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追偿纠纷诉讼时效能变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9 10:42:49 461 人看过

一、保险合同追偿纠纷诉讼时效能变更吗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诉讼时效这一章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如果出现诉讼时效得以延长的特殊情况,只要符合特定的法律条款和条件,那么,原本应按照普遍规定实行的三年诉讼时效,便可以延长至更长时间的诉讼时效期限。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保险合同追偿权纠纷管辖是哪个法院依据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原则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到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案件,若其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运输过程中的货物,那么当事人有权选择向运输工具的登记注册所在地、运输最终到达地或者保险事故实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在涉及到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中,则可由被保险人的居住地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保险合同追偿纠纷的诉讼时效能否予以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诉讼时效方面做出了详尽且明确的规定。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只要能够满足相应的法律条款以及条件,原本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便可以获得相应的延长。此项法律规定无疑保证了司法裁判的灵活性能以及公正性,使得其能够依据纷繁复杂而变形万千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与反应。当面临到一些特殊的状况之时,司法系统都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诉讼时效进行适当的调整,从而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层次分明且严谨完备的制度设计体现出了我国法律对于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以及坚定维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能否追偿
    一、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能否追偿可以,只要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保险公司代为垫付后,保险公司可以向责任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实践中,发生车祸事故后当事人想要报保险的,要按以下程序进行:1、及时报案车祸属于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该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2、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3、提交索赔单证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
    2023-04-20
    415人看过
  • 合同变更时间引发保单纠纷
    2004年5月14日,乳山一家运输公司,以招标形式将本公司所属的一辆大型客车及运行路线发包给乳山市的王海洋经营,王海洋又雇佣乳山市育黎镇的于水平,承包这辆客车。2004年5月15日,运输公司将公司所属的这辆客车在乳山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投保车辆的险种有车辆损失险(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第三者责任险及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是10万元,原告共向被告交纳保险费9393元,保险期限自2004年6月10日0时起至2005年6月10日0时止。后经双方协商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增加至20万元,保费也相应作了调整,运输公司又交纳了1437元的保费。2004年8月1日8点左右,于水平驾驶这辆客车将与其对行的高技区王光驾驶的一辆轿车正面相撞,致使王光和王光的妻子、儿子、母亲全部死亡,客车部分受损、且客车内8名乘客也受了伤,乳山市人民法院判决,于水平、王海洋和客车所属
    2023-06-08
    80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追偿权管辖
    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地的按合同约定管辖。双方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股权转让的合同归谁管理股权转让合同管辖归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双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二、商铺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
    2023-03-15
    466人看过
  • 诉讼时效变更了吗
    诉讼时效由过去的两年期限改为现在的三年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有什么区别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都是时效完成的障碍。但两者之间仍有不同,它们的区别是:(一)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时效中
    2023-02-28
    310人看过
  • 诉讼律师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不同:(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可以是户籍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3)保险标的是海上交通工具,或海上运输、海上运输的货物,发生保险合同纠纷的,由海事法院管辖。这里包括海上运输的保险代位追偿案件同样是由海事法院管辖。一、关于合同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
    2023-06-28
    279人看过
  • 财产保险的诉讼时效是几年,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是什么诉讼
    一、财产保险的诉讼时效是几年财产保险的诉讼时效一般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三年这一期限,但也存在部分特殊情况:1.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2.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3.财产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二、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是什么诉讼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是民事诉讼,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财产保险纠纷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在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因权利义务关系而发生的争议。三、保险合同
    2023-05-06
    387人看过
  • 保险合同变更的含义,保险合同效力变更
    一、保险合同变更的含义保险合同变更的含义:保险合同变更是在原订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化而同意签发批改单,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原保险合同中的必要之点,如危险程度、标的种类或数量、保险金额、存放地点、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名称、受益人等发生变化,被保险人都必须提出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后签发批改单(批单)。批改单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签发后即可生效。原保险合同内容与批单有抵触的,以批单为准。二、保险合同效力变更保险合同效力变更的情形包括:1.保险合同无效(1)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2)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3)自始无效与失效。2.保险合同解除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使合同无效的行为。3.保险合同复效保险合同复效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中止期内,保险人不需负责任。例:如寿险中投保人未能按时交纳保费,由此中止的合同可以复效。复效的法律后果:已复效的保险合同应视为自始未失
    2022-07-08
    425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与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有诉讼时效。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过期,依旧可以提起诉讼,只是丧失胜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房产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
    2023-07-03
    381人看过
  • 纠纷已过诉讼时效能起诉吗
    纠纷已过诉讼时效能起诉的,但会丧失胜诉权。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在于两者是否能够使用请求权、是否需要当事人的主张、是否会丧失胜诉权、是否存在可变期间。一、纠纷已过诉讼时效能起诉吗纠纷已过诉讼时效能起诉。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丧失的是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人民法院对其民事实体权利保护的权利,即胜诉的权利消灭,但仍然享有提起诉讼的起诉权。因为权利人的权利并不因诉讼时效的届满而消失,因此,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我国法律将当事人的诉权分为起诉权和胜诉权。起诉权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发动民事诉讼程序的权利,是程序意义上的权利;胜诉权是保护实体权利的诉权,即起诉后能够胜诉的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仍然可以行使自己的起诉权,人民法院受理后可以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完成的事实,以及是否存在诉讼时效延长的理由,然后再决定是否否定其胜诉权。二、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
    2024-03-19
    433人看过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能先诉保险人吗
    保证保险是保险公司就被保证人的某种对被保险人的义务或者品行等对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其负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由于它针对的是被保证人的信用不良造成的主观危害,故其与信用保险有同质之处;由于它是在当被保证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义务,或者其品行行为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不能赔偿时才由保险人代为赔偿,故其又与一般保证担保有同质之处。保证保险又因其所涉及的领域有所不同而有具体分类,本案属确实保证保险下的合同保证保险。对合同保证保险合同应如何处理,则由于对其内涵理解不同而会有不同的处理结果。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不能将保证保险合同理解为是主合同(被保证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民事合同)的从合同。被保证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民事合同(又称基础合同)的权利义务虽然是保险人确定承保条件的基础,基础合同与保证保险合同有一定的牵连性,但其并不能改变两个合同在实体与程序上的独立性,它们之间并不存在主从关系。所以,
    2023-05-01
    399人看过
  • 追讨工程欠款不能超过诉讼时效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追讨工程欠款不能超过诉讼时效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另外,律师通过几年此类案件的诉讼总结出一些恢复时效的办法。1、录音催讨法:有一个工程尾款几十万元拖欠长达10年未还。施工方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允许的方式,采用电话录音、录像,取得了时效中断的视听证据。通话主要内容应包含:一是对方欠款数额;二是施工
    2023-04-26
    231人看过
  • 保证责任保险合同追偿权纠纷
    担保保险业务是国家推动保险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开发适应中小企业分散风险、补偿损失需求的保险产品。在贷款关系中,保险公司先向贷款人支付担保保险合同,然后向被保险人和反担保人追偿权利纠纷。追偿权纠纷可否由仲裁委管辖追偿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由仲裁委管辖。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
    2023-08-07
    147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费保险公司承担吗
    一、保险合同纠纷诉讼费保险公司承担吗1.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时,诉讼费的承担问题经常成为争议的焦点。2.通常,在保险合同纠纷诉讼中,诉讼费由败诉人承担。这是因为败诉人的过错导致了纠纷的发生和诉讼的进行,因此他们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二、关于诉讼费负担的不同观点在探讨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诉讼费时,主要有两种观点。1.第一种观点认为,诉讼费应由车主承担。这一观点的依据在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法律行为和费用,包括诉讼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第二种观点则认为,保险公司应当承担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诉讼费用。这一观点的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对第三方造成交通事故或损害时,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应由保险人承担。三、法规与实务中的差异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2.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地法院对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
    2024-04-01
    63人看过
  • 保管合同纠纷诉讼没有合同能胜诉吗
    保管合同纠纷没有合同也是能胜诉的。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保管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提供下列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1、保管合同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保管合同的协议;2、书面证明或小件的标志物等保管凭证;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的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5、证明保管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的证明材料。6、对保管合同的成立有约定的,提供约定保管合同成立的证明材料。一、保管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发生纠纷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副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名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
    2023-03-02
    28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能变更吗?如何变更保险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保险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保险合同。但是在保险合同订立以后,在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由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主观和客观情况变化,需要对保险合同作出变更的除外。因此,我国《保险法》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保险合同的变更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及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变更。在多数情况下,发生变更的是投保
    • 保险公司可以追偿保险吗,诉讼时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9
      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由于追偿权是一种普通的民事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合同纠纷如何变更诉讼请求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29
      变更合同纠纷的诉讼请求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合同纠纷的举证期限也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原被告要等法院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都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超过举证期限不能变更诉讼请求。
    • 固定价工程承包合同变更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03
      1、因合同民事法律行为引起的纠纷,其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
    • 合同纠纷诉讼能保全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0
      可以,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不进行财产保全,会造成申请人利益无法实现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