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残疾人离婚需要进行哪些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08:05:24 407 人看过

残疾人离婚和普通人离婚是一样的,没有特殊规定。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具体来说: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残疾人一方如果确实不能出庭的,应当提供书面意见;在财产分割时,应当予以照顾。需要注意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只得到法院诉讼离婚。

残疾人离婚律师会受理吗

残疾人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二)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公益福利组织或公益事宜举办者的申请,决定并提供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都需要什么程序?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买房子都需要什么程序?买房子的时候需要经过的流程,包括签订购买房屋的合同,合同签订完毕之后,需要办理房屋过户的手续二、买房注意事项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好请律师代理或介入,并要对合同进行公证,确认其法律效力。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因此,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
    2024-01-12
    326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哪些人不可以结婚?
    法律规定不可以结婚的人有: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未事先要与对方讲明的。哪些人不能和军人结婚(一)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二))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
    2023-07-22
    140人看过
  • 去哪里进行残疾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做伤残鉴定的过程:一、申请。二、支付鉴定费。三、得到通知,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四、在20个工作日得到鉴定结论。需要的材料:所有伤害治疗的资料:病历、出院小结(对于有住院治疗者而言)、最近的影像和、血液物理检查的图片和报告。鉴定地点:因为对于伤残的原因不同而有不同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去哪里?要钱吗?(一)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是你索取工资和其他赔偿的重要依据。(二)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三)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要提交下列材料(不收费):——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
    2023-07-13
    411人看过
  • 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会根据哪些情况不会判离婚
    法院审查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一般不判决离婚。一、分居不到半年起诉离婚分居不到半年可以起诉离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即可直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双方感情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离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证明双方感情不和的一致因素,如果双方仍有感情,则不利于法院判决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二、第一次起诉离婚结果分居满两年可以判离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双方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且调解无效则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离婚。分居满两年不一定能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三、男方出轨了可以起诉离婚吗?可以,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感情未破裂可以修复,那么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出轨一般会被认定为感情破裂,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在
    2023-03-18
    417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婚前协议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一、没有公证和律师的协议是否具有效力签的协议不公证也是有效的。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二、怎样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订立婚前财产协议:1、双方必须出于自愿订立财产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2、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3、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婚姻财产协议的效力:婚前财产协议不需要经过公证生效,只要协议是当事人本人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且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有完全
    2023-02-28
    351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哪些疾病长病假?
    病假证明要求1、需要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包含以下事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明确诊断被检查者是否患有职业病,对患有职业病的,还应当写明所患职业病的名称、程度(期别)、处理意见和复查时间。2、疾病诊断证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门诊号/住院号诊断名称病情介绍(主诉、诊疗经过,疗效、目前状况等)医生建议(指后续治疗措施,病休、康复治疗建议等)医生签名日期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叫无效婚姻?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即男女双方的结合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因而自始不具备婚姻的法律要件。无效婚姻是相对于有效婚姻而言的,它不是婚姻的一种类型,属于婚姻成立方面的问题,是对婚姻成立与否的法律价值的评价。
    2023-08-17
    52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什么法律程序进行
    一、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什么法律程序进行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规定期限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4、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2024-01-20
    257人看过
  • 拆迁补偿需要进行哪些法律程序?
    拆迁补偿纠纷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
    2023-07-05
    92人看过
  • 离婚的法律依据和程序需要了解哪些?
    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后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视为夫妻关系破裂: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
    2023-07-07
    12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哪些法律程序
    一、医疗事故需要进行哪些法律程序医疗事故进行的法律程序是:1.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2.司法鉴定机构受理;3.初次鉴定;4.补充鉴定;5.重新鉴定;6.复核鉴定;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医疗事故处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鉴定申请书;2.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3.陈述意见书;4.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5.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6.证人证言;7.鉴定报告书;8.有关物证;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
    2023-06-24
    129人看过
  • 根据规定残疾人判刑是否减半?
    一、根据规定残疾人判刑是否减半?1、法院审理残疾人犯罪案件后,并不一定会减半处罚残疾人。根据《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一般来说刑事判决书下来了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生效,以下为例外情形:(1)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生效之日,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即从待定状态转为生效状态,此时一审判决生效。(2)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二、判刑和缓刑有什么区别?1、判刑和缓刑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要服刑。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宣判后必须依法服刑,人身自由将被限制;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有一定的人身自由。2、
    2024-01-15
    373人看过
  • 仲裁合同需要进行哪些规定程序
    一、仲裁合同需要进行哪些规定程序合同仲裁程序为:1.合同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仲裁机构受理其仲裁请求,并向双方送达相关文书;3.组成仲裁庭后,对该合同纠纷开庭进行仲裁;4.仲裁机构做出仲裁裁决,并出具裁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第五十三条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二、仲裁的原则有哪些1.自愿原则。这是仲裁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双方自愿,并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当事人双方有权自愿选择仲裁机构。仲裁法第6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当
    2023-08-09
    383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银行要哪些监护人?
    已满十六周岁的学生,办理银行卡的方法与成人相同,持本人身份证去银行办理即可。一、说明: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要在家长(监护人)陪同下办理银行卡,或者由家长(监护人)代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你和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以及明其监护关系的户口本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申请人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申请人可以直接持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柜台办理银行卡。办卡开通网银要求:,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必须具有户口证明信息,通常为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对于没有以上这两个证件的,可提供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同样也可办理;对于在不能独立办理网银的银行,未成年人必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去银行柜台办理银行卡。监护人必须携带有有效身份证件。中小学生办理银行卡的程序如下:(1)、十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学生,要本人持户口簿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等办理好身份证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及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到
    2023-04-03
    292人看过
  • 根据规定车祸致人残疾判刑吗?
    一、根据规定车祸致人残疾判刑吗?车祸致人残疾不一定会被判刑,是否判刑可以结合以下情形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2024-02-08
    26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婚姻离婚法定程序及根据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5
      事实婚姻的离婚程序分为两个阶段。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法院将根据事实婚姻判决离婚;1994年2月1日后的事实婚姻,双方需要重新登记结婚,然后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 法律规定残疾人离婚需要哪些手续,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29
      法律规定残疾人离婚的手续:当事人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根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协议离婚是根据有哪些法定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
    •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在法律程序起诉离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离婚:决定方作为被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应诉、向双方下达开庭传票,确定开庭日期。
    • 根据法律规定钢构工程需要交哪些税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9
      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国家税务总局于2002年9月下发了《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文中列举了自产货物的范围: (一)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 (二)铝合金门窗; (三)玻璃幕墙; (四)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 该通知不仅在第三条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