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分娩医疗事故与纠纷的7原因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4:05:14 143 人看过

引发分娩医疗事故与纠纷的7原因具体如下:

1、分娩方式选择不当,造成伤亡。这主要是因诊断失误,本不宜自然生产却强为之,造成胎儿窒息死亡,生产大出血等事故。

2、催生用药、方法、时机不当,造成母婴伤亡。这是选择自然分娩本无不当,但在分娩中,因过错于子宫口未开全;且并无紧急情况时,不当使用催产素、胎头吸引、产钳助产等手段结束分娩,及产钳助产违反技术规程,操作不当,造成子宫破裂、胎儿伤亡等事故。

3、剖腹产不当,损害患方合法权益。医方为谋取不当利益,要胁孕妇方接受剖腹产,已并非罕事。我们认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选择此种方式的必要,且医方未征得患方同意的,患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错误诊断,导致剖腹产时机不当,致使胎儿不足月出生,造成婴儿健康损害的,构成医疗事故;仅造成患方抚养负担增加的,我们认为,医方应适当承担责任。在任何情形下,造成婴儿父母严重精神损害的,医方应承担责任。因为胎儿在足月出生前,应视为母体的一部分。医方因过错致使其不足月出生,是侵犯孕妇身体权。在实施剖腹产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章,致使母婴伤亡的,构成医疗事故。

4、医方严重不负责,违反观察注意义务,致使孕妇出现的分娩意外或紧急情况,未能及时处理救治,造成妇婴伤亡的,构成医疗事故。

5、违反告知义务,侵犯患方知情同意权,造成不良后果的,医方应承担责任。此类纠纷通常有:胎儿存在先天缺陷而不告之、孕妇身体状况不宜自然分娩而不告之、以及分娩方式的风险与并发症不告知等纠纷。

一、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如何写?

首先写明调解书的标题以及调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写双方当事人于某年某月某日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再然后写达成协议的内容以及赔偿事项。最后落款签字、捺印写日期即可。

医疗纠纷往往是因为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二者在损害赔偿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在损害赔偿方面,医疗损害赔偿比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多一项死亡赔偿金

医疗损害赔偿是指患者及其亲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或者差错,并因此造成患者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事实,从而引发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诉求的民事权益争议。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只要行为人的过错造成了他人人身、财产等民事权益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并没有限定这种损害的类型和程度。患者方只要认为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侵犯了其生命、健康及财产等民事权益,并造成了损害事实,即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此类纠纷既包括医疗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也包括医疗事故之外的其他医疗损害引起的民事赔偿。

医疗损害是指造成损害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损害侵害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为医方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各种医疗行为过程中,由于违反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在医疗程序上或者医疗用药过失给患者造成生命和健康损害时,在患者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赔偿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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