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某与邻居、同事在饭馆吃饭时发病,被邻居和饭馆老板放在饭馆的床上。第二天,饭馆老板发现王某已经死亡。事发后,王某七旬老父和他刚满18岁的孙子,将饭馆老板、邻居夫妇以及王某的同事诉至法院。近日,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本案得以调解解决,饭馆老板和邻居夫妇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20195元。
猝死饭馆
开庭之前,记者采访了死者的父亲。“儿媳妇两年之前就过去了,现在儿子也这么莫名其妙地走了,光剩下我和孙子俩人,我们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今年71岁王大爷慈眉善目,心态平和,但谈到儿子的死,他还是难以抑制心中的悲怆。
死者王某今年42岁,生前在一家公司做盒饭。可以说死者王某是家中的顶梁柱,他的去世给他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王大爷有五个孩子,四女一男,死去的是他最小的儿子。
王大爷对记者说:“事发当天,儿子下班后,带着一个同事来到家中。俩人在家里坐了一会,就想出去吃饭。当俩人走出楼门口的时候,正好看到了一对邻居夫妇。由于比较熟悉,儿子就叫着他们一起去了饭馆。可一直到很晚了,儿子还没回来,我很担心,因为他很少夜不归宿。但儿子没有手机,我和他联系不上,那一宿我也没睡好。”
天亮了,王某还没回来,王大爷和孙子都很着急。9时30分,一名民警敲开了王家的门。民警对王大爷说,王某喝醉了出了点事,现在附近的饭馆里,希望家属去处理一下。王大爷穿上鞋想和民警到现场去看看,但被民警拦下。民警对王大爷说:您这么大年纪了,就别亲自去了。就这样,王某刚满18岁的儿子随民警来到饭馆。
走进饭馆,王某的儿子看见一个人躺在椅子上,身上蒙着布。“怎么了?我爸爸怎么了?”这时旁边有个人说:“他已经死了”。他揭开盖在父亲身上的布,看见父亲果然没有了气息,于是抚尸大哭。
王某的儿子对记者说:“我哭了一会,然后站起来走到饭馆门口,给姑姑、姑父们和爸爸生前的好朋友都打了电话。10点左右,大人们都到了。”由于对王某的死因不清楚,王某的亲属要求对王某做尸检。鉴于王某家属的要求,警方把尸体拉走进行鉴定。
祖孙告状
就在大人们忙于处理问题的时候,王某的儿子哭着走回家中,对爷爷说:“我爸爸死在饭馆里了。”儿子的死给老人的打击太大了,事发后他卧床一个多月。
过了一段时间,王某的尸体检验鉴定书下来了。结论是,“受害人系饮酒过量导致脑水肿,头部受到外力作用加重脑水肿而致死亡。”警方认为,王某是自然死亡。王大爷和他的孙子认为,应该有人对王某的死承担责任,于是决定将王某的同事、邻居和饭馆老板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连带给付死亡赔偿金10万元;判令被告连带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查明事实
判决书中对案件的事实是这样写的:死者王某与同事、邻居夫妇一起到孙某经营的饭馆吃饭喝酒。四人均喝了一些白酒。22时许,王某的同事先走了,王某将其送到门外。之后,王某又回到了饭馆,与邻居夫妇继续喝酒。其间,邻居妇女结了账。之后,王某突然脸朝下摔倒在地并开始呕吐,服务员遂拨打了“110”。民警赶到后,王某已呈睡眠状态,故民警离开了饭馆。之后,饭馆老板孙某、服务员、邻居将王某放在用几把椅子拼起来的一张床上,并给王某盖了被子。当时王某的脸仍朝下趴在椅子上。被告邻居之后离开了饭馆。次日上午8时许,孙某发现王某一动不动,遂报警。“120”急救人员赶到后,证明王某已死亡。公安机关尸检鉴定书认定,王某系大量饮酒后发生脑水肿的基础上,头部受外力作用加重脑水肿导致死亡。庭审中,被告邻居、饭馆老板同意一次性赔偿二原告部分损失并给付精神抚慰金,对此二原告表示认可。被告同事则不同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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