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199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6:51:00 116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建委(建设厅),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干部)部门: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1999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对工程建设监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的行业广、人员多。因此,各地人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考试时间为1999年5月8日、9日(各项工作计划安排见附件)。

三、参加全部科目考试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报考条件仍按《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的规定执行。各地要严格报名条件和审查工作,对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

四、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事宜由该中心另行通知。

五、积极做好考前培训工作。申请承担培训工作的单位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培训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行政部门推荐,建设部审批,并向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备案。

有关培训教材事宜请与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联系。

六、考试工作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按职责分工分别与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建设部建筑管理司、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附件:1999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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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12月|下发考试和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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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1月|开始报名与资格考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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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3月|各地安排考场、发放准考证、报告报名人数、报送试卷预订单

|--------|---------------------------

|4月底|将试卷运抵各省市。

|--------|---------------------------

|||上午:9:00-11:00工程建设合同管理

|5月8日||

||考|下午:2:00-5:00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试|上午:9:00-11:00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5月9日||

|||下午:2:00-6:00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

|5月中旬|下发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开始阅卷工作。

|--------|---------------------------

|6月下旬|各地完成阅卷、验收工作,上报有关数据。

|--------|---------------------------

|7月|人事部完成对各地考试工作的验收,下发合格标准。

|--------|---------------------------

||各地向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核报合格人数,

|8月|

||抄送建设部建筑管理司,经批准后公布考试结果。

|--------|---------------------------

|9月|发放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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