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所有土地的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8:05:02 284 人看过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有什么代表国家行使-

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是指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法律上规定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

一是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无权擅自处置国有土地,只能依法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

二是赋予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

三是明确国有土地的收益权归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有权决定国有土地收益的分配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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