规,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不涉及到违建情况的就不违规。对于高空坠物案件,在无法确认实际责任人的情况下,可实行民事责任分担,在民事赔偿上可以“连坐担责”。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均应承担补偿责任。同一栋建筑的业主,除非能够自己证明不是侵权人,否则都要为损失埋单。这就是所谓的“连坐担责”,这是业主为高空坠物应该付出的代价。属无奈之举,但有一定监督功能。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高空坠物危害是非常大的,也许一个细小的物品就可能导致他人死亡,所以,不管是行人还是住户一定要随时保持安全意识,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需
    2023-03-03
    72人看过
  • 一楼的有高空坠物责任吗?
    一楼居民没有高空坠物责任。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一、高空坠物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
    2023-06-22
    464人看过
  • 高空坠物造成处罚办法会如何处罚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高空坠物处罚规定是什么高空坠物处罚规定是需要由具体侵权人来承担对民事赔偿责任,根据高空坠物的处罚规定,如果在高空坠物侵权案件当中能够直接锁定确切的侵权人的话,甚至发现当事人完全就是故意抛物的,就算没有造成相关的损失,但如果有他人举报当事人这种非常不文明的做法,那么国家有关部门也会有可能对其进行适当的罚款。对于高空坠物的罚款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高空坠物的真正侵权人有的时候非常难以确定。过失造成高空坠物,如果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构成犯罪。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不构成犯罪。造成财物损失的,则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
    2023-07-23
    257人看过
  • 一般在高空坠物一楼会担责吗
    一、一般在高空坠物一楼会担责吗一般在高空坠物一楼不会担责,因为没有高空坠物伤人的可能性,所以一楼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二、高坠物赔偿是怎样的受害人因伤致残的,除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外,还应当赔偿其因增加生活上
    2023-05-03
    402人看过
  • 一楼状告高空坠物是否可行?
    如果一楼的居民因为楼上居民高空坠物的行为而受到侵害是完全可以状告肇事者甚至上整栋楼的。[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一楼防高空坠物的有效措施是什么?搭个木廊,木廊顶部由横竖交错的木梁组成,在这些木梁上养植密密地紫藤。由于紫藤蔓既粗壮又坚韧,可以抵消阻挡下落物。缺点是紫藤花会吸引蜂虫,且到紫藤上拾拣杂物比较麻烦。但就观瞻和建造成本而言,应该是比较经济实惠的方法。平时要注意:1
    2023-06-21
    225人看过
  • 高空坠物刑事治安处罚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高空抛物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可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高空抛物致重伤或者死亡的,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高空抛物砸死人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但实际上,高空坠物的刑事责任必须要确认了具体的侵权人以后才能实现的,如果是按照侵权法当中起诉了所有的小区住户,那实际上砸死人的这种
    2023-03-02
    16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一楼建筑高空坠物一楼高么赔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8
      对于高空坠物一楼用赔偿吗,我做出了如下回答,根据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规定,同一幢楼里的业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那么将共同为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责任。
    • 一楼高空坠物砸到一楼违法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
    • 如果高空坠物应该怎么处理高空坠物如何处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18
      法律分析 高空坠物的解决方式是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高空坠物起诉全楼包括一楼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03
      高空坠物起诉全楼时可以包括一楼。但一楼不存在高空抛物的可能性,一楼住户可以主张免责,从而不对高空坠物承担责任。在发生高空坠物的情形最先需要确定责任人,在查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之下就可以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承担责任,在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赔偿之后是有权向责任人进行追偿的。
    • 高空抛物物品一楼先有坠楼责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10
      高空抛物一楼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