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省直公积金提取
符合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先填写《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持住房公积金存折和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解困房:
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购房首付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具的个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2、购买二手房:
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5月1日以后购房的);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房地产交易部门出具的个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和银行借款合同。
3、购买拍卖房:
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5月1日以后购房的);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4、购买拆迁安置房:
拆迁安置协议书(含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交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在城市规划区内建造自住住房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2、在城市规划区内翻建自住住房
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3、在城市规划区外建造自住住房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4、在城市规划区外翻建自住住房
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5、大修自住住房
原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危房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银行购房借款合同(含借款借据或转账凭证,有抵押合同的含抵押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对账单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二手房贷款另须提供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必要时,根据要求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记录。
四、支付房租的
夫妻在福州市区无房且租房的提供:
1、租住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房租交款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2、租住非公共租赁房: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档案馆出具的夫妻无房(含现状与历史)证明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五、离退休的
离退休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出境出国定居的
定居地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注销证明或身份证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七、工作调离本省(或异地就业)的
工作调动证明文件(或异地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
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时另须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和死亡人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单位开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十一、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单位出具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没有配偶不必提供)。
十二、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患特殊病症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医保中心特殊病症确认表原件和复印件;
医院出具的特殊病症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等有效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直属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十三、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间、地点、灾损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双方单位出具收入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原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十四、加装电梯的
发改委批准加装电梯批文(或规划部门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发改委电梯项目备案表(或加装电梯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加装电梯出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不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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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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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建造楼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7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太原市)、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注:装修、装饰、中修、小修、偿还住房装修贷款等行为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一)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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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己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4(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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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退休后提取需什么手续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5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详细原因: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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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12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