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某市某区因道路扩宽工程需迁出xx村部分房屋。该村村民王先生住房在被拆迁范围,因王先生与他人有纠纷担心房屋补偿款被查封,2011年7月以段先生(其外甥女婿)名义与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xx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了房屋拆迁范围及补偿安置方法。截止涉案开庭之时,开发区管委会共以货币化补偿形式补偿了段先生551070元,以房屋形式安置面积208.26㎡,按照协议剩余安置面积以货币化补偿形式计630717.75元,开发区管委会未支付。段先生遂起诉要求开发区管委履行该安置补偿协议,支付剩余货币补偿。
法院判决
撤销原告段先生与被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2011年7月27日签订的《XX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律师分析
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应当真实合法,对行政相对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本案中段先生并不是订立的《XX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拆除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被告开发区管委会在履行签订相关协议过程中,在没有认真核实被拆除房屋的实际所有人的情况下,与段先生签订了《XX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明显与事实不符,应予撤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因此,如遇到征收问题,房屋的补偿只能给到被征收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行政机关应当认真调查,否则,即使已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还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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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范围是指政府在实施城市规划时,根据规划要求对一定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通常需要拆迁的范围较大,涉及到大量的房屋和居民,需要制定详细的拆迁计划和补偿方案,以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房屋拆迁范围通常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公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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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实际使用人能分给所有人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51、房屋拆迁时,一般要对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兼顾对实际使用人安置。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房屋所有人对实际使用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房屋所有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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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了补偿协议能报房屋征收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21.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对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与房屋征收部门进行协商提高房屋征收补偿,如果不能协商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要求提高房屋征收补偿的诉求需要符合当地经济和国家的相关规定。 2.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征地拆迁需要持有关材料先向市级、县级政府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对公众进行公式。与被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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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对方反悔不签拆迁补偿协议还能要求赔偿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19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