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7 19:33:16 426 人看过

在制定合伙经营合同时,务必重点关注相关投资、撤资以及各合伙人各自职责方面的具体条款,如详细的议事规则、明确的职责划分、退出策略等细节性条款。同时,还需对可能出现的意见分歧进行合理的解决方案设计,并对不同观点之间的冲突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此外,还需要针对经营项目的计划、利益分配以及责任承担等关键环节做出明确的约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伙协议应明确记载如下事项:(1)合伙企业的正式名称及其主要经营场所的具体地址;(2)合伙的宗旨以及合伙经营的具体范围;(3)各合伙人的姓名或其代表的机构名称、住所地;(4)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金额以及缴纳期限;(5)关于利润分配以及亏损分担的具体方式;(6)合伙事务的具体执行流程;(7)新合伙人的加入以及现有合伙人的退出机制;(8)争议的解决途径;(9)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清算程序;(10)违约行为的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0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开设赌场证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证人出庭所应关注和遵循的各项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了解案情真相的单位及人员均负有法定职责出席法庭并就其了解的事实进行陈述。其次,涉及此案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们也应积极支持本单位的证人出庭作证,以确保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公正性与透明度。最后,对于那些无法清晰准确地表达自身观点或意见的人士,他们将被排除在证人资格之外,无法作为证人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2024-05-17
    174人看过
  • 询问证人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2、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律师补充:1、询问笔录应当交证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2、证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证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证人亲笔书写证词。【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
    2023-05-06
    121人看过
  • 办理工程结算应注意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工程结算应注意应该注意的问题:在工程的竣工结算中,一名造价员除应准确计算工程量、套定额、取费外,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注意。一、注意编制与工程预算项目、工作内容和方法相符合的施工组织设计若实际施_T中改变、调整、优化施丁组织设计,应有相应的汪明性文件。在各种定额的工程鼍计算规则中,很多地方有这样的说明:“……,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例如,某一公路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混凝土采用分散搅拌,而实际施T为集中搅拌。结算时,审计单位仍按分散搅拌项目套取。因集中搅拌基价高于分散搅拌基价,施T单位找审计单位解释。审计单位说:“施工组织设计为分散搅拌,所有措施、机械设备设置都围绕着分散搅拌编制,而且没有调整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证明。”施T单位只得重新组织证明材料。二、注意仔细斟酌施工合同的条款及用词,避免存有含糊、漏洞之处某建安工程中,施_1:合同中有这样一条款:“由建设方及时提供合格水泥并运抵现场
    2023-02-27
    336人看过
  • 开发商有哪些法律问题应该注意
    一、开发商有哪些法律问题应该注意开发商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有:1.缺证延期交楼是问题出现比较多的环节。法律规定,交楼时建筑部门必须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在交楼时不能出具上述两表两书的话,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同时,延期交楼也是一个普遍的问题,一般来说这样是开发商违约在先。2.约定不符还有很多的纠纷是因为购房人收楼后发现房屋的品质与当初合同约定的不相符。具体情况有很多种,比如面积有出入(大于3%)、窗户的弧型窗变成平面窗、水电气未能到户等等,这都属于开发商的违约。3.不合理收费购房人关注的另外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收费,哪些费用该收而哪些费用不该收。比如不能收取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不能收取超出公摊部分的费用,不能强行收取办理房产证的手续费(业主也可自行办理)等等。如果开发商单方面发生这些行为,则属于开发商违约。二、开发商违
    2023-04-25
    476人看过
  • 中小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建立中小企业账户的主要目的如下:1。管理层需要建立这样的会计科目,要注意会计处理必须在遵循《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比如,这类企业的增值税如果核定征收,增值税在哪里缴纳?根据增值税是一种附加价格税的理论,增值税应作为收入的扣除额从收入中扣除。税务需求通常是为了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而建立账户。税务部门要求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准确计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对因纳税需要设立账户的,应尽量按税法规定办理账户,省去年度所得税申报纳税调整的麻烦。二是获取的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等,其中验资报告主要有以下用途:,它可以证明企业注册资本的数额,从而在会计上确定实收资本的数额;二是可以反映股东的出资方式,无论是货币出资还是实物出资。取得验资报告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股东的出资方式。股东的出资方式不能
    2023-05-08
    359人看过
  • 充卡消费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公民应尽量避免大额的预付款消费,消费前还要对店家的经营状况、口碑等情况进行了解,主动规避可能存在的消费风险。此外,消费后保留好消费凭据,以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履行提示告知义务,确保购卡人知晓并认可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内容。单用途卡章程和购卡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单用途卡的名称、种类和功能;(二)单用途卡购买、充值、使用、退卡方式,记名卡还应包括挂失、转让方式;(三)收费项目和标准;(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五)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个人或单位购买(含充值,下同)记名卡的,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要求购卡人及其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购卡人及
    2023-04-28
    486人看过
  • 代为清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考察。由于代为清偿系因第三人以为债务人的意思而为清偿,所以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债务人免除义务。但在双务合同中,须双方的债务均获清偿,合同关系才消灭。此时除非第三人得代位债权人,否则债务人有债权证书的返还请求权。如果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代为清偿时,应负受领迟延责任。对此,债务人也可主张。2、从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考察。如果第三人系就债务履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则依清偿代位制度,在其可得求偿的范围内,债权人所享有的利当然移转于第三人。如果为其他第三人,也可依约定而在其求偿权的范围内代位债权人。代为清偿适用什么条件1、依债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如作为债的关系内容的债务具有专属性,则性质上不许代为清偿。一般认为,基于债务性质不得代为清偿的情况有:不作为债务;以债务人自身的特别技能、技术为内容的债务;因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特别信任关
    2023-05-04
    308人看过
  • 民间借贷,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合理的民间借贷行为受法律保护,而有一些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1、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的;2、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借人违反金融秩序转借牟利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4、借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当男女关系引发的分手费、找关系、托人情引发的请托费、赌债等。除此之外,关于民间借贷还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年利率不能超过24%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4%。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法院予以保护;超过年利率24%,但未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已给付的不能再要求对方返还,未给付的也不能再要求对方给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已给付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借款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凭证很重要出借人
    2022-04-10
    458人看过
  • 司法鉴定问题应该注意哪些?
    一、受理鉴定业务时一定要把好委托关受理鉴定业务是司法鉴定的第一关。作为鉴定机构负责人,要规范标准,严格管理;作为具体受检的工作人员,要规范程序,细致周密。否则是非不断,后患无穷。(一)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九条明确规定,“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如果司法机关或者诉讼当事人希望确定由某个鉴定人提供鉴定意见的,也必须通过该鉴定人所在的鉴定机构办理委托手续。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司法鉴定。(二)接受委托鉴定时认真审查委托人的五类材料1、鉴定委托书2、委托人的身份证明3、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4、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检材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不同的鉴定类别有不同的鉴定材料
    2024-01-10
    471人看过
  • 起草遗嘱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起草遗嘱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起草遗嘱应该注意的问题如下:1.应当是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遗嘱;2.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遗嘱不得伪造、篡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二、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三年,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否则超过时效的,人民法院不保护其诉讼时效权利。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
    2023-08-29
    437人看过
  • 合伙经营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合伙经营要注意以下这几个问题:(一)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二)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一、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订立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受法律保护。1、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合同即为有效:1)合同是合同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合同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3)所签订的合同不触犯法律的禁止性强制规定。2、关于合同生效条款的书写,载明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可。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有以下几种:签署生效、约定生效、附条件的生效等。根据《民法典》第490条的规定,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
    2023-06-26
    334人看过
  • 合伙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签合伙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1、合伙协议的效力认定:(1)公民个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的订立;(2)公民之间虽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但当事人均承认订有口头协议或者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其订有口头协议,且当事人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可以认定合伙关系成立。(3)公民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也无人能够证明订有口头协议,如当事人进行的经营活动符合合伙条件的,也可推定为合伙关系成立。(4)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本职工作以外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等商业性活动的公民,不具有从事合伙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其与他人所订立的合伙协议应认定为无效。2、签合伙协议应注意的问题(1)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作伙伴的职责。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2023-02-25
    142人看过
  • 施工总承包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主体审查。承包人和发包人应注意审查彼此的资质。2.工程范围。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当对合同工程范围条款进行明确约定。3.建设工期。合同应对工期约定要准确、完善。一、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可以合法顺延吗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可以合法顺延。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不可归责于承包人的意外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主张工期顺延。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若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二、分包与转包的区别有什么分包与转包的区别:1、在工程分包常识的分包中,承包人和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过程中,分包人和转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2、分
    2023-03-20
    154人看过
  • 注册商标转让问题应该注意哪些
    一、注册商标转让问题应该注意哪些注册商标转让问题应该注意如下事项:1.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2.需提交公证书商标转让申请一般会要求提交商标转让人同意转让商标声明书的公证书原件。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如果未提交商标转让公证书原件,商标局会给申请人一次补正的机会,如果到期未补正或者不按照要求补正则转让申请会被不予核准或者视为放弃。3.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转让人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若到期未补正或者不按照要求补正,将会对转让不予核准或者视为放弃。4.防止转让人重复转让注册商标二、注册商标转让申请需要什么材料注册商标转让申请需要如下
    2023-03-12
    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作应注意哪些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3
      合伙是合伙企业或者临时合伙组织的经营方式。投资更多的是一个经济概念,我认为可以理解为凡投入资金进行经济活动,都可以认为是投资。 关于你提出的新问题,因为涉及标的金额较大,处理不当有可能给你带来较大的损失,所以,康律师建议你务必在当地聘请一位好的律师为你提供代理服务。律师在这里的解答仅仅给你一个参考,但不能解决你的问题并实现你的权利。1.你签订的协议是否是增资入股协议、你是否有有效的股东身份,这直接
    • 加盟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加盟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加盟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一)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考察特许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加盟商在签订加盟合同之前应当对特许经营企业工商登记情况、是否具有特定产品的经营资格、是否拥有商标或专利权等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考察。这些一般都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而获得。如果遇到不理解或有疑问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员,而不要盲目轻信特许经营企业的解释。如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经常发现,不少特许经营企业故意混淆“专利申请号”与“专利号
    • 签合同哪些问题应该注意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4
      1、确认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有相应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核实自然人身份证和公司营业执照是否真实。2、检查双方的名称。签名或盖章的名称是否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3、注意检查合同的必要条款,如合同开始时间、合同标的、履行方式、数量、价格、生效条件等。,并确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与之前双方协商的内容一致。4、建议将违约责任量化为具体金额或约定明确的计算方法。争议解决方案根据实际
    • 个人工商户合作社合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需要哪些流程?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4
      首页应该明确合伙开公司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分公司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7、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及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
    • 合伙协议中都有哪些事项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9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