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庭审现场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8:32:58 394 人看过

民事诉讼庭审过程是怎么样的

1、庭前准备工作。

书记员应先期到达法庭,做好以下开庭前准备工作:

(1)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入庭就坐。检查诉讼参加人出庭情况。如有一方诉讼参加人未到庭的,应立即报告审判长处理。

(2)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出示身份证件。到案前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如确认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简称“专家”)出庭的,还应核对其身份后请其退席,等候传唤。

(3)核实《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及《通知书》以及诉状等诉讼材料的收悉情况。

(4)公开开庭的,应当检查参加旁听的人员是否适合,是否有现场采访的记者。

如发现有未成年人(经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以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旁听开庭的,应当请其退出法庭。

如发现有记者到庭采访,应当确认其是否办理审批手续。如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或者摄影;但应当允许记者作为旁听人员参加旁听和记录。

2、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书记员宣布:现在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的具体内容以《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为准。另外可以特别提示:全体人员应当关闭手机和传呼机的铃响。

3、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然后引领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待法官坐定后,书记员宣布:请坐下。

如果法官在书记员在做准备工作或宣布法庭纪律时进入法庭的,书记员应中止手头工作,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后,再恢复手头的工作。

书记员:请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入庭按席位就坐。

书记员: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现在请本案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入庭,全体起立。

正式开庭活动

5、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6、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7、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8、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9、第三人,对原告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被告×××(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公告送达)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传票送达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缺席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11、审判长:今天是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第三人×××(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12、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13、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规定: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4、分别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刚才审判长交待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3: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中原告开庭可以不到现场吗?
    一、原告开庭可以不到现场吗?原告开庭可以不到现场,相关法律法规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前者称为“单独代理”或“一人代理”,后者称为“共同代理”。在共同代理的场合,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各个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防互相推诿,也便于发生纠纷明确责任。如果授权委托书未明确各个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则各个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和责任推定为同等。委托代理人有权随时辞却委托,但应及时通知被代理人即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代理人承担。委托代理人应当正当合理地行使代理权,不得滥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委托代理人有权在代理权限范围
    2024-01-16
    446人看过
  • 庭审人员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庭审流程如下:一、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二、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三、法庭辩论。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四、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不对外公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议应当制定笔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签名。五、宣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一、开庭前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开庭前原告应该准备的材料有: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对
    2023-03-11
    254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庭审到场人员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第一审合议庭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而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则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当然,与第一审相同,合议庭的成员的人数,必须是单数。法院开庭时,一般需要以下人员到场:1、法院方面: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2、原告方面:原告、原告代理人/辩护人、原告代理律师。3、被告方面:被告、被告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代理律师。4、其他可能相关人员:相关证人、公诉人、旁听人员。民事诉讼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1、立案标准不统一,收案范围把握不准。如经公证的债权法律文书,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不执行时,可以据此向法院申请执行;已经公证的其他法律文书,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以外,应当确认其效力,由此引起的民事争执案件,法院应当受理。但有的法院却以上述案件属于行政案件为由不予立案。相反,把法律没有规定的、不属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如因拆迁协议纠纷发生的拆迁户抢占房屋案件,因统一规
    2023-04-16
    405人看过
  • 打一场民事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打一场民事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提出回避申请,需要说明理由。如果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6、如果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2023-06-18
    103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开庭费用交纳办法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开庭费用交纳办法民事诉讼没有开庭费,只有诉讼费。所以也就没有关于开庭费用的规定,下面是诉讼费用的规定:2016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第四条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办法。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本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费用交纳上实行差别对待的,按照对等原则处理。第二章诉讼费用交纳范围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
    2024-01-10
    78人看过
  • 刑事诉讼庭审流程2024都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庭审流程都是怎样的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通知被告人、辩护人于开庭5日前提供出庭作证的身份、住址、通讯处明确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及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名单和拟当庭宣读、出示的证据复印件、照片。4.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检察院。5.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特别关注:人民法院通知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提供的证人时,如果该证人表示拒绝出庭作证或者按照所提供的证人通讯地址未能通知到该证人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通知该证人的公诉机关或者辩护人。6.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
    2024-01-13
    494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开庭判决到场是必须的吗
    可以不到场。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人民法院依法传票传唤当事人开庭,但当事人没有按时前往开庭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原告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当事人为案件的被告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3-06-14
    42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庭审判程序是怎样的,法庭审判时有哪些流程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1)开庭。刑事诉讼开庭程序除传唤被告人到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外,与前述开庭程序相同。(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所指挥的犯罪事实和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各种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庭调查的具体步骤和程序如下: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②被告人、被害人陈述;③讯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和有关笔录;⑥调取新的证据;⑦法庭调查核实证据。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调查,一般在刑事诉讼部分调查结束后进行,具体程序以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可以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互相进行辩论。法庭辩论在审判长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①公诉人发言;
    2024-04-14
    26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二审一场开庭的时间至多久结束
    一、民事诉讼二审一场开庭的时间至多久结束?民事诉讼二审开庭后审理的时间并无明确规定,二审开庭的次数及每次开庭审理时间不是法定的,但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二、民事诉讼二审审理结果有哪些?(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2024-01-30
    19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怎样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
    一、民事诉讼怎样对物证或者现场进行勘验1、对物证或者现场勘验的规定如下:(1)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2)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3)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4)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二、法院调查取证的程序有哪些依照法律的规定,人民
    2023-05-06
    12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对于开庭审理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一百四十三条原
    2023-08-12
    380人看过
  • 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止执行的情形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一、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
    2023-03-24
    482人看过
  • 二审程序民事诉讼是怎么样的?
    一、二审程序民事诉讼是怎么样的?民事诉讼案件二审程序主要涉及审理方式、审理对象、审理期限、判决方式等,以行政诉讼的二审为例,包括下面几种:1、二审的审理方式为全面审查;2、审理对象为原审的判决和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3、审理期限为3个月,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开始计算;4、判决方式主要有撤销判决、确认判决、查清事实之后改判、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二、民事诉讼二审级别管辖规定是什么?1、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2)在本辖区有
    2024-01-13
    386人看过
  • 民事诉讼庭审质证的顺序是什么,民事法庭调查的流程是什么
    一、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审判人员有权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二、民事诉讼法庭调查程序法庭调查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阶段。法庭调查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被告人、被害
    2024-04-11
    1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二审庭审笔录中,对于法庭纪律是怎样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
      对于庭审笔录应当有书记员、审判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画押。对于程序的其他事项也应当说明所根据的法律出处。当事人双方可以提出异议。对于法庭纪律与一审别无他二》
    • 法院庭审现场什么样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08
      旁听法庭的庭审,是公民知情权的重要体现。早在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对公民旁听法院庭审的权利作了具体规定。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中国公民可以持有效证件旁听,人民法院应当妥善安排好旁听工作;因审判场所、安全保卫等客观因素所限发放旁听证的,应当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因此,除了涉及国家机
    • 离婚诉讼诉讼现场现场债务分割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4
      债务只要是没离婚之前的,双方都有义务要负责.至于法院不做事,是你心太急了,法院是有一定的工作时效的,你想想有问题要法院处理的不只是你一家.比你家苦的多的,冤的多的,多的去了.理解下吧.当然法院在执行方面也要根据被执行方有没有能力.法律也在乎人情不是,这是中国特有的情况,理解下吧。
    • 附带民事诉讼庭审到场人员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11
      附带民事诉讼庭审到场人员有法院方面: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原告方面:原告、原告代理人/辩护人、原告代理律师。其他可能相关人员:相关证人、公诉人、旁听人员。有关的当事人需要注意其中的具体约束,有效的进行问题的解决。
    • 民事诉讼庭审笔录的效力是怎样的,庭审笔录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出庭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即原、被告和原、被告的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出庭作证的证人等)在庭审结束后,都要在庭审笔录上签名,表示对书记员记录的内容认可。如有异议,可在记录自己陈述的部分作补正,并在补正的地方再签名,这是诉讼的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开庭结束之后,当事人必须在庭审笔录中签字。庭审笔录是相当重要的法律文书,之所以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庭审笔录是当事人的观点和言辞最原始、最有效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