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出庭的方式应符合哪些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7:23:54 359 人看过

公诉人出席法庭的职责,是代表国家指控、揭露和证实犯罪,对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同时结合案情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应当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正确履行公诉职责。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应当客观、全面、公正地向法庭提供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或者罪轻的证据。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除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外,应当使用普通话。发言时应做到用语规范,语速适中,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一、刑事案件庭审过程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三,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活动,既是控方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活动,也是辩方据理反驳控诉,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活动。辩论越深入越有利于法庭全面分析判断案情,旁听群众也容易深入了解案件真相和来龙去脉。四,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从程序上讲还是法庭审理的一个独立的诉讼环节。被告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案件的判决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在作出判决前,再给其一次陈述的机会,听取他对案件的意见,既可以让被告人独立完整的叙-明自己的意见,强化合议庭对辩护的印象,也可以弥补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辩护的不足之处。这对于法庭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五,评议和审判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就是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全面的讨论,评定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评议的任务,就是根据已经提出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包括对附带民事诉讼和赃款、赃物进行处理。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刑事追诉程序

容留他人吸毒审判遵守以下程序:

1、在开庭审理之前可以召开庭前会议,对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2、检察院派人出庭公诉;

3、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进行质证答辩;

4、法官宣布辩论终结,被告人陈述;

5、法官评议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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