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合同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合同纠纷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但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双方合同中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第二种情况:合同履行地在原告住所地。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并约定在原告住所地管辖。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就应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履行地,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并约定为原告所在地。
但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来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什么情况下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
48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地
29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地
405人看过
-
原告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么?
408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可以在原告地起诉离婚
409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可以在原告地起诉离婚
72人看过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
在哪些情况下才在原告住所地起诉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19在以下情况下才在原告住所地起诉:(一)对不在中国领域内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三)对被监禁的人(是指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判刑或者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四)非军人对军人(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一方提起的离婚诉讼; (五)被告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原告一方起诉要求离婚的诉讼。
-
什么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6就离婚诉讼案件来讲,若原告在外地务工超过1年,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在原告务工的当地提起离婚诉讼: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原告起诉离婚的;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原告起诉离婚的; (三)被告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的; (四)被告被监禁的; (五)原被告双方均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1年,双方在同一处外地务工的另外,若夫妻一方或双方涉及居住或定居在国外的,个别情况原告所在地法院也有管
-
什么情况下可以在原告地起诉离婚?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3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可以在原告住所地地起诉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
-
什么情况下可以在原告地起诉离婚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9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
-
哪些情况下原告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应当由原告所在地法院受理:(一)被告一方离开住所地的时间超过l年的;(二)原被告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1年,而且没有经常居住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向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三)被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四)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已经被宣告失踪;(五)被告被监禁或者被劳动教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