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6:50:20 273 人看过

l、人格的相对独立性。个人独资企业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独立的活动。首先,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经营实体,这种组织上的独立性为企业具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奠定了基础,因为只有独立的实体才能为意思表示。其次,个人独资企业有自己的名称,并且必须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活动。个人独资有自己的住所,即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再次,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并不必然导致企业的解散。最后,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承担相应的责任。

2、财产的相对独立性。企业的财产是企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应当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该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它合法权益。”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由两部分组成,即投资者的投资和企业盈利后追加。这两部分财产在财务制度上是独立于投资者个人其他财产的。况且,如果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那么该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就无法实施。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由投资者完全支配,投资者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企业财产。在财产独立性上,企业在不违反业主意志的情况下可以独立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所以,该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企业投资人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

3、利益的相对独立性。随着个人独资企业人格和财产的相对独立,使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了相对独立的利益。独资企业的利益与出资人的个人利益在时空上有了较为显著的划分,尤其是独资企业把经营积累的财产投入再生产时更为显著。

4、责任的相对独立性。个人独资企业对其债务的承担上,应先以其独立的自身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而不是既可由企业承担,也可由投资人承担。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可见对于企业债务,我国立法在坚持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同时,却改变了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做法,采取了补充主义。这意味着,只有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承担责任。可见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己作为不同的责任主体而相分离,其责任财产也相分离。只是当一方财产不足清偿时,才需以他方财产承担补充偿还责任。但在责任独立性方面,业主仍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企业财产是个人债务保全财产的一部分,这也表现出相对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外商投资企业上市改制中三个法律问题
    2023-06-09
    372人看过
  • 企业法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吗
    一、企业法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吗企业法人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需要对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
    2023-06-06
    223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拆迁是否涉及税收问题?
    企业的拆迁赔偿款在搬迁过程中不会计入当时期应纳的税所得额中,即搬迁期间内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当完成企业搬迁之后,计划搬迁后五年内,企业取得的搬迁收入或者处置收入,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五年内搬迁完成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动迁补偿收入就不能在当年确认。根据搬迁进度,可在计划搬迁的下一年起五年内确认收入:因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政策原因搬迁。有新的投资计划或项目报告。企业拆迁赔偿款要交税吗企业拆迁赔偿款收入是需要交税的。拆迁补偿收入减除拆迁费用支出,单独计算拆迁所得。拆迁所得要交企业所得税,但可以递延到拆迁完成的年度缴纳。但是法律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但是对于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是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
    2023-07-01
    446人看过
  • 解决劳服企业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内容提示:劳服企业现存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一)劳服企业现存的主要问题1.劳服企业户数下降全省劳服企业由1994年的9600户减少到2000年的4649户,6年减少了4951户。2.劳服企业的从业人数由20万人减少到14.4万人,减少了5.6万人。而且,在从业的14.4万人中实际还有约5万人在企业内部下岗待业。3.劳服企业亏损户数不断增加,亏损金额呈上升趋势。(二)解决问题的措施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66号令),妥善处理主办或扶持单位与劳服企业的关系,加强劳服企业的内部管理。2.进一步落实《劳动部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19号)和《劳动部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7]181号)等文件精神,尽快解决集体企业产权界定问题,划清与原主办单位的关系。通过明晰产权,划清资产界定
    2023-06-05
    463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如何确定个人独资企业
    如何确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申报时间和地点。实行查账征收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对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应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的,投资者应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将各企业的经营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款后,各投资者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2023-06-06
    383人看过
  • 企业法人独资可以成立几个公司
    一、法人独资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法人独资是指由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作为唯一出资股东设立的公司。二、企业法人独资可以成立几个公司一个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个是没有限制的。公司法只是规定一个人只能成立一家独资的公司。1、如果已经成立过一家你一个人独资公司,那么是不能再成立一个人的独资公司的,只能是两个股东以上的合资的公司。2、另外,公司股东和公司的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股东是写进章程里面拥有公司股份的持股人员;法人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指的是由这个人担任公司的法定的代表人;股东可以同时兼任法人,也可以不担任法人;而法人可以是持股股东,也可以
    2023-06-06
    373人看过
  • 企业和个人借贷的法律问题探究
    企业与个人间借贷行为一般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和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公民在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行政法规的行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限额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借贷利息过高是否合法在我国主要适用当事人自愿原则,一般情况下借贷的高利息并不违法,只是如果在进行诉讼的时候超过同期银行同等业务利息的四倍则认为无效,但是并不认为民间借贷的高利息违法。《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
    2023-07-06
    179人看过
  • 浅析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制度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关于董事会的性质、职权和应否设立股东会的问题根据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外商投资企业均不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是其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外资企业法》)并未规定一定要设立董事会,仅在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规定外资企业在设立时报送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可见,董事会既行使相当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又行使相当于股东会的职权。如此则造成董事既要代表股东的利益,又要代表企业利益,而董事又由股东委派和撤换,凡在股东利益和企业利益发生冲突时或潜在冲突时就可能会导致企业利益遭受损害。实践中也不乏因股东会的缺位而致使股东权利在现有法律制度中无法得到保护的事例。虽然主要国家的公司法出现了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化,但主要是用于股权高度分散化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并无以董事会代替股东会的先例。鉴于公司由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是公司财产的所有人和受益人,因而
    2023-06-25
    208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中的几个问题
    非破产财产的审计确认和剥离对破产企业截止破产宣告日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时,首先要解决的是对企业非破产财产的审计确认和审计剥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及国务院国发[1994]59号《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破产企业的以下资产属于非破产财产,应在审计确认破产企业清算资产负债表时,予以审计剥离:(1)破产企业职工住房;(2)破产企业所属的学校、托幼园、医院等福利性部门和设施;(3)保障职工福利区的生活后勤部门,如职工生活用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4)工会经费形成的自有资产;(5)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6)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对以上非破产财产进行审计剥离时,应注意做如下处理:企业所属学校、托幼园、医院、保障职工福利区的非盈利性生活后勤部门等机构实行独立核算或分账核算的,应按部门整体将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全部剥离,
    2023-06-07
    125人看过
  • 债务问题责任的归属: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他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问题应该是由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者共同承担。个人独资企业在解散后,原来的投资人仍应该要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债权人在五年内没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则该责任消灭。如果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该要以个人其他财产清偿债务。根据根据《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问题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心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务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
    2023-07-01
    313人看过
  •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风险的几个法律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除上述风险和控制措施外,外商独资企业设立阶段还存在特殊风险因此,如果外国投资者是个人或组织,没有合资协议或合同;外国投资者为两人或者两个以上组织的,应当签订书面投资合同,并抄送审批机关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责任形式。但其他形式的责任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2023-05-07
    226人看过
  • 从个人独资到法人企业:一个企业的重大转变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转化成法人,需要办理变更登记。1.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法人登记,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还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提交的文件,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有投资人进行签名。2.如果独资企业从事的业务比较特殊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还需要提交审批的文件。3.如果变更登记时,委托代理人进行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书,还有代理员的身份证明等等。4.在收到这些文件之后,登记机关会在15天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要求的话会核准其登记,换发营业执照,如果不符合要求的话,不予核准,会发给申请人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是国企吗非自然人控股的法人独资不一定是国企。非自然人投资是指一个公司的投资者不是自然人,可能是公司、合伙企业等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投资主体。法人独资是指一个公司的股东是一个法人,是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的种类很多,有企业法人,非企业法,如事业单位;区
    2023-07-13
    126人看过
  • 制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目的
    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于1999年8月30日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全文共分为6章48条,主要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法律责任等。个人独资企业法是与公司法、合伙企业法配套调整我国市场主体关系的法律,主要规定了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法律地位、基本经营准则、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是我国企业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法在第一条中就开宗明义地道出其立法的目的如下: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程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不适用于具有独资特点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也不适用于国有独资公司及外商投资企业,它只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最简单、最古老的企业形式,它产生于人类社会的第一次分工时
    2023-06-06
    460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关于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
    2023-05-04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个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有多少员工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2
      对于人数是没有要求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 个问题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投资主体不同:《公司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转投资不同:对于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时,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
    •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提出变更债务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9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变更债务主要有三种形式:1。法人表示,允许个人独资企业成为法人,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自然人主体资格延伸表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与企业投资者具有相同的法律人格。此时,企业和个人应承担连带责任。3、非法人团体资格表明,个人独资企业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而是享有相对独立法律人格的非法人团体,具有自己特定的权利能力。此时,企业应承担相关责任。
    • 国有独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体现在哪几个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不同于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相当于大个体;个人独资企业(无限责任独立法人的公司有两种1。按照企业管理形式和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同,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企业)。但是还有一部分原有的公司存在)、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2;国有公司(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最后个体户有时被看作企业;改制的国有公司。但是与个体不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一般合伙两种)、股份责任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但在法
    •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如何处理? 债权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个人独资公司的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应当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要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这项规定是采用商法方面的原则,即投资人所负债务在一定的条件下,有一定的时效,债权人放弃的,这项权利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