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同住人有没有权享受动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3:00:13 280 人看过

从法律规定层面,动迁利益只分配给动迁安置对象。而成为动迁安置对象的前提是作为同住人或是承租人。“空挂户口者”不成为动迁利益的分配对象。对于奖励利益,尤其是迁户口的奖励,空挂户口也是有奖励的。同时,不少法院会为了减少纠纷,减轻司法压力角度,除了奖励利益,也会给部分酌定利益给空挂户口方。

婚前房子婚后动迁女方有没有份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为拆迁安置房

这里有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拆迁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拆除一个或一个;这种情况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转变。拆迁安置过程中,夫妻因增购面积缴纳部分费用的;这部分费用应视为夫妻共同出资,在确定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同时,应将支付费用的一半返还给另一方。

另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房屋具有集体土地性质,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当然,夫妻双方都享有一定的安置面积份额。

而且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扣,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夫妻双方支付部分房款购买的,双方对增购面积均有份额;属于折扣与现金相结合的,应在分割前确定相应比例。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时按人头计算,只要两人均享有拆迁安置面积;那么夫妻双方对搬迁房屋的产权都有一定的份额,无论搬迁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还是夫妻名下,如果登记在夫妻名下;父母未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以夫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迁相关文章
  • 同住人不享有私有房屋拆迁补偿款
    私有房屋的拆迁中,只有房屋的所有人才是被拆迁人,同住人并不是被拆迁人。因此,被拆迁房屋原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补偿款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就属于一方的财产。至于子女,如果不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就当然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公房拆迁中的承租人和同住人,补偿款、安置房如何分配有关公有住房的补偿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作为承租人通常是能够享有拆迁补偿的,但作为同住人,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政策,有些地方根据户籍、实际居住等情况给予一定补偿,有些的地方则不对同住人提供补偿,不同的地方有不同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补偿的收偿方为被拆迁人,既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但是存在公租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就是公租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
    2023-07-05
    261人看过
  • 同住人享有哪些权益
    一.同住人享有哪些权益1.同住人享有对使用权房永久居住、使用的权利,任何其他人均不得干涉;除有权居住外,若使用权房面临拆迁,符合条件的同住人与承租人共同享受拆迁利益;承租人与同住人协商一致、承租人户口迁离、承租人死亡的,同住人可以成为承租人。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人身权利包括哪些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2023-06-12
    296人看过
  • 原始受配人是否享有永久居住权
    一、原始受配人是否享有永久居住权民法典规定,设立房屋居住权时,如果约定永久居住权的,一般情况下视为约定不明确,不影响居住权合同的效力,但房屋所有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有哪些(一)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
    2023-06-15
    478人看过
  • 没有工商登记但是股东有权利是不是不享受
    可以享受股东权益。股东身份的确认,应根据当事人的出资情况以及股东身份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公众所认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一、股东不能行使知情权的情形有哪些股东不能行使知情权的情形如下: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相关信息,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3、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前三年内,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4、股东有其他不正当目的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2023-02-24
    321人看过
  • 前妻户口不迁走是不是有权享受男方的权益
    前妻户口不迁走是有权享受男方的权益。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3-04-15
    158人看过
  • 受赠人对存单不享有所有权
    邻居为表示感谢,将自己的定期存单赠与老王,但未交给其变现的条件,该赠与关系并未完成老王与付某是邻居,两家关系一直很好。因付某年老多病,老伴过世后两个子女一个出国留学,一个在外地工作,无法对其进行照顾。老王在生活中对付某多方照顾,付某一家对其十分感激。2002年7月,付某将一张以自己名字存的25000元三年定期存单交给老王。2002年12月,付某因突发高血压中风死亡。付某的女儿在处理完付某的丧事后,老王便要求付某的女儿将付某的身份证、死亡证明等交给自己,以便到银行取出这25000元存款及其利息。付某的女儿不肯,认为付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双方因而成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老王只接受了定期存单,未取得该存单变现的条件,因而赠与行为并未成立。作为付某的继承人,其女儿是有权撤销该赠与行为的。遂依法判决该定期存单应归付某的两个子女所有。储蓄存单代表的是记名人或者持票人对银行的票面数额的本金及利息的货币形式
    2023-06-08
    370人看过
  • 有户籍无产权可享受动迁利益吗
    这个要根据具体的地区政策,大部分是有的,因为大部分动迁补偿是分户口和房产2种分开补偿的。你最好咨询一下你户口所在地的具体政策。一、乡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二、签
    2023-03-20
    465人看过
  • 产权人是否必须同意,才能享受居住权?
    居住权需要所有产权人同意。也就是说,租房者和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还需要房屋所有权人去相关部门签字同意,这样租赁人才会正式取得居住权。根据相关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所有权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吗?所有权一般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但居住权在房屋产权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可以对抗所有权,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房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023-07-11
    331人看过
  • 非农户口是否有权享受拆迁权益?
    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补偿,二是针对户口的补偿。如果你是非农户口那么也就代表你不是村集体成员,这样的话针对户口的补偿你是享受不了的。1、有农业户口的能得到安置补助,没有农业户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即使迁一个人回农村,也仍然是非农业户口,也不会得到安置补助。2、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助一般是安置房,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房屋拆迁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能得到安置房。非农户口宅基地确权吗原属村的非农业人口,在原村的房屋是可以确权的。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通过法律程序,以合法继承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及其房屋的,可以确权。因为升学读书、就业或者服兵役正常迁移成为非农户口的;在原通过合法手续批准
    2023-07-07
    123人看过
  • 个人是否享有劳动合同权利?
    劳动合同个人有一份的。公司还持有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对个人有啥影响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从客观上讲可以促进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同行业中的地位。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第一种情况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第三种情况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7-05
    352人看过
  • 共同居住人是否享有财产分配权
    一、共同居住人是否享有财产分配权行,这完全没问题哦。我们律师这边给你解释下哈,这个共有产权房确实是可以进行分割的。第一种情况就是,当你们这些共有人有什么重要的原因想要把房子给分了的话,是可以申请去分割的;第二个情况就是,如果你们之前并没有商量好怎么分配这个房子,或者说商量得不够清楚的话,那么作为按份共有人的你,就可以随时向大家提出要分割这个房子;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如果你们这些共同共有人觉得你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破裂到无法再继续共有的地步,那也可以考虑去分割这个房子。《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二、老公跟小三同居怎么合法取证首先
    2024-07-27
    371人看过
  • 被安置人口对回迁房享有居住权
    离婚时女方分得房产认为无法再与公婆同住欲让婆家人搬走———金某(女)与李某结婚后,与公婆和小姑子住在一起。拆迁时,一家5口分得了一套三居室的回迁房,该房为金、李夫妻二人出资购买。此后,金某的婚姻亮起了红灯。在与李某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三居室归金某所有。离婚后,金某认为无法再与前夫一家人住在一起,便以产权人的身份要求他们腾房。但前夫一家人却认为,根据相关的拆迁政策,他们作为被安置人,对回迁房屋应享有合法的居住权,故不同意搬走。双方僵持不下,李某的父母和妹妹起诉了金某,要求法院确认他们对三居室享有居住权。东城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的父母、妹妹对金某所有的三居室享有居住权。法官析案王轶楠法官:李某的父母及妹妹是被拆迁房屋的安置人口,且又一直在回迁房中居住,因此他们对回迁房应当享有相关的权利。虽然金某与李某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回迁房归金某一人所有,但房屋产权的变更不能剥夺李某父母及妹妹对房屋所享有的合
    2023-06-10
    156人看过
  • 他处有房还能享受动迁吗
    可以享受的。他处有房只是影响认定居住困难户的评估,不能申请2套以上的安置房。一、农村有户口无房如何补偿搬迁农村有户口无房补偿如下:1、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2、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时的安置补助待遇,等;3、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依附于土地征收,房屋被当作地上附着物对待。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既有房屋的补偿,也有人口的安置补助。对房屋的补偿以评估价为标准,结合房屋成新,给予货币补偿;4、在农村有房无户口的,因房屋系合法财产,所以在拆迁时应当给予房屋的货币补偿,但因没有该的村民资格,因而不能享受到安置补助待遇,即不能得到安置房面
    2023-06-29
    233人看过
  • 如果你有居住权,你能享受搬迁的好处吗
    1、如果你有权居住,你能享受搬迁的好处吗?你应该得到补偿。一般来说,如果你住了5年以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虽然产权不是你的,但如果你的房子被拆迁了,你必须重新安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二)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给予补偿房屋征收;(三)因房屋征收造成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享受(2)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3)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基础。被拆迁房屋的专业评估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产生可遵循的补偿金额。介绍了以下三种法律鉴定依据:2。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是专业评估机构在评估时点对房地产进行客观评估,符合要求,遵循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和程序,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
    2023-05-08
    180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迁
    词条

    动拆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包括对房屋整体或部分拆除,以及对被拆迁人重新安排建设用地的过程。 动迁补偿标准是指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动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 更多>

    #动迁
    相关咨询
    • 有居住权就能享受动迁利益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1
      有居住权应该享受动迁利益。一般居住超过五年,虽然产权不是你的,但是房屋被拆迁的话肯定是要安置的。
    • 有但不是承租人,有权享受居住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9
      套房子是我爸爸单位里分的公房,户口本上户主是我爸爸,我爷爷户口也落在里面多年前我姑姑离婚了,那是否要付房价的几分之一给她呢,马上可以买产权了,如果要求我姑姑的户口出去,把她的户口落在了这套房子里这套房子之前一直是给我爷爷居住的,在别的地方租房子住但是前阵子我爷爷去世了,我姑姑就想和她现在的丈夫一起搬到这套房子里住想请问下她是不是有居住权呢如果她硬要住进来。。还有这套房子在改建了,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 居住权动迁就能享受到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6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有居住权,你可以享受搬迁的好处。补偿包括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贴和奖励、房屋内各种家电移动补偿、非住宅房屋经营损失补偿等。,或者安置居住权人。
    • 享有居住权就可以享受拆迁待遇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14
      享有居住权应当可以享受拆迁待遇。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
    • 不是承租人只有户口可享受动迁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4
      不是承租人只有户口,可享受动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的,只有被征收人才能获得经济补偿,而被征收人是属于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户口有房屋是有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