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存在申请不实现象
房产是不动产,不仅是人类生存、活动的场所,而且价值巨大、具有保值、升值等特性。为获取、占有房产,一些当事人通过伪造书证,向登记机构提交错误、虚假的登记材料,取得房产。与此同时,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实施后,原有的管理职权发生相应变化,若当事人虚假声明,就难免发生房产权利争议。
2、登记机构的审查权限、模式无法确保每份登记簿的准确性
房屋登记中由于登记机构审查职权和能力有限,不可能确保申请人提交的任何房屋登记材料都真实、合法,如对买卖合同的签名真实性发生纠纷,就需要凭借笔迹鉴定等技术手段来核实,登记机构无能力来鉴定真假。登记机构目前普遍采用的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审查模式也是适应形势发展,符合现实法律的操作模式。形式审查主要是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材料与登记簿进行的一致性比对,登记材料之间是否具备关联性,登记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至于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若有疑问,登记机构可通过询问、实地查看、公告等方式进行审核。但无论怎样的方式,只能尽到程序上的审核,无法保证实体上的完全真实合法。因此登记簿记载有误难以避免。
3、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需一定的时间
在房屋登记中,因当事人申请不实或其他原因造成登记簿有误的现象存在。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当事人往往通过提起诉讼或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解决矛盾和纠纷。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是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了防止在这段时间内,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取得房屋产权的当事人恶意转让房产,损害真正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就需要一种新的登记制度来适应。
综上所述,以上种种原因,都表明需要设立一种新的行政救济制度来适应这类纠纷的处理。而异议登记制度就是适应登记发展需要,解决困惑的一种行政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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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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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可以不动产异议登记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8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和异议登记的申请人都能作为不动产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前必须进行变更登记。异议登记使得登记簿上所记载权利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因此异议登记后第三人不得主张基于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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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登记的不动产能改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6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在不动产登记瑕疵情形下可以行使申请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 更正登记是对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瑕疵记载进行改正补充而进行的登记。更正登记是彻底地终止现实登记的权利推定效力; 终局性地终止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对现实登记权利的取得,更正登记分为依申请的更正登记和依职权的更正登记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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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异议登记起诉状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6上诉人:XXX,女,汉族,19XX年5月xx日出生,无业,住辽宁省朝阳市xx。 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XX。 法定代表人:XXX,部长。 住所:北京西单XXX。 上诉人因不服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字第XX号行政裁定,现提起上诉。上诉的请求如下: 上诉请求 1.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一中行初第XX号行政裁定书,并受理本案; 2.请求依法判决被上诉人履行法定职责,XXXXX 3.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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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有哪些种类,异议登记有哪些种类,异议登记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2异议登记是指真正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房地产登记簿的正确性提出异议,登记机关申请的登记。 异议登记作为保护真实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临时措施,是登记记载的权利人; 异议登记可以暂时限制,将其处分行为规定为无效行为,或者将其处分行为规定为有效行为,按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行使权利; 对第三人而言,异议登记可以暂时排除第三人依据登记簿的公信力以取得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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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异议登记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9异议登记是指当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经审查通过后,登记机构将异议记载在登记簿上的登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