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项目落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0:43:25 463 人看过

日前,北京农商银行为平谷区诺亚农庄以365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物提供500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这是北京农商银行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创新农村土地“两权”金融产品的一次有益探索。

一直以来,由于国家法规的限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法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长期存在。北京农商银行抓住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重要机遇,通过创新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方式,解决了农业经营主体在申请融资过程中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的问题,赋予了更多的土地使用权权能,从而满足了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中面临的资金需求。

北京农商银行平谷管辖行副行长胡*光说:“对金融机构来说,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要具备3个条件:能核定价值、能登记、能流转,所以项目在探索中涉及3个环节,即经营主体生产产品的市场前景、规范的承包土地合同权属和评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项目对于评估机构来说,难在没有明确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定义以及没有规范的评估报告为依据,所以评估机构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宏基地产顾问机构副总经理赵-纯介绍,这次项目评估参考了农用地估价评估规程,评估机构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特点、风险来分析,借鉴传统评估报告的评估方法作出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了两种评估方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收益法是根据土地上生产出产品的价值、生产产品的资金、税费以及收益期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得出评估参数。成本法是根据包括地租、产品生产和管理成本等承包经营期间每一年经营支出的成本,再考虑税金、利率,形成每年的投资价值。综合两种评估方法,得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评估价值。另外,从风险角度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融资显示有3个风险:租金预期的风险,经营期的风险,预期收益在总的实物价值的百分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与房地产抵押贷款不同,此次抵押融资项目没有按照承包经营合同期限为贷款期限,根据涉农企业的特点和产品的特点,此次抵押融资项目评估期限为4.92年,贷款额度为评估价值的40%,从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上都比房地产抵押要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2: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合同是如何说明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借款合同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为支持乙方经济发展,甲方先后向乙方发放贷款______笔,借款本金______万元,截至协议签订日,拖欠利息______元,借款本息合计______万元(借款详细情况见本协议书附件一)。借款到期后,乙方无力偿还,甲乙双方就机动地承包经营权抵偿债务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协议:一、甲乙双方对借款事实及本金、利息金额和该借款全部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事实无异议。二、乙方同意以该村的机动地平方______米(折合___亩)的耕地承包经营权抵偿所欠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三、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对抵债土地进行丈量并绘制抵债土地示意图,抵债土地面积以双方丈量面积为准。抵债土地示意图作为本协议书附件二。四、宗地位于该村___方向,东西长_
    2023-04-17
    488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条款要求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条件: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合法取得,并拥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2、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3、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场、林场、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4、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用途。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
    2023-07-03
    246人看过
  • 石家庄多银行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并通过建立新三板挂牌资源库,积极引导和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融资。为银企合作牵线搭桥今年我市将鼓励银行机构优化信贷投向,为棚户区改造、铁路、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以及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提供有力支持;督促金融机构切实执行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发挥好结构引导作用。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是银行和企业彼此寻找合作机会的有效途径。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合作,特别是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主动上门对接;对中小企业进行分类汇总,向银行机构推介,促进对接合作;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分专业、分领域的银企对接活动。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认真贯彻落实金融服务三农、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政策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在优化信贷结构中腾挪信贷资源,在盘活存量中扩大融资增量,统筹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
    2023-06-10
    35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法么,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的条件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法么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合法。土地经营权转包是承包方自主决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或者无偿地转移给其他农户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土地转包应及时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二、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的条件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的条件有:1.转让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是基础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2.经发包人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人同意,这是必要的。要知道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就意味着承包人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失去了在农村的生活保障。所以基于这一点考虑,承包人在转让土地经营权时,经发包人同意是必要的。并对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转让,发包人都应当准许。3.受让方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如果受让方是从事工业、商业等生产经营的人,那么即使承包人想要转让也是
    2023-06-18
    168人看过
  • 怎样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为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问题,2014年5月,在农*行大力支持下,农-行吉林省分-行顺应改革形势,在延边州开展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简称“农地贷”)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到全省36个县(市、区),累计发放贷款2亿元,设押土地面积16.5万亩,不仅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而且加快了土地要素集聚。“农地贷”突破过去农村土地不能抵押的屏障,农民可以用家庭承包或流转的农村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取得贷款。“农地贷”的特点是方便、快捷、利息低、申请容易。一般农户申请“农地贷”,可直接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县市(区)物权融资公司担保就可向当地农-行贷款,物权融资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农地贷”不仅可以按照土地面积发放贷款,贷款额度也大幅提高。试点中,**分行发放单笔最大额度的“农地贷”为100万元。为加速推进“农地贷”业务发展,延边州政府还规定,凡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和家庭农
    2023-05-04
    470人看过
  • 平乡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破冰”
    看着仓库被一车车的饲料填满,平乡县种养大户吴金辉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近日,她用550亩流转土地的经营权,从邢台银行平乡支行拿到了急需的12万元贷款,为500多只种羊备足了过冬的饲料,而她也成为平乡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首批受益者。今年能如愿贷款解燃眉之急,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起到了决定作用。该县县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田俊海介绍。吴金辉种着550亩地,还养着500多只种羊,每年春播秋播时节都需要近百万元的资金购置生产资料,到了秋季储藏饲料的黄金季节,如果粮食还未卖出也会出现资金缺口。虽然手里拿着550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还坐拥价值千万元的羊群,但以往到银行却贷不到钱。因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国都处在试点阶段,具体实施中金融机构有顾虑:由于土地经营权不是实物,一旦出现问题,银行拥有土地的经营权不能变现。实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遇到了坎。为解
    2023-06-08
    309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设定抵押要合法在抵押贷款时,需要注意的是,经发包方同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明确可以抵押。二、抵押条件要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要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相关手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或渔业、林业)用途。三、价值认定要合理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根据抵押当事人提供的有资质的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意见书)进行确认,或按照当地政府有权部门公布的同期辖区内各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准价格协商确认。四、抵押登记要合规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应及时到县级政府指定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一般为农村经营管理局)。抵押登记应至少提供以下材料:1、抵押登记申请书;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土
    2023-05-05
    307人看过
  • 媳妇改嫁土地承包经营权能落实吗?
    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是可以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也就是说女方离婚改嫁后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随她带走,她依然有权利回来耕种、转包之前的土地。一、土地承包后可以转租吗土地承包后可以转租。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承包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耕种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承包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耕种并收取租金的行为。三、土地确权对出嫁女政策是什么具
    2023-06-22
    157人看过
  • 山东农村维护妇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保障妇女的土地权益2014年12月,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切实维护妇女权益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保障妇女的土地权益。无论采用什么办法进行登记和颁证,权证和登记簿上要有妇女的名字,保证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不挂“空挡”。要求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的地方,要按照与承包农户登记簿“共有人”一栏中一致的内容,印制一张与权证大小一致的插页,加盖发证机关印章发放到农户,作为承包农户权证信息的补充。还没有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农户手中的地方,要按照上述要求,在印制经营权证时补加插页,一并发放到农户。二、为什么要维护全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1、妇女拥有对承包地平等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作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权证上体现妇女的名字,有利于她们参与土地流转等家庭财产权益处分的
    2023-05-05
    22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的确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一、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进行分割?(1)可以,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应分两种
    2023-02-21
    33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抵押融资的存在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面临的“瓶颈”一是抵押效力存在法律风险。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更加强调农用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虽然,目前从国家政策层面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予以认可,但在法律相关条款尚未修改的情况下,一旦当事人间发生抵押权纠纷,仍将面临着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法律风险。二是市场化土地价值评估机制未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是金融机构授信贷款额度的基础。而当前,我国尚无专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机制及评估规则,也没有专业资质的评估人员,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成为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难题。同时,由于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的评估受土地承包经营的时间、自然条件、生产经营项目等因素的影响,实际价值评估有一定的难度。三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不健全。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大,由于农业固有的周期性长、可能面
    2023-05-04
    24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为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夫妻共同财产。4.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承包经营权,但对土地进行了改良
    2023-06-23
    300人看过
  • 两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具备处分权的两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同时也规定了某些情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提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应按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金融改革紧密衔接的原则,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进行。《办法》明确,在试点地区,对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记者了解到,2015年3月,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选取15个市(县),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为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要求,中国银监会会同国土资源部依据全国人大
    2023-06-05
    297人看过
  • 怎么获得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呀?
    对于您的疑问怎么获得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的解答如下:一、颁发的方式,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
    2023-03-16
    8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XX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中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是指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土地经营权是指以家庭方式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流转,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 土地承包经营权非农村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0
      可以流转给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但要符后两个条件,一是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二是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流转合同有效,否则,在引起流转纠纷后,提起仲裁或民诉过程中其签订的流转合同可能无效。
    • 农村承包的土地算不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7
      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是从52年《人民公社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按条例划到农户的,在土地管理法中有定义。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而你所说的几种土地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在农村承包了土地,何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5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2017年10月18日,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1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0
      市农业局和财政局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市农业局主要负责组织项目申报、指导项目实施、检查及验收等。市财政局主要负责落实补助资金预算,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和监督等补助资金使用必须坚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