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谁有责任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09:14:32 456 人看过

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是损害赔偿的主体,称为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也就是说,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因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司机只是在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其工作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法律责任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法律责任包含这样几层意思:其一,民法设置侵权行为法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公平分担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作为一种侵权的法律责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负担,必须以法定义务为依据。没有法定义务就不负法律责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虽然是对过失责任原则作出修正的特殊侵权行为责任,但它只是在责任成立要件和举证责任负担上与一般侵权行为有所不同,并没有也不会连责任依据都与法定义务无关。

其二,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危险责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源于机动车这一危险物。机动车宿命的弱点是交通事故,没有机动车就没有交通事故。机动车的使用会给社会带来损害,但它已经成为现代科学技术水准下人类社会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工具,并且为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着条件。它是一种社会明知它会带来危险,但只能允许它存在,甚至在某一时期还要大力发展的所谓“被允许的危险”活动。在这种被允许的危险活动中获得利益的人,也必须填补这种活动造成的社会损害。这就是危险负担原则和报偿主义理念。谁的危险活动造成了损害,就由谁负责赔偿;谁在获利活动中得到利益,谁就同时负该活动所发生损害的赔偿责任。为使受害人得到及时的救济,保障赔偿责任的财源,现代社会还为负有这种危险责任的人们设置了责任保险制度。

其三,既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来源于机动车的保有和使用,那么,它的责任主体就当然是能够控制机动车辆,并获得运行利益的机动车所有者和使用者。因此,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是保有人责任。在保有与驾驶分离的场合,保有人的责任又与其对驾驶人的选任、教育(zh09)、管理义务等情况相关,这样,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就与使用人责任(雇主责任、法人责任等)相关联。

二、道交事故纠纷的内容是什么意思?

道交事故纠纷是指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指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到现场进行勘察并认定责任承担,出示交通事故责任书,如果当事人收到责任认定书却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三、二祸损害赔偿一般应遵循哪些原则来进行赔偿?

(一)机动车方负无过错赔偿做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在运行中造成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损害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七十六条规定,即使机动车方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体现为机动车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也要负损害赔偿责任。

(二)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这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越大,承担的损害赔偿的比例就越高,没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一般的赔偿比例:全部责任为100%,主要责任为60一90%,同等责任为50%,次要责任为10一40%。

(三)仅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四)对人身损害,除赔偿由此引起的财产损失外,还应赔偿一定数额的抚慰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0: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上诉状谁来交
    一、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上诉状谁来交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上诉状是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上诉状一般是由当事人或者是法定代理人来交。二、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上诉状范本上诉人(原审被告):××,男,汉族,1982年5月17日出生,住河南省××××。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汉族,1979年10月4日出生,住郑州市惠济区××××。上诉人因不服郑州市xx区人民法院做出的(×××)金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故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一)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查明事实,依法改判;(二)一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原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适用法律上存在诸多错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一审判决对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认定错误。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承担80%的赔偿比例偏高
    2023-06-08
    45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应找谁赔偿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赔偿怎么办造成交通事故后,责任人无力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责任人,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不能履行判决书的,法院会终结执行,但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二、交通事故应找谁赔偿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
    2023-06-17
    99人看过
  • 责任 赔偿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过错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包括: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
    2023-03-04
    339人看过
  • 乘车人发生事故谁是赔偿责任人
    1、除因伤亡是乘客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之外,承运人应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2、乘客也可以基于营运人与对方车辆对自己共同侵权的事实,以营运人和对方车辆为共同被告提起侵权赔偿诉讼。乘客以此种方式起诉的,应当先经过公安机关处理。否则,不应受理。一、好意同乘赔偿原则是什么好意同乘在法律上属于侵权责任案件,对于侵权案件,我国法律规定了三种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处理侵权案件的一般性原则,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只有在法律作出特别规定时才可适用。同乘人有责任的,可以向同乘人追偿责任。好意同乘是一种善意施惠行为,其实质就是助人为乐。应当肯定车辆保有人行为的初衷,并运用法律的手段在全社会树立起“诚信友爱”的社会风气,如果让好意者承担全部责任或赔偿责任,让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人感到司法不公,社会舆论也不赞成。“好意”是道德方面的评价,运行人出于好意与人方便,
    2023-06-29
    117人看过
  • 交通肇事责任谁的赔偿?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交通肇事谁赔偿。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指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包括交通事故当事人及机动车基本信息、道路及交通环境相关情况、事故责任划分等方面的行政文书。一、对方肇事逃逸我方该如何处理对方肇事逃逸我方应及时报警处理。交警部门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将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据该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肇事逃逸车辆承担责任的,由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或者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受害者医疗费用,垫付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是怎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
    2023-02-10
    342人看过
  • 二手车没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责任
    如果是没过户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由受让人负责。转让车辆之后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若是在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之前,受让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同时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那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作出赔偿,超出的部分则就有受让人承担责任。一、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方式交通事故中相应的处理方法:1、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驾校培训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2、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发生交通事故,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二、买车的人以车辆丢失为借口不过户怎么办?买车的以车辆丢失为借口不过户可以进行起诉。相关规定是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如果买家拒绝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卖家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买家继续履行合同。另外法律规定,车辆以买卖方式实
    2023-04-12
    2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规则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1、机动车方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或机动车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按责分担(机动车方为全部责任承担100%、主要责任承担80%、同等责任承担60%、次要责任承担40%)。2、机动车方为无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或机动车方)在交强险无责任限额(死亡伤残1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1、无人员伤亡,仅有车物损失的情形:a、机动车双方为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公司(或机动车双方)在交强险有责任限额(2000元)范围内相互赔偿对方的车物损失,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双方按责分担(主要责任承担70%,同等责任承担50%,次要责任承担30%)。b、机
    2023-06-08
    434人看过
  • 司机发生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有谁承担
    一、司机发生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有谁承担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由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一)单位驾驶员是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死亡/财产损失的:1、应当由法人、其他组织、雇主(雇佣关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有追偿权)。(二)单位驾驶员不是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死亡/财产损失的:1、应当由该驾驶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法人、其他组织、雇主(雇佣关系)如果没有责任,则不承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果确定雇员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则对于那些没有法律观念、缺乏责任感的雇主来说,他们可能会想当然地以受害人可以依据连带责任的判决结果要求雇员承担责任,更加可能会肆无忌惮地逃避执行。二、车祸后如何索赔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
    2023-05-06
    500人看过
  • 承运人发生交通事故损坏货物,谁有赔偿责任、如何确定货损赔偿额
    一、承运人发生交通事故损坏货物,谁有赔偿责任1、只要委托人将货物交给了运输公司等承运方时,承运方的义务就是按照合同将货物完好无损的送达到指定的地点。这时候,承运方就已经是货物的保管人了,承运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将货物安全、及时、适当地运送到目的地,如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货物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货物损毁的,其他肇事方应当承担侵损害赔偿责任,赔偿托运人相应的货物损失。但具体承担货物损失的赔偿比例,应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各方过错责任大小的比例来确定。如果事故是因为其他人的过错导致的,比如交通事故,是有明确的肇事方时候,那么承运方在按照合同进行了赔偿之后,还可以向事故的另一方索取赔偿。这时候应该如何的索赔就应该按照事故是如何发生以及哪一方占主要责任来决定的。二、交通事故损坏货物赔偿责任如何划分1、在运输货物出现损毁灭失的情况时,货主或收货人应该根据实际情
    2023-03-25
    24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连环撞责任赔偿谁人担
    【要点提示】在机动车连环碰撞交通事故责任中,未直接与受害人乘坐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车辆或无事故责任的机动车应按交强险规定承担责任。【案例索引】一审: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2012)原民初字第81号【案情】原告王*磊,男,1988年3月5日生,汉族,司机,住山东省莘县朝城镇政府街6号。被告杨*成,男,1974年4月29日生,汉族,司机,住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南鲁堡村277号。被告白*辉,男,1985年6月4日生,汉族,司机,住河南省滑县老庙乡西中冉村68号。被告河南省**市安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忠总经理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支公司原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13日19时,原告驾驶豫J57877重型货车顺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到702KM处时,与同向在前的被告杨*成驾驶的豫A83816中型货车相撞,两车相撞后,被告杨*成驾驶的货车又与同向在前被告白*
    2023-06-03
    409人看过
  • 谁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伤者能要求哪些交通事故赔偿
    一、谁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二、伤者能要求哪些交通事故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如下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
    2023-02-27
    307人看过
  • 谁来赔偿免费乘车发生交通事故?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不同的情况。乘客乘坐客运车辆时,承运人应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除故意或重大过失外。乘客应免费乘坐他人的车辆。因车辆发生事故或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承运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旅游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按照违约责任要求集团社赔偿,也可以要求汽车公司追偿。交通事故伤残由谁来赔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
    2023-07-16
    191人看过
  • 发生同等责任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赔偿
    发生同等责任交通事故的具体误工费如何赔偿先由交强险赔偿相关费用其中同样包括误工费,如果在保险已经赔偿相关费用之后仍然不足剩余不足部分,再根据事故责任划分进行赔偿,既然同等责任,理论上是相互赔偿50%。但机动车方承担更多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方少承担。所以机动车方承担60%。同等责任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从赔偿主体、赔偿比例分担两个角度为进行阐述:一、赔偿主体首先需要明确,各方都有责任,不意味着各方都需对事故损失承担责任。也即,对事故有责任不决定对事故损失赔偿有责任。有的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一看是同等责任,想当然的就认为自己和对方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各担50%,这种观念是错误的。错误发生在两个方面:(一)忽略了当事主体的身份在我国,机动车相互间、非机动车与行人相互间的交通事故与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赔偿上是不同的。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相互间的交通事故,它们的主
    2023-06-04
    159人看过
  • 喝喜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谁承担?
    【案情】韩某家女儿出嫁办喜宴,宴请亲朋好友,受害人陈某驾驶轿车至韩家贺喜,与陈某同桌喝喜酒的还有来客王某等人,席间,作为主人,韩某依礼节每桌敬酒一杯。当日,陈某喝完喜酒后开车离开的路上,撞上路边树木,致陈某当场死亡,交警事故书认定陈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现陈某之妻、子诉至法院要求主家韩某、同桌喝酒的王某等人给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合计69117.8元。【分歧】对于本案韩某、王某等人责任如何认定,有几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主家韩某和同桌喝酒的王某等人应按过错承担赔偿的责任。韩某作为酒席的主办者及召集人应对酒席的参加者人身安全尽到最大的注意、保障义务。其因疏忽大意没有尽到最大注意义务,导致其开车离开发生交通事故,应对死者承担一定责任。同桌饮酒的王某等人也应劝诫义务。此义务来源先前的共同饮酒行为,其不作为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因此,王某等人应对陈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种意见
    2023-06-20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答:在一般情况下,未过户车辆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实际使用人即买主承担。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明确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通常,对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是把对车辆的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归属综合起来,作为认定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主体的。但是,如果车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谁该付赔偿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8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己方非主责即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
    • 卖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赔偿?要赔偿连带责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车辆作为动产,一般情况下从交付时起即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车辆交付后登记所有人即丧失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享有权。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
    • 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怎样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15
      应区分责任双方是主体是什么性质,如果双方均是机动车,刚根据双方过错各自承担;如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则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如果有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那就机动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 发生交通事故租车的可以找谁的赔偿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5
      1、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借车人需要承担责任,只要原车主没有过错。法律规定,租赁或者用车辆关系的,只要车主没有过错,则由实际驾驶人赔偿,但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