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9 09:01:15 364 人看过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概念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概念如下:

合同成立:指的是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成立以后,便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1.内容不同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使用规则不同

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合同即告成立。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

3.要件不同

合同成立要件: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和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合同生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三、合同有效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有效的法律约束力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

2.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违约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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