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是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中,侦查部门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提请侦查监督部门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及其理由说明的侦查文书。现行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格式通行的做法是在文书名称前冠以某某人民检察院,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不适合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诉讼特点。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权上提一级,这一规定导致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的署名出现了较为复杂的局面。
为顺应这一规定的要求,笔者认为,职务犯罪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应区分省级以下(不含省级)和省级以上检察机关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分别适用格式。由于审查批准逮捕机关已不再是本院侦查监督部门,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的审查主体是另一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制作逮捕意见书性质为对外文书,故文书名称前应冠以某某人民检察院,而不再是侦查部门名称,并且加盖相应检察院印。而省级以上(含省级)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仍然由本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批准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仍为对内工作文书,格式应冠以侦查部门名称并加盖部门印章。
有人提出,既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作为对内工作文书,可以署侦查部门名称,同理,职务犯罪嫌疑人逮捕决定书也应当署侦查监督部门名称。对此,笔者认为,逮捕决定书不是送达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而是送达检察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执行,职务犯罪嫌疑人的逮捕证具有对外效力,需送达公安机关执行,故逮捕意见书应以检察院名义发出,不能当做内部工作文书而仅署侦查监督部门名称,因为从职权上说,审查逮捕职权系检察机关职权,侦查监督部门只是内部承办机构而已。(作者单位: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苏宏伟)
检察日报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意见书出具之后有哪些程序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程序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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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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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逮捕意见书格式怎么写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6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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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逮捕格式,检察院逮捕意见格式书是怎样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6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范本__检刑批捕___号____县公安局:你局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___公捕字第___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____,经本院审查认为,此犯罪犯罪嫌疑人涉嫌____、____犯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_____。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3日内通知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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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书怎么写提请批准逮捕书格式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0提请批准逮捕书格式是怎样的 __________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 被逮捕人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 民族:______籍贯:______职业: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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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意见书的用途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25一份好的《审查逮捕意见书》不仅要能达到“意见书在手如同卷宗在手”的总要求,而且还要能体现案件的侦查过程、审查逮捕工作过程,尤其是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取舍、认定过程。做到这一点就要在审查撰写过程中,把握好三种关系:其一是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与被害人陈述的关系。其二是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及被害人陈述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其三是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总之,只有认真审查,正确把握上述三种关系,去伪存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