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游商有违“过罚相当”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5:41:31 295 人看过

因为你们已经影响到公共秩序,所以必须依法拘留5天!日前,当在天桥上摆摊的王某听到民警告诉她的处理意见后,一下子软倒在牛街派出所的椅子上。记者了解到,王某是今年入夏以来因为摆摊影响公共场所秩序而被北京警方拘留的第一个游商。(7月26日《北京晚报》)

不可否认,警方对天桥游商进行管理,是具有正当性的,但以此对游商施以拘留处罚却是有悖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的。所谓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生活和社会秩序进行干预时,应在全面衡量公益与私益的基础上,选择以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方式进行,其具体内涵,主要有三方面,即合目的性、必要性和均衡性。

首先,在行为合目的性方面,单从行为的方式上来看,拘留天桥游商是为了城市整洁而有序,具有正当性和合目的性,但要注意,这里的符合目的仅具有形式上意义,而没有对与游商存在相关的实质因素予以考虑。比如游商一般为弱势群体,生活比较困难,摆摊设点往往为其家庭主要生活来源,又无奈于没有价格低廉、场所适中的正规经营场所,等等。如果对这些因素一概不予考虑,就径直使用强制手段,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其次,在必要性方面,城市管理部门选择执法方式一般应当遵循这样的顺序:能引导劝止的劝止,警告无效的可以罚款,只有在极个别的特殊情况下,比如阻碍执法、聚众哄闹、暴力抗法时,才会使用限制人身自由的最严厉手段。如果没有进行事前的政策解释、引导和警告,上来就直接动用拘留措施,其必要性显然是值得怀疑的。

最后,在均衡性方面,均衡性要求行政机关在对相对人作出不利处分时,必须遵循过罚相当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的,一般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只有情节较重的,才可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而按照实践中的通行标准,情节较重一般指具有故意违反公共秩序规则造成秩序严重混乱、聚众起哄闹事、非法游行或静坐示威造成交通阻塞、抗拒妨碍执法人员执法等情形。显然,天桥游商摆摊设点的行为没有达到如此情节较重的程度,适用拘留处罚违背了过罚相当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为什么在案件审查中必须执行“过罚相当原则”
    一、过罚相当原则的概念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二、为什么在案件审查中必须执行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该规定就是常说的实施行政处罚应遵守的过罚相当原则。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如果仅仅依法律对某类(种)违法行为的规定予以处罚,仅仅实现了处罚法定及一般的公平,实现不了过罚相当的原则。要实现过罚相当原则,就需在处罚法定的基础上,针对违法行为的不同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违法构成要件以外的事实,如事后行为,处罚的目的,社会效果,国家当前的政策等诸因素综合考虑,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在案件审查中必须执行过罚相当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如何审查1、
    2023-04-24
    408人看过
  • 防卫过当的定义及其相关法律原则
    过度防卫: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对正在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非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过度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防卫过当的本质是什么?防卫过当是一种轻微的犯罪行为,它的本质应当是较轻的社会危害性。这是因为,从防卫过当的整个过程来看,防卫人虽然出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目的,但是有一定的罪过心理,在主观上对自己反击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和结果持放任态度或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客观上防卫人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损害了不法侵害人被刑法所保护的部分利益,防卫行为也就由最初的正当防卫转化为犯罪行为,而正当防卫的本质是社会的有益性,犯罪的本质是社会危害性,因此,防卫过当既是具有社会有益性,又具有社会危害性,但
    2023-07-12
    191人看过
  • 揭示避险过当的刑罚适用原则
    通常说来,避险过当主要可分以下几种情形定罪:1、避险过当造成他人死亡时,则要看行为人对于死亡这一损害结果具有何种罪过心理。如果行为人已经认识到死亡这一损害结果,而又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那就具有杀人的间接故意,应该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对死亡这一损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未预见到,或者虽已有预见而轻信能避免,以致引起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则应该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造成他人重伤就超过了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行为人意识到自己的避险行为可能引起他人重伤结果的发生,并对此持放任态度,但未想到会引起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则应该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罪”。2、避险过当造成他人重伤时,则要看行为人对于重伤这一损害结果持何种罪过心理。如果行为人对造成他人重伤这种过当结果已经认识到,而又持消极放任态度,则应当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对造成他人重伤这种过当结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
    2023-07-23
    312人看过
  • 什么是罪刑相当的原则
    罪刑相适应原则
    罪刑相当原则,又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刑均衡或者罪刑相适应原则,是“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根据罪刑的大小,决定刑罚的轻重。罪重的量刑则重,罪轻的量刑则轻。贯彻罪刑相当原则,无论对刑事立法还是对刑事司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刑事立法贯彻罪刑相当原则,能协调各种犯罪与刑罚的关系,确定刑法打击的锋芒和重点,起到震慑犯罪分子、预防犯罪的作用;其次,刑事司法工作中贯彻罪刑相当原则,能防止刑事审判中畸轻畸重的罪刑失衡现象,不但能有效地惩罚犯罪,而且也能防止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以身试法,以达到刑罚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目的。一、罪刑相当原则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刑罚的性质和强度要与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适应,轻罪轻刑,重罪重刑,罪刑相称,罚当其罪。这一精神反映在立法上,刑法分则在确定具体犯罪的法定刑时,根据罪行和刑事责任的轻重确定轻重有别的法定刑。犯罪形式是
    2023-02-27
    150人看过
  • 防卫过当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1、防卫过当处罚的时候需要遵守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2、防卫过当是一种轻微的犯罪行为,它的本质应当是较轻的社会危害性。这是因为,从防卫过当的整个过程来看,防卫人虽然出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目的,但是有一定的罪过心理,在主观上对自己反击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和结果持放任态度或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客观上防卫人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一、防卫过当的构
    2023-03-01
    270人看过
  • 过罚应该相当
    近期,笔者不断接到基层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来电询问,反映在流通领域对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简称无证)产品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存在着适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简称《许可证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难以操作的问题,从而造成处罚难、处罚不到位、结案难等诸多难题。笔者以为,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许可证条例》第四十八条设定的行政处罚不太符合客观实际,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规定不够一致造成的,简单地说,《许可证条例》第四十八条设定的行政处罚有悖于处罚公正、过罚相当原则。按照《许可证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对销售无证产品行为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不管行政相对人销售无证产品的数量、货值金额是多是少,那怕违
    2023-04-24
    478人看过
  • 刑事拘留判刑原则
    刑事拘留涉嫌诈骗罪需要多长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1、一般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报人民检察院审批;2、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如需延长,可再延长3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具体量刑标准如下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事拘留几天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最短3天,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
    2023-07-02
    156人看过
  • 行政拘留原则特点
    1.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方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有拘留裁决权。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而行政拘留并不是一种刑罚,只受到过行政拘留的人员并不会留下犯罪记录。
    2023-06-06
    122人看过
  • 行政拘留当时没有拘留,过多久可以不拘留
    一、行政拘留当时没有拘留,过多久可以不拘留可以。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结果了,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同时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
    2023-03-23
    378人看过
  • 无罪拘留的赔偿原则
    所谓无罪羁押赔偿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对被害人没有犯罪的拘留、逮捕、判处拘役、徒刑等羁押行为是错误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按照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和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的,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非法使用武
    2023-08-05
    463人看过
  • 故意伤害当时不拘留过几天拘留是否违法
    一、故意伤害当时不拘留过几天拘留是否违法?不违法,刑事拘留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并没有限制,但刑事拘留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刑事拘留的流程有哪些?(一)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
    2023-04-20
    122人看过
  • 治安拘留处罚违法应当撤销
    2006年08月18日代理词(摘要)一、处罚决定认定原告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告去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是事实,但并没有到中南海上访,走到中南海西门附近只是路过。原告走在前,沈明亮因腿脚不便跟在后面。原告在相距新华门还有100米左右的地方驻足观看时,有一穿着便服的男人过来问“你是否来上访的?”原告如实告知是来上访的,其本意是“来北京上访的”,该便衣接着就说“这里不是上访的地方。快上车吧!”原告于是就上车来到了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既没询问、也没作笔录。只是让原告拿出身份证拍了照。前后不到5分钟。然后就没有人过问,半小时后有几位某某口音的人来接原告到旅馆。整个过程就是这样。根本没有说过要找中央领导上访和所谓的滞留不走的事实。鉴于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中的北京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的“通知书”与“工作说明”是没有合法来源的书面材料,其真实性、合法性不能得到确认,因此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处罚决定
    2023-06-14
    483人看过
  • 如何理解旅游纠纷协商原则?
    一、旅游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应当遵循以下三条原则:(一)地位平等原则。当事人双方必须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二)依法协商原则。当事人双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旅游合同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共同商量。(三)合理合法原则。当事人双方经过自行协商所达成的协议,应有法律依据,以达到合理合法。二、旅游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应当强调以下两条要求:(一)旅游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要依法及时协商,并要有互谅互让、实事求是的协商精神,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旅游纠纷。(二)旅游纠纷发生后,责任方当事人更应积极主动承担责任,取得对方谅解。旅游纠纷怎么处理旅游者在旅游中若发生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
    2023-07-23
    90人看过
  •  罪刑相当原则的定义是什么?
    罪刑相当原则要求刑罚的性质和强度应当与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匹配,且与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轻重程度相适应。这一原则是为了确保犯罪者承担与其所犯罪行相当的刑罚,同时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罪刑相当原则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1.刑罚的性质和强度应当与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匹配。轻罪应当轻罚,重罪应当重罚,罚罪相称,罪刑相当。2.刑罚的性质和强度也应当与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轻重程度相适应。罪刑相当原则对于刑罚的性质和强度有何要求?罪刑相当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刑罚的性质和强度应当与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相适应。这意味着,一个犯罪行为所应当受到的刑罚,应当与该行为所造成的伤害、损失以及犯罪者的行为目的等因素相适应。罪刑相当原则的具体应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首先,刑罚的性质应当与犯罪的性质相适应。例如,对于故意杀人罪这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刑罚应当是严厉的,包括死刑等。而对于轻微的犯罪行为,如盗窃罪,刑罚应当
    2023-11-25
    165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处罚与违法的相当原则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8-16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就是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体现了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 拘留处罚刑罚原则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15
      《刑法》第26条第l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27条又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可见,主犯与从犯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对主犯和从犯,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区分: 第一,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
    • 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原则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8
      1、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
    • 2022年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原则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5
      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
    • 拘留处罚刑罚原则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14
      《刑法》第26条第l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27条又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可见,主犯与从犯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 对主犯和从犯,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区分: 第一,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