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通事故司机违法是主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4:02:48 220 人看过

近日,吉林省交警对2011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整体情况进行宏观分析,发现引发事故最主要的原因是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2011年,吉林省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81528起,同比减少32207起,下降28.32%。其中,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639起,同比减少799起,下降18.%,死亡1422人,同比减少32人,下降2.2%,受伤4033人,同比减少1145人,下降22.11%,财产损失5971.5万元,同比增加3305.4万元,上升123.98%;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77889起,同比减少31408起,下降28.74%。

去年,吉林省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495.9万起,同比增加253.3万起,上升104.4%。大量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及时查处,客观上消除了诱发事故的隐患,使2011年事故起数大幅下降。在引发事故的违法行为中,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逆向行驶居于前四位,起数依次为895起、368起、234起、203起,死亡人数依次为226人、215人、107人、124人,这四项违法行为共引发事故1700起,造成672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总数的46.72%和47.26%。

据了解,2011年因驾驶人操作不当引发事故73起,同比增加27起,上升58.7%,造成23人死亡,同比增加3人,上升15%。私用车辆发生事故2171起,造成860人死亡,占事故起数和死亡总数的59.66%和60.48%,且造成的死亡事故有增加的趋势,2011年私用车辆发生死亡事故761起,同比增加40起,上升5.55%,死亡860人,同比增加43人,上升5.26%。

2011年,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804起,占事故起数的49.57%,死亡1005人,占死亡总数的70.68%。且公路死亡事故有增加的趋势,公路上发生死亡事故834起,同比增加18起,上升2.2%,死亡1005人,同比增加24人,上升2.45%。

2011年因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引发事故3341起,占事故总数的91.81%,死亡1318人,占死亡总数的92.69%。其他因素如驾驶人操作不当、车辆故障以及受道路通行条件、天气、照明等影响而发生的事故仅占很小一部分。

据介绍,吉林省交警部门将在2012年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全省道路安全畅通。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道路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调研分析,强化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建设速度,强化机动车驾驶人的考试、安全教育工作和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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