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人格的相对独立性。个人独资企业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独立的活动。首先,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经营实体,这种组织上的独立性为企业具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奠定了基础,因为只有独立的实体才能为意思表示。其次,个人独资企业有自己的名称,并且必须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活动。个人独资有自己的住所,即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再次,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并不必然导致企业的解散。最后,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承担相应的责任。
2、财产的相对独立性。企业的财产是企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应当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该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它合法权益。”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由两部分组成,即投资者的投资和企业盈利后追加。这两部分财产在财务制度上是独立于投资者个人其他财产的。况且,如果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那么该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就无法实施。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由投资者完全支配,投资者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企业财产。在财产独立性上,企业在不违反业主意志的情况下可以独立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所以,该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企业投资人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
3、利益的相对独立性。随着个人独资企业人格和财产的相对独立,使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了相对独立的利益。独资企业的利益与出资人的个人利益在时空上有了较为显著的划分,尤其是独资企业把经营积累的财产投入再生产时更为显著。
4、责任的相对独立性。个人独资企业对其债务的承担上,应先以其独立的自身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而不是既可由企业承担,也可由投资人承担。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可见对于企业债务,我国立法在坚持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同时,却改变了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做法,采取了补充主义。这意味着,只有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承担责任。可见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人己作为不同的责任主体而相分离,其责任财产也相分离。只是当一方财产不足清偿时,才需以他方财产承担补充偿还责任。但在责任独立性方面,业主仍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企业财产是个人债务保全财产的一部分,这也表现出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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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有多少员工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2对于人数是没有要求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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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问题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2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投资主体不同:《公司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转投资不同:对于一个自然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进行投资时,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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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提出变更债务的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9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变更债务主要有三种形式:1。法人表示,允许个人独资企业成为法人,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自然人主体资格延伸表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与企业投资者具有相同的法律人格。此时,企业和个人应承担连带责任。3、非法人团体资格表明,个人独资企业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而是享有相对独立法律人格的非法人团体,具有自己特定的权利能力。此时,企业应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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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体现在哪几个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4不同于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相当于大个体;个人独资企业(无限责任独立法人的公司有两种1。按照企业管理形式和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同,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企业)。但是还有一部分原有的公司存在)、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2;国有公司(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最后个体户有时被看作企业;改制的国有公司。但是与个体不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一般合伙两种)、股份责任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但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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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如何处理? 债权问题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30个人独资公司的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应当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要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这项规定是采用商法方面的原则,即投资人所负债务在一定的条件下,有一定的时效,债权人放弃的,这项权利即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