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0 07:57:44 52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赔偿

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赔偿需要什么资料

1.受伤者身份证;

2.门诊病历本;

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X光、CT、MR、B超、心电图等报告单(以上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

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7.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表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三、工伤赔偿包括哪些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工伤康复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护理费、构成伤残的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头痛、神经痛,如果鉴定构成伤残,也可按规定获得赔偿,否则,不能获得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n(四)患职业病的;\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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