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事由及清算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7:20:58 83 人看过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原因是什么。公司尚未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的最长营业期限,也没有要求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因此,营业期限是公司章程中任意规定的事项。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的,股东会可以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作出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未形成决议的,公司进入解散程序

(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解散事由一般是公司章程中比较必要的条款。股东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可以事先约定各种解散事由。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规定的解散事由的,股东会可以决定解散公司。(3)股东会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的,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决定解散。(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吊销等行政处罚,必然导致公司解散。在程序上,公司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注销登记。

一般有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种清算方式。破产清算按照破产清算程序进行。非破产清算由股东设立,自公司章程解散之日起15日内设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公告之日起60日、30日内申报债权,登记清偿债务。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限制,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企业开始清算的日期,为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或者企业审批机关批准解散之日,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终止企业合同的日期。企业的清算期限自清算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清算组应当在清算期限届满15日前,向企业审批机关申请延长清算期限。延长期不得超过90天

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终止因国家而异。在英国,解散意味着公司人格的终止。在我国,解散意味着公司人格的终止。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也是如此。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人格的消灭,而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在清算结束后,公司的法人资格才会消失

1.在清算过程中,除因合并、分立解散外,其他解散情形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终止被解散公司现有的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消除其法人资格。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应进行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仅限于清算有关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的解散仍然可以恢复,这在中国没有规定。在日本经批准自行解散的公司,应当在清算结束前由股东大会决议恢复营业。德国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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