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伤伤残津贴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8:00:23 231 人看过

一、一至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a、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b、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c、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d、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

a、一级:本人工资90%;

b、二级:本人工资85%;

c、三级:本人工资80%;

d、四级:本人工资75%。

【备注】: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

2、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同时不定期进行调整。

二、五至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a、五级:18个月本人工资;

b、六级:16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

a、五级:本人工资70%;

b、六级:本人工资60%。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a、五级:22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b、六级:18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五级:4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b、六级:3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备注】: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经伤残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七至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a、七级:13个月本人工资;

b、八级:11个月本人工资;

c、九级:9个月本人工资;

d、十级:7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a、七级:1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b、八级:8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c、九级: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d、十级:4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七级:2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b、八级:15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c、九级:1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d、十级:5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备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工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倍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供养亲属抚恤金=30%或40%X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备注】:2017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安徽省工伤赔偿申领流程

1、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填报《合肥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填报《合肥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神灵手续。

3、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单位填报《合肥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符合供养条件的,须提供供养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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