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能否指定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8:00:34 499 人看过

1、专属管辖是需要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的,不能指定管辖。

2、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

3、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价值的财产,如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森林、草原、河流等。

4种不动产专属管辖范围

4种不动产专属管辖范围如下: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

2、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形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对待。专属管辖就是涉及哪一个地方的纠纷就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两个地方都有纠纷的,应当分别处理,不应该合并审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施工合同纠纷相关文章
  • 专属管辖能否约定仲裁
    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进行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排他性与强制性。一、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1、不动产权属纠纷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不动产合同管辖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定。二、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权房屋买卖合同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一般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也即专属管辖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为依据。尽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但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2023-02-27
    121人看过
  • 专属管辖能否约定仲裁
    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排除的是其他法院的管辖权,而不排除仲裁管辖权。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有二:其一,《民事诉讼法》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条规定直接冠以[专属管辖]名称。该条虽然是在有关国内诉讼管辖权章节中做出的,但通常也认为其同样适用于涉外案件,亦即此三类案件属我国法院专属管辖的范围之内,别国法院无权受理。其二,《民事诉讼法》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一般而言,仲裁是专指民商
    2023-06-14
    145人看过
  • 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
    一、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土地管辖案件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就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
    2023-06-16
    377人看过
  • 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
    一、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土地管辖案件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就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专属管辖的范围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1.在我国履
    2023-04-27
    369人看过
  • 约定管辖不能违反专属管辖制度
    约定管辖的效力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约定管辖有效的条件是: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侵权纠纷能不能协议约定管辖侵权纠纷不能约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约定管辖是指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
    2023-07-21
    154人看过
  • 专属管辖是指哪些
    一、专属管辖是指哪些专属管辖是指以下几点: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1.排他效力。2.排除效力3.限制效力。4.职权审查效力。5.撤销效力。6.拒绝承认效力。三、专属管辖错误怎么办专属管辖错误的处理办法是: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转交至具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对案件没有
    2023-04-25
    18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施工合同纠纷是指因施工合同而产生的争议、纠纷或诉讼。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关于施工工程的相关约定,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因为实际执行与合同约定不符、利益冲突等原因发生争议,需要通过协... 更多>

    #施工合同纠纷
    相关咨询
    • 专属管辖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4
      对于专属管辖,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 专属管辖能否约定仲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6
      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排除的是其他法院的管辖权,而不排除仲裁管辖权。 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有二: 其一,《民事诉讼法》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
    • 土地管辖案件是否属专属管辖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2
      属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土地管辖案件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就属于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专属管辖权能否提出管辖权异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7
      对于专属管辖,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 专属管辖是指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专属管辖,是指与法院地的公共政策密切相关的案件,只能由法院地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如物权诉讼以及一些非讼程序如遗嘱检验程序遗产案件、破产案件和不动产的强制处分案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根据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