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的人格权利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其中名誉权就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有关自己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
一、妇女的人格权利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什么
妇女的人格权利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也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
2.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3.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技能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权利。
4.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以姓名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5.名誉权。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资历、功绩等方面的评价和总和。
6.隐私权。又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
二、人格权有哪些特征
1.主体普遍性。一般人格权仅自然人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且公民和公民之间之间一律平等。
2.权利内容极具广泛性。一般人格权具有概括广泛性。在我国,人格权的范围包括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权利。
3.人格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相对于具体人格权而言,是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虽然对具体人格权有概括的作用,但它也是一个独立的民事权利,是人身权中的基本权利。
三、什么是人格权
人身权是指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人身权是财产权的对称。人身权可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一种支配权,因而具有排他的效力。同时也是一种绝对权,因而任何他人都不得妨碍其行使。人格权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即他人不得代位行使。人格权是社会和个体生存发展的基础,属于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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