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层面上决定合适的管辖法院方法
管辖法院的确定:
1.级别管辖。法院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
2.地域管辖。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别、不同地区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法律制度。
3.专属管辖。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
4.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经济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二、法院管辖权确定的时间限制
法院管辖权确定的时间限制即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三、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
1.异议的主体是当事人;
2.异议的对象只能是第一审法院的管辖权,既可以针对地域管辖异议,也可以针对级别管辖异议;
3.异议的时间通常是提交答辩状期间;
4.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如下材料:
1.书面管辖权异议书,其中应当写明本案具体的事由,
2.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身份、资格的证明材料等,
3.证明管辖权有误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相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六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层面上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管辖权
434人看过
-
基层法院诉讼标的上级法院会管辖吗?
418人看过
-
法律层面上的合伙纠纷处理方法
340人看过
-
基层法院管辖范围,高级法院的管辖范围
151人看过
-
法律层面上土地纠纷解决的最佳方法
235人看过
-
基层法院的管辖与审限
208人看过
-
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规定及法律依据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基层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一条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
-
基层法院标地额管辖权法律怎么确定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法院的裁定不属于基层法院管辖怎么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9不能.仲裁和法院诉讼是相互排斥的.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之后,当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同时,案子经仲裁审理以后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这就是仲裁制度中的"一裁终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间性质的,所以当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
-
书面约定管辖法院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3对于书面约定管辖法院的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可知,可以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从该条可以看出,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列举,超出列举范围的协议管辖应当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