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21:44:52 466 人看过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

(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第三条债权转股权的登记管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办法:

(一)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第四条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第五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债权转股权须经批准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六条债权转股权作价出资金额与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第七条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债权转股权的作价出资金额不得高于该债权的评估值。

第八条债权转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发生时间及原因、合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合同标的、债权对应义务的履行情况;

(二)债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

(三)债权转股权的完成情况,包括已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免除公司对应债务、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四)债权转股权依法须报经批准的,其批准的情况。

第九条债权转为股权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涉及公司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公司应当一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除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一)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

(一)项规定情形的,提交债权人和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双方应当对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符合该项规定作出承诺;

(二)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

(二)项规定情形的,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三)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

(三)项规定情形的,提交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公司提交的股东(大)会决议应当确认债权作价出资金额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债权转股权对应出资的出资方式登记为“债权转股权出资”。

第十二条公司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债权转股权登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债权人、公司以及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违反《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债权转股权的公司登记信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公开。

第十五条对下列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

(一)债权人、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的违法行为;

(二)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因债权转股权登记的违法行为。

前款受到行政处罚的承担评估、验资的机构名单,公司登记机关予以公示。

第十六条对涉及债权转股权违法行为的债权人、公司以及承担验资、评估的机构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记录,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第十七条本办法规定事项,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为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涉及债权转为股权的,参照本办法执行。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登记相关文章
  • 股东转让公司股权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也就是说,受让方成为新股东的同时,成为对标的公司借款的债权人。二是股东欠标的公司借款的债务。股东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时有发生,但在股权转让时应当了断。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应当明确告知意向受让人存有债务清偿问题,处理的办法是事先作出承诺,并在结算转让价款时一并偿还。三是与原股东相关的或然债务风险。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股东提供担保,或股东向金融机构借贷资金,由标的公司提供担保。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
    2023-03-15
    8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中有哪些内容
    第五章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所持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九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的转让,采取股东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后,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或者公司股利分配决定基准日前5日,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前项股东名册之变更,不予登记。但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第一百四十一条未登记的股份转让,自股东将股份交付受让人后生效。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票,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报告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情况,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
    2023-05-07
    428人看过
  • 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修订,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一、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二、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三、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四、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三)出质股权的数额。五、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
    2023-06-20
    145人看过
  • 变更股权登记要哪些内容
    变更股权登记的,所需要的材料包括有:《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决议、公司章程;原股东及新股东的身份证明;以及营业执照等。一、董事变更去哪里办理董事变更去工商局办理。董事变更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6、章程修正案;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二、怎样进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流程: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
    2023-06-28
    170人看过
  • 债权债务结清办法具体有什么内容
    债权债务清理办法一、债权的管理办法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一)债权清理原则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二)债权清理措施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
    2023-06-23
    335人看过
  • 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事项有哪些?
    一、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事项有哪些?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事项,是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四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三)出质股权的数额。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对于出质的规定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三)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第八条出
    2023-04-13
    365人看过
  • 公司法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有什么内容
    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一、股份与股权有什么区别1、定义不同。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2、转让。股份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税费问题。股份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3、股份有以下三层含义:股份是股份
    2023-02-23
    87人看过
  • 代位权法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七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
    2023-04-13
    184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主要内容一是对信息披露作专章规定,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二是完善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明确激励对象的范围;三是深化市场化改革,进一步赋予公司自治和灵活决策空间,放宽绩效考核指标、股票定价机制、预留权益比例、股权激励与其他重大事项的间隔期、终止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强制间隔期等方面要求;四是基于实践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相关规定;五是强化公司内部监督与市场约束,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决策程序、实施程序相关规定,对决策、授予、执行等各环节提出细化要求;六是加强事后监管,增加公司内部问责机制安排,细化监督处罚的规定,为事后监管执法提供保障。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说明:(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
    2023-06-05
    393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内容具体有哪些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一、著作权侵权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023-06-21
    153人看过
  • 新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社会和经济在不断的的发展,社会上的机会也是越来越多了,所以更多的年轻人自己开公司进行自主创业,但是在以往的公司法中,对于这类公司的成立有诸多的限制,使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在组建公司和注册公司时遇到了难处,新的公司法成立后,很多的限制就没有了,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新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的具体内容。新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的具体内容公司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对于公司的设立采准则设立主义原则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同时采取公示主义对公司进行登记注册。“一人公司”合法化新《公司法》规定,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这样可增加群众创业机会,同时将对减少公司股东纠纷发挥积极作用。降低注册资本数额新《公司法》取消了按公司经营方式区分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除一
    2023-02-20
    294人看过
  • 公司法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法条全文节选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
    2023-02-25
    484人看过
  • 公司债权管理内容与要求
    1、债权债务范围包括企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暂收、暂付、预收、预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2、债权债务的形成有企业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销售产品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应收属于企业的短期债权,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存出金、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暂付款项;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由于赊销商品、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的债务;企业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向购货单位、接受劳务服务单位预收的帐款;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3、债权债务帐龄规定,对往来款项应按帐龄长短进行分析,按季、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及以上分类列出详细清单;财务负责人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对长期挂帐的应写出书面处理意见交经理审定。一、债权债务分别是什么债权是一种权利,而债务则是一种义务。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
    2023-06-21
    350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管辖权异议,是指法定主体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而向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主张和意见。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制度有明确规定,但此项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涉及。由于在刑事诉讼中未建立管辖权异议制度,实际上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也有违司法程序公正的要求。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尽快建立我国刑事诉讼的管辖权异议制度。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具体内容,各国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结合我国刑事诉讼管辖的有关规定,我国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应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申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除被告人之外,还应包括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等。2、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多数学者认为应对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间作相应限制,应当在法庭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判之前,即在法庭调查之前提
    2023-04-21
    47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发行公司的委托,将其所有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注册登记。股权登记是确定或变更具体股票持有人及其股权的法律行为,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过户的关键所在。... 更多>

    #股权登记
    相关咨询
    •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登记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2
      《公司债权转让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规范公司债权转让股权登记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债权转让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债权转让给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第三条债权转让股权的登记管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办法:(1)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债权转
    • 债权债务登记日是指哪些,具体内容是?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1
      上市公司的股份每日在交易市场上流通,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或参与配股,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
    • 急求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是如何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2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如下: 为规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办法》共19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公司注册资本
    • 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
      1.注销税务登记 (1)公司在注销工商登记前,需要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 首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程序如下: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员到颁发国税登记证的国税局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按照表格的要求填好,然后接受国税局的检查,主要检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税情况。如果公司欠税,需要补缴所欠税款,补缴后,可以凭注销税务登记表和公司营业执照等材料,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手续。如公司未发生欠税,可以直接办理国税税务注销登记
    •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具体有哪些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3
      1、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2、发出商品及未结算采购物资的核对; 3、债权债务的清理:债权债务的日常清理,由财务、业务部及经管部门共同负责。 4、已确认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坏帐确认的条件转作坏帐损失。坏帐的确认条件: ①债务人死亡,既没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 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民事诉讼法,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 ③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由董事会或董事授权报经税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