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参保缴费: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企业缴费部分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以上月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职工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并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无法确定月工资收入的,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0%缴费,其中8%部分记入个人账户。
三、账户管理: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经办机构提供的多种查询方式了解本人个人账户记录情况。个人账户资金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四、转移接续: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人员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内流动时,在转出地需开据参保缴费凭证,在转入地提出转入申请并提供转出地打印的参保缴费凭证,其他事宜由经办机构按政策予以办理。
五、待遇发放: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予以办理退休手续,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历年缴费情况、历年职工平均工资(在岗平均工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等因素确定,退休人员可以按时足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国家将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养老保险,是所有养老保险的统称,里面包括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只是社会养老保险的其中一个险种,社会养老保险不同于商业养老保险,所以加上一个社会两个字,以示区别于商业养老保险。
关于加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控基金上缴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苏政传发[1996]16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第69号令)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调控,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全额转入积累基金,积累基金的80%暂存放在当地,20%上缴省集中管理,基本养老保险积累基金主要用于退休高峰或者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需要支付的基本养老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认真做好上缴、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1996年各市、县应上缴省集中管理的20%积累基金,暂按1995年省财政厅、劳动厅核定的各地上缴省级后备基金基数进行预结,年终按实结算。
二、1995年底前部分市、县欠缴的省级后备基金,要按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苏政发[1992]11号)精神,尽快足额补缴。
三、要切实加强积累基金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需要使用积累基金,当地人民政府必须报省劳动、财政行政部门审核后,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政传发[1996]113号)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
农村居民在城镇就业可参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52人看过
-
农村信用社职工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167人看过
-
不是单位职工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432人看过
-
什么是社会保险,哪些人必须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4人看过
-
成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有324.57万人参保
375人看过
-
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28人看过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处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九)项规定的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指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劳动者有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纳多份基本养老保险费。这类人员的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一)《实施细则》实施前参保人员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经本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可将其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合并计算,多份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合并为一份个人账户,也可按以下
-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转移到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8不能。2014年2月24日,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人社部发〔2014〕17号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
-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的养老保险可以转移接续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3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目前只有养老保险一个项目可以异地转移接续。具体政策如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
-
职工养老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机关养老保险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我国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有三种形式,一是城镇职工,二是城镇居民,三是农村居民。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是城镇职工的哪些人种缴纳养老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4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凡区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失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本人自愿、有缴费能力、愿尽缴费义务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些人员统称为个人参保人员。二、个人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1996年1月1日前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未年满50周岁,无视同缴费年限的,未年满55周岁。三、城镇个体工商户首次参保需提供哪些资料城镇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