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特征有哪些以及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1:32:49 131 人看过

1、非公开性

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

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

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籍此享有优势,法律亦无需给予保护;一项已经公开的秘密,会使其拥有人失去在竞争中的优势,同样也就不再需要法律保护。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

若干规定第2条第3款规定:“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该解释揭示了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指的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目的。

首先,商业秘密能给权利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往往体现为因竞争优势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其次,该经济利益不但包括应用商业秘密已带来的经济利益,而且也包括虽未应用但一旦应用必然取得的良好成果。

商业秘密的价值性包括“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不以现实的价值为限。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正是商业秘密的可受保护的财产利益。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权利人取得商业秘密并努力维护所享有的商业秘密权的内在动力。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在开发研究商业秘密的过程中,已有明确的工业化或商业化目标,这无疑是出于谋求经济利益的考虑。

从商业秘密的实施利用结果来看,权利人因使用了自己所掌握的技术秘密或商务信息取得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例如在技术上,含有技术秘密的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使其在同类产品中拥有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的特点,或者能够降低产品成本、节约原材料;在商务方面,经营信息的持有和运用能够拓宽商品销路或提高商品销售价格;在经营管理上,商业秘密的运用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开源节流,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等等。

商业秘密持有人可以从上述几个方面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创造更多的利润。而合法持有人以外的他人也有可能以这些信息的使用谋取非法利益,保护商业秘密的意义就是禁止他人从这些信息中取得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具有确定的实用性,是实现商业秘密价值性的必然要求。一项商业秘密必须能够用于制造或者使用才能为其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

正由于商业秘密的实用性,谁只要掌握了商业秘密,谁就必然可以将之用于实践,所以在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的侵权才变得如此容易和广泛。实用性条件要求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具有确定性,它应该是个相对独立完整的、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方案或阶段性技术成果。实用性还体现在商业秘密必须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如一个化学配方、一项工艺流程说明书和图纸、制造产品的技术方案、管理档案等等。

实用性并不要求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现实利用,只要该信息满足应用的现实可能性即可。实用性与价值性是密切相关的,实用性是价值性的基础,没有实用性就谈不上价值性。

所以,尽管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包括将来的、潜在的价值,但同样要求这种价值是具体的,根据科学的推断是可预期的,商业秘密必须能够运用到一定行业,从而产生实际的经济价值,没有实用性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抽象的概念、原理、原则,如不能转化为具体的可以操作的方案,不能称之为商业秘密,是不能获得法律保护的。

(四)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

商业秘密的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从而使一般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该要件强调的权利人的保密行为,而不是保密的结果。之所以有此规定,盖因法律鼓励为权利而斗争者,不应保护权利上之睡眠者。保密性的客观存在,使得竞争对手在正常情况下通过公开渠道难以直接获悉该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在商业秘密中有哪些特征需要特别关注
    一、在商业秘密中有哪些特征需要特别关注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2.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具有确定的实用性,是实现商业秘密价值性的必然要求。一项商业秘密必须能够用于制造或者使用才能为其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3.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商业秘密的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从而使一般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该要件强调的权利人的保密行为,而不是保密的结果。二、如何保护商业秘密?商战不可无秘密,在市场竞争中想打败竞争对手,企业要防患于未然,制定周密的保护方案和措施:1.企业要规定出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确定秘密等级,明确接触人员范围,制定严格的借阅办法,减少泄密的可能。在技术转让或合作时,也要讲明商业秘密的内容,并约定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2.
    2023-10-20
    398人看过
  • 哪些特征是商业秘密必备的
    一、哪些特征是商业秘密必备的1.秘密性: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公众难已知悉。2.非物质性:该商业秘密属于智力成果的一种。3.商业价值性:具有现实或者潜在的价值,给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
    2023-11-10
    261人看过
  • 商业秘密有哪些构成要件及侵权行为模式分析
    唐青林一、商业秘密有哪些构成要件(一)不为公众所知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里第一个构成要件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2号)规定,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有关信息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也就是说这些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悉,不构成商业秘密:(一)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二)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进入市场后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三)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四)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五)该信息从其他公开渠
    2023-06-05
    51人看过
  • 哪些特征被定义为商业秘密
    一、哪些特征被定义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特征主要是: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不特定人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2.价值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实用性,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使用价值;4.管理性,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具有主观保密意图的信息。二、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是什么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包括:1.商业秘密权利人建立保密制度,将有关信息明确列为保密事项。2.商业秘密权利人没有制定保密制度,但明确要求对某项信息予以保密的。例如在该项信息的载体上明确标明保密字样、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3.商业秘密权利人建立了保密制度,虽然没有明确该项信息是秘密,但按照其保密制度规定,该项信息是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4.商业秘密权利人在向他人披露,提供该项信息时,在有关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中明确要求予以保密。5.经营者与他人合作开发或者委托开发一项新技术,在开发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明
    2023-09-24
    331人看过
  • 哪些特征可以被归类为商业秘密的基本特征
    一、哪些特征可以被归类为商业秘密的基本特征商业秘密的特征:1.价值性特征。商业秘密应当具有一定的经济性、实用性等;2.保护性特征。商业秘密应当是已经被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商业信息;3.秘密性特征。该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通过其要件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
    2023-09-30
    57人看过
  • 相邻关系的构成要件,以及特征有哪些
    一、相邻关系的构成要件相邻关系的构成要件有:1.主体上有特殊的要求。在人数上必须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这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在关系上必须是相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要提醒大家的是,非相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及虽然相邻但不是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不是相邻关系的主体。2.利益受到损害。这种利益是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体现的必要的利益,它既可以是财产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3.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之间须有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表现为权利行使的一方为权利内容的增加或者延伸,而另一方则表现为其权利行使的权利内容因此而得到相应的限制。从相邻关系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相邻关系与一般的侵权纠纷的构成要件是有区别的,一般的侵权纠纷的构成要件必须具备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四个要件,而在相邻关系中,仅以相邻方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为衡量标准,而不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
    2023-06-15
    213人看过
  • 商业秘密罪案件中有哪些证据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商业秘密的内容,原告对该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被告非法将该商业秘密公开的事实行为证据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上,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可以是书面的、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即被侵犯商业秘密的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等类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新增加的罪名。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前提的,它与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行为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因此,必须注意区分犯罪与侵权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益
    2023-07-06
    61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特征是什么?构成商业秘密的要素是什么
    商业秘密的特征是什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的,而其他知识产权是公开的,甚至对专利权也有一定程度的公开要求。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种相对权利。商业秘密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排他性的。他人以合法方式获取相同内容的商业秘密的,与第一人具有同等地位。商业秘密所有人既不能阻止其之前的信息开发和掌握者使用或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其之后的信息开发和掌握者使用或转让该信息。第三,利益相关者可以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者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4。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合法,但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他人对商业秘密的披露。由于权利人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技术秘密可能长期存在,远远超出了专利技术的保护期。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不为公众所知(保密性),保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焦点。根据法律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是
    2023-05-07
    364人看过
  • 商业秘密有哪些要件需要满足
    一、商业秘密有哪些要件需要满足商业秘密要有如下条件:1.价值性,即商业秘密应当具有一定的经济性、实用性等特征;2.防护性,即商业秘密应当是已经被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商业信息;3.秘密性,即商业秘密必须为尚未公开的信息;4.商业秘密要有的其他条件。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有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如下:1.行为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行为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行为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
    2023-12-30
    414人看过
  • 哪些要素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要求
    一、哪些要素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要求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1.特征要件。该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价值要件;2.实质要件。商业秘密所有人已经对该秘密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3.该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实用性等价值。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情形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行为;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合法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行为;有过错的第三人的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2023-09-20
    190人看过
  • 企业有哪些商业秘密?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每个企业都拥有一定价值的商业秘密,这与企业在科技领域的地位及规模是没有关系的。即使是几个人的公司,甚至传统的个体企业,也有对于它来说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企业管理者首先要把商业秘密当成企业的财产,意识到它们是有价值的,才会对它进行管理。企业要做到对商业秘密的妥善管理,不至于在不经意间将商业秘密流失,先决条件是必须对其所拥有的商业秘密的构成有充分地了解。商业秘密的范围很广,任何与社会竞争和经济利益的,都可能构成商业秘密。有人主张,除了当事人愿意以专利形式、作品形式公开以换取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信息之外,其他任何信息者可以是商业秘密。有国内学者定义:任何可带来竞争优势的具体商业信息都可以构成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符合保护商业秘密法律的特定信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把它表述为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了便于人们对并不熟悉的商业秘密的内涵有着更具体的认识,现将国内外立法、判例及著作述及的商业
    2023-06-05
    448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构成要件,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口头或书面的保密协议、对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职工或与商业秘密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他人提出保密要求等合理措施。侵犯商业秘密的一般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客体就是商业秘密。在客观行为方面,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相同,即要求侵权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
    2023-05-07
    466人看过
  • 商业秘密涵盖了哪些构成要素
    一、商业秘密涵盖了哪些构成要素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1.特征要件。该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价值要件;2.实质要件。商业秘密所有人已经对该秘密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3.该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实用性等价值。《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有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如下:1.行为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行为人披露、
    2023-10-04
    168人看过
  • 商业秘密在哪些方面表现出独特的特征
    一、商业秘密在哪些方面表现出独特的特征1.秘密性: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公众难已知悉。2.非物质性:该商业秘密属于智力成果的一种。3.商业价值性:具有现实或者潜在的价值,给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
    2023-11-13
    388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商业秘密的主要构成要件有什么以及特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
      1、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有四个,即: (一)不为公众知悉(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 (三)实用性; (四)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 2、《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以及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5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的回答如下:一、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20
      侵犯商业秘密有以下构成要件: (1)客体方面: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专有权和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具有包括: 1.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前者取得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明知或者应知是通过前述情形,获取、披露、使用该商业秘
    • 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及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21
      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为该信息不是众所周知,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收益,被采取了保密措施等,如果行为人有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行为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都具备哪些表现?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8
      一、商业秘密之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 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法律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指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秘密性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公知技术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也是商业秘密维系其经济价值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一项为公众所知、可以轻易取得的信息,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