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20:50:47 309 人看过

办理条件:

1、属于政府部门征收的,到征收部门取得征收决定书;

2、属于法院判决注销的,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取得生效法律文书

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权利人关于不动产灭失的说明原件

5、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说明原件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7、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非企业12个工作日,企业10个工作日(不包含30天公告期)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理时间:

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2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登记为行政管理登记
    通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同时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制度。一、民法典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登记对抗主义当前我国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何种登记的模式还仍存在争议,但作为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登记具有二元性质:(1)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登记为行政管理登记;(2)其他承包方式的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登记为物权登记。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既坚持了登记要件主义的原则,同时又通过“但书”规定,为适用登记要件原则的例外的采登记对抗(对抗善意第三人)主义留下了空间,可谓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原则的二元体系:一是采登记要件(生效)主义,即不
    2023-04-06
    34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什么情况下会取消资格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哪登记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什么情况下会取消资格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丧失等情况下会取消资格。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既有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如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丧失等,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定消灭事由,如承包方的提前交回、发包方的提前收回、承包期限届满等。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哪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同时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林权证等证书,以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制度。目前,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含县级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
    2023-06-02
    399人看过
  • 如何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作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意义是:(1)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的落实;(2)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3)有利于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发展现代农业;(4)有利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申请表:本表按农户填写1、表内户主姓名、出生年月日填写要与户口本上的一致,发包方为村民小组;2、与户主关系依次填配偶、长子、次子、女、媳,不能填妻、子妻等以此类推;3、注意此表填写时没有分地的人不填入此表,死亡人口不填入此表;4、承包总面积为承包地块面积合计数;5、表内关系:承包总面积=人均应分地亩数分地人数+附属地面积;6、承包起止日期不填;7、承包地块信息与同一地块登记表信息对应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
    2023-07-08
    190人看过
  • 是否需要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
    一、是否需要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一般需要登记。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有: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需经发包方同意;2.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方需是本集体组织的成员;3.转让方需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
    2023-08-20
    328人看过
  • 泉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条件
    一、泉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条件兽药经营企业停止经营超过6个月或者关闭的。二、泉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材料1、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2、兽药经营许可证。三、泉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地点(泉港区)泉州泉港区南山北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工程建设F30号窗口。四、泉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办理费用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不收费。五、泉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第二十三条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范围、经营地点、有效期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住址等事项。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兽药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第五十一条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停止生产、经营超过6个月或者关闭的,由发证机关责令其交回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第五十二条禁止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
    2023-05-14
    258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将扩大
    2015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将进一步扩大,再选择8至10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份每个地市选择1个县开展整县试点,覆盖面积达到5亿亩左右。这是记者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表示,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合理安排试点进度,不急于求成,不搞运动式推进,把工作做实做细。韩长赋还表示,要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有序流转,严禁在土地流转中定任务、下指标、将流转面积和比例纳入绩效考核。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加强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出台管理文件,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制度,维护农民权益。据悉,2014年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在山东、四川、安徽3省开展了整省试点,加上其他各省整县试点,目前试点覆盖面积已达3.3亿亩。
    2023-06-10
    93人看过
  • 其他承包方式的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登记为物权登记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有关国家专职部门依申请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将不动产上的种种物权变动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事实行为。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指的是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赋予的实际作用,它是整个登记制度的核心。物权登记与非登记引言:机动车的种类五花八门,用途也千差万别,是否所有机动车均应一律以登记作为物权公示方法,看来不能一概而论。其一,机动车通常都要上路行驶,从事运输工作,但也不尽然。例如,在新车买卖过程中,汽车经销商从汽车生产厂家购买汽车,再将汽车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此时汽车仅仅是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而出现,尚未投入道路运输。又比如,许多农村的手扶拖拉机只是在田间地头从事运输和耕作,基本上不会在公众通行的道路上行驶。对尚未投入或根本不会投入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来说,一般不会也无须到机动车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明确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
    2023-08-10
    484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时间周期是多久?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需要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以登记为生效的要件,土地经营权的设立以土地承包合同生效为准。登记制度是土地等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方法。其功能是对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产生公示作用。登记不仅可以表彰物权的设立,明确归属而且有助于解决物权的冲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要内容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和编号;3、承包经营期限和起止日期;4、发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7、其他应当注明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
    2023-07-03
    10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登记能对抗第三人吗
    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登记的,可以对抗第三人。2、但如果转让、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未办理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由哪个部门管1、事实上,农村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时,应找哪个部门处理应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各地管辖处理的部门或机构并不一定相同。故一般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的措施一般如下:(1)首先,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和平解决纠纷。能够协商解决的最好协商解决,否则走那种法定程序的都会占时间,这点对承包方和是十分不利的。(2)其次,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找当地政府的土
    2023-02-28
    345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面积有误如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土地面积和实际丈量面积有出入,如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解答:一、处理该问题的法律政策依据农业部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是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对与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记载的土地承包状况有较大误差且农民群众要求实测的,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测量查实。实测结果经乡(镇)、村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登记确权,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
    2023-05-05
    28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否要求承包方签字
    1、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方式的,应由原承包方声明或经家庭成员举荐确认的户代表对登记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签字确认的,可由户主依法委托签字确认。对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的,应由原承包合同书上签字的人或承包方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确认。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因此,村民委员会改制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后,由于其职能已发生改变,故不能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原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发包方仍
    2023-08-16
    463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25条:“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于七日内向承包方书面说明理由。”二、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土地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法律关系中,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注意这里不同于土地转包必须转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出租
    2024-01-09
    452人看过
  • 泉州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条件
    办理条件:1、到税务部门取得《权属转移涉税证明;2、到市外事办取得外文资料的中文译本(申请资料为外文的需办理该手续);3、到人民法院取得生效法律文书;4、到公证部门取得《公证文书办理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现场签名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4、死亡证明材料和遗原件1份申请人可根据继承或受遗赠的实际情形选择提交死亡证明材料5、契税缴纳凭证原件1份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情形的提交办理时限: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办理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时间: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2023-05-29
    195人看过
  • 郑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否可以改变用途?
    一、郑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否可以改变用途?是不可以,私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予登记对于农户或其他组织未经国土部门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建房或建设其他建筑设施的,此次确权不予登记。对相关责任人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由国土部门依法处理。恢复农业用途后,再行确权登记颁证。二、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此次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进行注销登记,被国家部分征用的,应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公职人员、出嫁女是否列为家庭成员由承包户家庭决定对于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大学生等人员户口已经迁出,是否继续作为家庭成员参加登记的问题,根据规定,家庭承包经营户中个别人员的变化不影响家庭承包土地的权益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参加土地二轮延包及延包后的上述人员,是否列为家庭成员由承包户家庭决定。对于出嫁女和入赘男
    2023-06-03
    21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怎么登记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0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持流转合同等必要材料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还需要提供发包方同意的证明。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 入赘婿是否有权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0
      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的入赘婿,入赘地向其分配了承包地的,迁出地村组可依法收回其承包地,并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入赘地村组应依法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入赘地未向其分配了承包地的,迁出地村组应依法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进行全
    • 承包土地必须登记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也不是。自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就已经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 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登记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共有人的确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家庭成员为基础,参照现有家庭成员确定。二轮土地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二轮土地承包后,属于农户的家庭成员迁入、迁出只能在一方作为共有人,并出具对方村组未作为共有人的证明。现有家庭成员以户口本为基本依据进行登记。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迁出的外嫁女、大学生、
    •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经营权的设立要怎么办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1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不需要进行设立登记。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不需要登记,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即设立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