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必须在合同履行地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1:02:15 189 人看过

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是不一样的,这两个地方是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或者盖章的一方当事人所在的地方应当为合同签订地,然后合同的履行地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双方未约定的,合同的履行地为: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一、欠条金额上要按手印吗

欠条金额上可以不按手印,只要欠条是当事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该欠条就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法人盖章没签字有效吗

有法人盖章,没有签字的合同,只要合同是当事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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