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新会区出省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03:40:30 278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动物符合: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临床检查健康;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2)动物产品符合: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符合农业部规定的相关屠宰检疫规程要求;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3)动物、动物产品同时符合:《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疫规程》、《羊屠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兔产地检疫规程》等相应检疫规程的要求。

二、办理材料

1)包含申报人姓名或申报单位全称、联系电话、动物或动物产品各类、数量、来源、用途、启运地点、启运时间、到达地点、申报人签章及申报时间等信息内容。2)申报单中手写部分应当使用简体中文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有效、证物相符、符合法定形式。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不接受网上申办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报检疫采取申报点填报、电话等方式申报,申请人直接向江门市新会区动物防疫监督所驻场检疫申报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驻点官方兽医或动物协检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经核验,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

受理,出具《动物检疫申报受理单》。

2)经核验,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在《动物检疫申报受理单》中勾选“不受理:理由”的意见;

3)经核验,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4)经核验,申请人材料不全的,办理机关出具《补充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组织官方兽医进行现场检疫,作出检疫结论。

4.决定

驻点官方兽医在所有审查环节及检疫环节完成后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施加检疫标志并制作《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以通过,并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

5.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江门市新会区动物防疫监督所驻场检疫申报点现场领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

6.监督检查配合。

申请人获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证)后,实施机关将采取不定期书面检查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检疫证明有效期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农林新村2号

五、办理时限

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新会区农林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2015年)

第四十二条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2015年)

第四十七条人工捕获的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野生动物,应当报经捕获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一条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当同时提交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申报检疫采取申报点填报、传真、电话等方式申报。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七条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根据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动物检疫申报点、检疫范围和检疫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检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六条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要直接在当地分销的,货主可以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换证,换证不得收费。换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供原始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完整,且证物相符;

(二)在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保质期内,且无腐败变质。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七条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贮藏后需继续调运或者分销的,货主可以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重新申报检疫。输入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一)提供原始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完整,且证物相符;

(二)在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保质期内,无腐败变质;

(三)有健全的出入库登记记录;

(四)农业部规定进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条动物检疫的范围、对象和规程由农业部制定、调整并公布。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官方兽医按照《动物防疫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检疫工作需要,指定兽医专业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2015年)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2015年)

第四十一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阳江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一、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一)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二)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三)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起运3天前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二、合法捕获野生动物的,应当在捕获后3天内向捕获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三、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6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四、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二)按照国家规定
    2023-05-08
    459人看过
  • 江门蓬江区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1)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在运出省外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2)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调运出省之前。二、办理材料报检单必须由报检人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报检人对所填报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提供有效期内复印件,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调运外省的调入地森检机构有检疫要求的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备齐纸质材料后在法人邑门式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审查。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林业股工作人员审核资料,不能证明是否具有林业检疫性或危险性生物的,要进行植物检疫。材料符合许可条件且检疫合格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出省);检疫不合格的,出具《植物检疫处理通知单》,责令进行除害处理。除害处理合格的,出具《森林植物及其产品除害处
    2023-05-08
    216人看过
  • 廉江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一、产地检疫申请条件:《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二)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三)临床检查健康;(四)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五)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二、屠宰检疫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检疫:(1)动物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或动物A),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4)履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疫规程》、《羊屠宰检疫规程》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
    2023-05-08
    497人看过
  • 江门江海区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在运出省外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2)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调运出省之前。二、办理材料报检单必须由报检人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报检人对所填报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提供有效期内复印件,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调运外省的调入地森检机构有检疫要求的需提供。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因申请人材料不齐
    2023-05-08
    243人看过
  • 韶关武江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动物符合: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临床检查健康;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2)动物产品符合: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符合农业部规定的相关屠宰检疫规程要求;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3)动物、动物产品同时符合:《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疫规程》、《羊屠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兔产地检疫规程》等相应检疫规程的要求
    2023-05-08
    351人看过
  • 韶关浈江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动物符合: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临床检查健康;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2)动物产品符合: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符合农业部规定的相关屠宰检疫规程要求;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3)动物、动物产品同时符合:《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家禽产地检疫规程》、《马属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疫规程》、《羊屠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种禽产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兔产地检疫规程》等相应检疫规程的要求
    2023-05-08
    338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动物检疫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25
      动物检疫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相关文件: 1、申请人填写的《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法人代表证明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饲养场所在地用地证明复印件。 4、经营加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承租协议复印件。 5、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防治人员畜牧兽医专业毕业证或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人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每人1份。 6、有关动物防疫制度书面材料。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 进境动物检疫场卫生检疫管理办法第29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27
      隔离场使用人及隔离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记录动物流向和《隔离场检验检疫监管手册》,档案保存期至少5年。
    • 商品房不动产证办理流程及费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1、商品房出售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加房屋交接书(正本一份);2、全额房价款发票;3、购房者身份证件或营业证明;4、维修基金(副联)(去建设银行凭维修基金缴纳通知); 5、预告登记证(一般开发商交房时提供);6、费用:普通住宅(面积小于140平米):契税1.5%印花税0.03%配图费 25元房地产登记费80元非普通住宅:契税3%印花税0.03%配图费25元房地产登记费80元商业用房:契税3%印花税0
    • 成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及材料?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30
      办理地点:青羊区卫生局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正通顺街43号电话:028-869564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龙泉驿区卫生规划局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路306号电话:028-8485309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青白江区卫生规划局地址:青白江便民路6号(新政务服务中心9楼)电话:028-69268
    • 济南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及材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3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办理: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2)结婚证(已婚的)。为方便群众,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代当事人办理婚育证明。 2、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有关情况。 3、对材料齐全、经核实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