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
三部门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
431人看过
-
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房贷认定标准
213人看过
-
宁波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二套房政策规定是什么?
141人看过
-
二套房认定标准亟需监督配套
427人看过
-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是什么,最新首套房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
378人看过
-
最新二套房认定标准七大认定准则
496人看过
首套房是家庭唯一住房,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在法律层面上,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即属于二套房,我国对于二套房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更多>
-
2019二套房认定标准2017二套房认定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9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
关于合肥一套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9关于合肥二套房认定标准如下: 1.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名下没有任何住房,头次购买住宅算做首套房。 2.以家庭为单位,之前全款买过一套住宅,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在银行贷款会算做首套房。 3.以家庭为单位,之前贷款买过一套住宅,但已经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次全款购买的情况下房地局算做首套房;但是如果再次贷款就算二套房贷款,首付须六成。 4.以家庭为单位,之前贷款购买过两套房产
-
什么是二套房,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3“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是: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
-
第二套房认定标准第一套房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5个人在诚信系统中没有贷款余额的,再次购房都将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说,个人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已经出售或者结清,再次购房都按第一套对待。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据了解,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
-
第二套房或多套房如何认定, 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规定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0“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