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同到期附着物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8:50:56 153 人看过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应该物归原主;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

一、随窃是什么意思

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二、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包括两层含义,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税,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征税,只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即有偿转让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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