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纠纷是什么过错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4:02:51 166 人看过

医疗责任纠纷大多数情况之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

具体表现在:

第一,《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和医疗管理损害责任都必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这两种医疗损害责任类型要求构成赔偿责任必须具备过错要件,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

第三,对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也必须以过错为要件,只是过错要件的证明实行推定而已;

第四,即使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中,对于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产品损害的最终责任也必须有过错,医疗机构如果对于缺陷医疗产品致患者受到损害没有过错,则只可以承担中间责任而不承担最终责任,其可以向缺陷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

(二)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的特殊情形

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应当依照《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例外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或者无过错责任原则。

首先,《民法典》第1223条规定的医疗产品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保持一致。

其次,《民法典》第1225条和第1226条规定的未尽告知义务和违反保密义务的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可能引起怀疑的是,这两个条文都没有明文说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但这两个条文明文规定的未尽前款义务和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都具有违法性,都可以推定为有过错,确定医疗伦理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是有法律根据的。

(三)公平原则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是否适用

《民法典》规定了公平分担损失规则,理论界有的学者将其解释为归责原则。有的认为可以适用于医疗损害责任,该原则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适用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

公平分担损失规则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双方都无过错、暂时丧失心智的损害责任、具体加害人不明,因意外情况造成损害、以及为对方利益或者共同利益进行活动过程中受到损害。

将公平分担损失规则适用于医疗损害责任领域,与《民法典》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一般条款不符,不够妥当,不宜采纳这种意见。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7: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纠纷的责任和责任程度
    医疗诉讼的责任认定一般有三种:法官判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1、法官直接判定并不是所有医疗纠纷都必须经过医疗鉴定才能明确责任,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组会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从重到轻分为4级,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鉴定结论中的责任认定直接关系到赔偿项目、范围和数额的最终确定。3、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由所在的鉴定机构统一接受委托。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应当在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注明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最高法院关于医疗纠纷的责任认定是什么?1、法官直接判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023-02-04
    314人看过
  • 医疗过错的次要责任
    一、医疗过错次要责任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二、医疗过错伤残等级和赔偿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并对医疗事故的技
    2023-03-19
    279人看过
  • 医疗过错有多大责任
    医疗过错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形,一般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过错的大小,以及患者人身损害程度,承担不同的责任程度,来进行赔偿。一、无牌电动车出交通事故承担怎样的责任无牌电动车出交通事故的,根据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责任。而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根据作用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二、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适用于什么原则医疗损害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
    2023-06-20
    210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纠纷可以向哪个部门投诉
    医疗过错责任纠纷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一)患者死亡;(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
    2023-02-23
    480人看过
  • 医疗过失医疗过错的责任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一、什么是医疗过错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长期以来,医疗责任的认定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讨论的焦点,而医疗过错的存在与否又是认定医疗责任的关键。所以,关于医疗过错责任的认定,我们需要找到一个正确的方法。二、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
    2023-06-01
    162人看过
  • 医疗过错中医生该怎么责任
    医疗过错医生护士担责的方式有若是医生、护士对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行为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可以会被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2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医疗过错责任有哪些类型医疗过错责任的类型,是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
    2023-08-02
    329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纠纷的案由规定分为几类?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对关于医患纠纷的案由共包括两个: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1、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即然是合同纠纷,追究的是违约责任。当然不包括精神损害问题。违约责任是一种弥补损失的责任。患方要提供双方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的证据,还要提供医疗机构违约的事实证据以及由于院方违约给患方造成损失的证据。实践中包括:医学美容、接骨治疗、单科治疗、医药费拖欠纠纷。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由于在新案由规定中取消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案由,所以在今后的起诉时都是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诉讼,只是人民法院在审查时,发现如果是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患者的诉请进行评判。发现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精神损害的相关法规进行评判。一、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纠纷,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
    2023-04-10
    204人看过
  • 一般医疗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不构成重伤以上的医疗过错,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构成犯罪,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相关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责任划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
    2023-02-23
    139人看过
  • 医疗过错也应担责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用出院后,遭受身体和精神双重痛苦的胡-女士开始向上杭某医院索赔。医院方面以手术程序符合规定、手术成功,不存在医疗过错,胡-女士不遵“绝对卧床不活动”的医嘱造成钢板断裂,再次手术,不能赔偿。胡-女士多次与医院交涉协商,均无结果。一怒之下的胡-女士将上杭某医院告上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计人民币13069.98元。庭审的焦点在医院的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医院为了证明其主张,在审理过程中,申请龙岩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龙岩市医学会鉴定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疗过程中后期技术处理有缺陷。胡-女士对此不服,认为鉴定书不符合事实,医院方提供的材料有瑕疵。但是,胡-女士也无法提出相应的证据来推翻鉴定结论。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在胡-女士手术后复查X线片时,出现骨折端连续性骨痂生长缓慢、一年后钢板断裂、骨折端成角和骨不连等并发症表现
    2023-04-21
    147人看过
  • 医疗过错鉴定中轻微责任是什么,医疗过错鉴定流程
    一、医疗过错鉴定中轻微责任是什么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二、医疗
    2023-06-17
    266人看过
  • 医疗过错医院是否有责任赔偿
    医疗过错医院有责任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一旦发生了医疗过错,医院就要做好责任赔偿的准备了。一、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医疗过错鉴定程序: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2、鉴定材料的质证;3、鉴定机构的选择;4、鉴定前的听;5、鉴定材料的补充;6、鉴定结果的出具。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纠纷维权途径有哪些医疗纠纷维权途径有以下:1、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2、向所在地区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专门成立了医疗纠纷赔偿保险中心,可以去了解;4、请有医疗纠纷经验的律师维权。依法合理维权是解决医患矛盾的重要途径。医疗纠纷发生后,作为患者,要理性维权。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3-04-11
    348人看过
  • 案由医疗过错责任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国家不干预,所以纠纷的解决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或行政调解,要是都不行,可以进行诉讼。1、协商双方在合法、合理、自愿的前提下下,通过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书后签名盖章。2、调解双方都同意在第三方的组织下解决问题,通过第三方对双方的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第三方作见证人,双方都自觉遵守调解出来的解决方法。3、诉讼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通过协商和调解都不成功的情况下,到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资料都是提起诉讼时患者应该提供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在医疗纠纷中通过诉讼解决对患者来说是有利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八
    2023-04-12
    185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评定问题
    医疗过错鉴定中的轻微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在本次医疗事故中只起轻微作用。也就是说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绝大部分原因是除了医疗过失行为以外的原因。一、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医疗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医务工作管理秩序。医疗事故罪的客观表现为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里要注意的是法条中的两个“严重”,首先是医务人员必须是严重不负责任,而一般意义上的不负责任或者是由于技术水平所限而发生的问题不能作为定罪依据;另外,必须给患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比如伤残或死亡,且造成严重后果必须是因为医生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所引起的,如果医生确实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但是患者的死亡原因却主要是由于其病情凶险性、严重性所造成的,则不满足构成本罪的要件。医疗事故罪的主体为医务人员,非医务人员“行医”侵害患者生命健康利益的,根据
    2023-06-24
    451人看过
  •  医疗责任是否属于过错推定?
    医疗责任在一般情况下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但特殊情况下则可以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责任在一般情况下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但特殊情况下则可以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的情况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医疗责任过错推定吗?医疗责任过错推定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因接受医疗服务而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由谁来证明该损害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所致的一种法律推定。在这种情况下,患者无需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其损害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所致,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则需要承
    2023-08-30
    167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纠纷过错责任责任原则都有什么方面?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02
      医疗纠纷过错责任责任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和推定过错责任原则两个方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纠纷无过错责任有什么影响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0
      1、若当事人在医疗纠纷中无过错则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医疗事故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而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诊疗、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形导致损害结果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纠纷无过错无过错只能判断责任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1、若当事人在医疗纠纷中无过错则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医疗事故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过错赔偿责任。而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诊疗、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形导致损害结果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过错责任原则医疗纠纷起诉状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3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
    • 医疗纠纷无过错应付多少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1、医疗纠纷无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即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诊疗、医务人员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