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约合同是否可以转化为本约合同上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10:05:24 273 人看过

商品房预约合同一般不可以转化为本约合同。当事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应当于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预约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预约合同应具备下列特征:第一、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的特征,对于预约尤其明显和重要。第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第三、预约之标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约而谈判。第四、预约必须具备书面形式。第五、有效的预约应当是有约束力的法锁。第六、预约合同的内容应具有确定性。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6日 2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商品房预约合同与预约合同的区别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预约与本约的区别有:预约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协议,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本约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目的是确认买卖事实。商品房预约合同有什么特征一般认为,预约合同应具备下列特征:第一,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的特征,对于预约尤其地明显和重要。第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第三,预约之标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约而谈判。第四,预约必须具备书面形式。第五,有效的预约应当是有约束力的法锁。什么是商品房预约合同对未来订立一定内容契约之约定,称之为契约。一般认为,预约合同包括意向书、允诺书、认购书、购买不动产的定金收据、原则协议、谅解备忘录、协议要点、谈判纪要等。预约,或称预备性契约,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
    2023-07-27
    65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转卖他人是否可以
    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转卖他人是不可以的。“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买方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一、签订合同后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怎么办?1、任何含有欺诈条款和内容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并由欺骗方承担责任;2、任何违背法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可以通过法院裁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2023-02-09
    302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转卖他人是否可以
    一、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转卖他人是否可以?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转卖他人是不可以的。“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买方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二、签订合同后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怎么办?1、任何含有欺诈条款和内容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并由欺骗方承担责任;2、任何违背法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可以通过法院裁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2023-04-19
    261人看过
  • 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转卖他人是否可以?
    要根据双方在之前合同中的约定来最终进行确定。1、依据违约金产生的根据,可以将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的情形和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当事人一方只要发生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况,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民法典》第588条仅规定了约定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适用于合同之债,但就法定之债也不妨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可能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可以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根据约定违约金的目的,可以将违约金区分为赔偿性的违约金、惩罚性的违约金和责任限制性违约金。在界定是赔偿性的违约金还是惩罚性的违约金时,首先看当事人的目的,一般而言,如果约定了明显高额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不排斥继续履行或者法定的赔偿损失,则可以认定为惩罚性的违约金,或者约定违约金至少部分具有
    2023-06-16
    93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中的认购书是预约合同还是本约合同
    案件:2002年,甲市某开发商计划对当地某地块进行房产开发,建设商品房出售。在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其与众多购房者签订了《认购书》,其中约定:出售期房某栋某某室住宅,建筑面积X平方米,每平方米1800元,2004年某月前交付。除此以外,《认购书》还包含了其他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必须条款。购房者依约交纳了定金及部分房款后,开发商因拿地手续及搬迁等原因无力动工,遂通知购房者退款并商议赔偿事宜,但一部分购房者并未接受开发商的解约请求。部分购房者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认购书》或赔偿房屋差价全额,开发商则主张合同无效。案件审理的争议焦点是: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认购书》如何定性,是预约,还是本约?律师看法:根据订立合同目的的不同,合同可以分为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预约合同是一种以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为目的的合同,其在于当事人对将来签订特定合同的相关事项进行规划;本约合同则是对双方当事人特定权利义务的明
    2023-06-10
    133人看过
  • 商品房预约合同可以解除吗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解除了定金应当返还,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适用定金法则。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一、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终止的作用是什么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是合同权利义务消灭、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
    2023-06-24
    11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约合同是否可以转化为本约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8
      不可以。商品房的预约合同不等同于商品房买卖的本约合同,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认定为无效。
    • 签订预约合同的时候能不能转化为本约合同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9
      商品房预约合同不等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另一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预约和本约在法律特征上有以下区别
    • 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转卖他人是否可以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09
      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转卖他人是不可以的。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在签订合同之后是不能够存在着违约这样的一种情况的。否则的话将会构成相对的违约责任,所以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商品房预约合同的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12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商品房预约合同的区别 商品房交易预约合同是预约合同,而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正式合同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负有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相当于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本合同,当事人之间负有的是履行合同约定的相互交付义务,不是约定将来订立本合同的义务。 在《民法典》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
    • 商品房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什么是商品房预约合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约合同?“对未来订立一定内容契约之约定,称之为契约。”《墨西哥民法典》规定:人们可以用合同方式承担于将来订立一个合同的义务,缔结合同的允诺或者其他预备协议,可以是单方的或双方的。《秘鲁民法典》规定:通过将订立合同的协议,当事人使自己承担在将来订立一个确定性合同的义务。一般认为,预约合同包括意向书、允诺书、认购书、购买不动产的定金收据、原则协议、谅解备忘录、协议要点、谈判纪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