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土地具体行为表现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09:10:32 307 人看过

以租代征:通过“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近年来凸现的一种违法新形式,是一种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所谓“以租代征”,即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通过租用或占用农民集体农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土地违法行为;

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按照现行土地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除因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企业由于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让外,不允许转让(包括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若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就属于非法转让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的具体形式,除买卖外,还有其他一些形式,如以买卖房屋连同土地买卖,以土地入股联办企业名义转让土地等形式;其主体是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农村集体,多为村委会或者村干部。这种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会造成集体耕地资源减少,人地矛盾进一步加剧;

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是指国家给用地单位无偿提供的土地。划拨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土地流转市场,如进入市场,要依法补办出让手续并且补交出让金后才能进行。将国家无偿提供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擅自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隐形交易,如以买卖房屋名义转让土地,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办企业分红,或联建住宅分成等,都为法律所禁止;

一、非法买卖土地判刑吗

1、非法买卖土地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会被判刑。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1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买卖条件具体有哪些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转让的,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方式1、公开方式:即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上网竞价方式寻找受让人的行为。2、协议方式: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人通过协商自行寻找受让人的行为。二种转让方式分别适用的范围1、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在土地交易机构公开进行: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进行的合营合作建房)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③为实现抵押权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④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2、不属于上述须以公开方式转让范围的,可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的公司、企业需提供《股
    2023-04-16
    197人看过
  • 表决权具体体现为哪些权利?
    表决权的具体内容:1、对公司的对外投资的决议;2、对外担保的决议;3、特别决议和一般决议。表决权就是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表决权作为一种固有权、共益权,是股东权利的主要体现,与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样居于股东权的核心。表决权行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表决权行使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表决权的规定,股东会议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有每股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
    2023-07-18
    182人看过
  • 什么是价格违法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
    价格违法行为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社会造成危害的有过错行为。认定价格违法行为。一般应当具备三个要件:第一,主体是价格管理相对人,即接受价格管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侵害了价格法律规范所保护的客体,即侵害了合法的价格关系和价格秩序;第三,管理相对人从事了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并造成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危害后果。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如下:(1)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A.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B.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C.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D.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E.自立收费项目或者收费标准;F.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G.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H.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
    2023-06-07
    168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中危险行为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次,加害人的行为必须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内;第三,共同危险行为需具有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危险性,并造成了实际损害;最后,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导致损害后果的原因。共同侵权行为中的危险行为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共同危险行为的实施主体必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次,加害人的行为必须在一个相对明确的范围内;第三,共同危险行为需具有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危险性,并造成了实际损害;最后,共同危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是导致损害后果的原因。 共 同 侵 权 行 为 中 危 险 行 为 的 认 定共同危险行为和一般共同侵权行为在构成要件、损害结果与行为的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和归责原则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是个别人,且无法确定,而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损害后果是共同造成的,行为人即加害人。在损
    2023-09-19
    95人看过
  • 著作权被侵犯的行为具体有哪些表现
    一、著作权被侵犯的行为具体有哪些表现著作权被侵犯的行为具体有的表现如下: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占有、使用、出售他人作品的;2.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的;3.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4.著作权侵权的其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二、侵犯著作权诉讼时效是几年侵犯著作权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2023-06-10
    232人看过
  • 买卖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具体有哪些
    1、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含最低交易价)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2、拍卖,即通过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3、招标,即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由投标人进行投标,经评标后确定中标人的行为。一、土地使用权怎样变更登记(一)、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2、用出让、转让获得的土地使用仅进行抵押、或因抵押终止引起权利消失的,应提交抵押合同和有关批准文件。3、因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4、因继承地上附着物引起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地上建筑物的建筑物产权证明及公证机关有关继承权的公证书。5、机
    2023-02-27
    260人看过
  • 预约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本约之义务,就构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依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亦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二、由预约合同之本质决定,无论追究违约责任的损害赔偿,或者解除预约合同后的损害赔偿,均仅限于赔偿机会损失(信赖损失),而不包括可得利益(履行利益)。三、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本约之义务,构成违约预约买卖合同范本<p>甲方(卖方):_________</p><p>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_______</p><p>乙方(买方):__________</p><p>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_______</p><p> </p><p>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
    2023-07-07
    57人看过
  •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具体如下: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侵犯商标专用权移送标准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犯罪移交的问题,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
    2023-07-02
    397人看过
  • 对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制裁
    Q:什么是非法占用集体土地?A:一是未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通过租赁、承包、联营、合作等方式,将集体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二是未经依法批准,以“建设新农村”、“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农用地进行商业开发。三是未经依法批准,以出售、出租、合资、合作、入股等方式转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四是以建设农场、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等为理由,改变农用地用途从事非农建设。(5)擅自利用宅基地和集体土地,以联合经营的名义建设“小产权房”。第六,私自转让、倒卖宅基地。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宅基地私人分配中的行为。
    2023-05-08
    101人看过
  • 明显不公平的民事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
    结合我国实际,我国在适用显失公平原则时,应坚持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坚持实质性显失公平与程序性显失公平的统一,具体如下:1。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平等,利益严重不平衡结果作为客观因素的不公平构成明显不公平的条件。然而,应当指出,结果的不公平性是由缔约双方之间的合同内容决定的。合同一旦实施,其结果将导致双方经济利益的明显失衡,即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显不公平,利益是否严重失衡,应以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内容为准。由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规定的内容存在明显的不平等性,如果合同得以履行,双方获得的最终利益将严重失衡。本合同订立后,由于非双方原因,原合同的内容和履行结果明显不公平的,根据情势变更制度和理论,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一方有明显的优势,或另一方缺乏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行事轻率(1)一方有优势这一优势包括经济、政治和身份优势。如大型企业和普通消费者。标识中应严格限制此元素。交
    2023-05-07
    287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具体表现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所谓专营、与卖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只能由特定部门或者单位经营的物品,如烟草、食盐、麻醉药品等。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物品,如棉花、化肥、农药、种子等。(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3)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一、非法经营是否有犯罪未遂状态非法经营罪存在未遂,以实际销售作为既遂标准。理由是,收购、储存、运输、包装、批发、零售等一系列经营活动的核心行为和最终落脚点都是出售行为,不加以区分则无法体现非法经营行为以谋利为目的的主观特征。从客观方面看,同样是实施了收购、储存、运输、包装等经营行为的,对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烟草专卖制度所产生的危害,尚未出售的,相较于已将其谋利目的
    2023-04-11
    119人看过
  • 违法占地是侵权纠纷吗,非法占有土地的行为表现
    一、违法占地是侵权纠纷吗非法侵占他人土地是属于侵权的行为,因此产生的纠纷是侵权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非法占有土地的行为表现(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四)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五)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六)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七)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八)不按照批准的用地位置和范围占用土
    2024-02-03
    482人看过
  • 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表现
    一、行政违法行为有哪些表现行政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职务过错和行政过错。具体而言,这些行为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主体必须是特殊的,即行政主体;2.主观上存在过错,这种过错可以是故意或过失;3.行为本身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应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且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确保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称。二、行政诉讼的参与人是谁行政诉讼的参与人主要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1.原告是指那些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侵犯或实质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他们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被告则是指被原告指控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并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3.第三人则是指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未提起诉讼,或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
    2024-07-21
    209人看过
  • 依法行政主体障碍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1.行政系统中人格的刻意塑造行为。行政权是一种大规模的权力,现代行政权的行使也只有较大规模的行政机构体系才能够完成。这一事实导致了行政权归属主体在日常行政权的行使中有两个方面的行为表现。一个行为是行政机构体系为完成行政管理事务而向行政权归属主体负责的行为,该行为可以说是行政机构存在的目的,只有这一行为才能证明行政机构体系存在的价值。以此论之,在此一行为范畴之中,行政权行使者只要是合法行为就是应当肯定的、是正当行为。合法与非法是判断此行为有效与否的唯一标准。第二个行为是行政机构体系为组建、完善自身而为的行为。在现代国家行政机构体系中相当一部分行为都属此类。如行政系统为向社会标榜自身存在的合理性而为的行为,通过政府组织法和公务员法对行政系统内部的管理行为等等。这一范畴的行为与行政权归属主体所确定的目标并无直接关系,其是否能够给社会、给行政权归属主体带来利益并无一个科学的鉴别标准。就是说,通过合
    2023-06-03
    30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非法集资行为的特征是什么,具体有哪些表现形式,具体表现为哪些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0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吸收社会资金;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熟人推介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具体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
    • 有哪些重婚的具体行为表现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2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
    • 玩忽职守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3
      玩忽职守的行为在客观上有两种类型:一是不履行职务型,即行为应该履行且能够发行,但不履行其职务。二是不正确履行职务型,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务,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
    • 什么是欺诈行为? 以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具体表现形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6
      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
    • 侵犯财产的违法行政行为有哪些具体表现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5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